「男人不可能被性侵」:我們說的不是事實,而是父權社會的信念

「男人不可能被性侵」:我們說的不是事實,而是父權社會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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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們的社會向來習慣個人主義式的思考方式:愛拚就會贏,因此贏不了,只能怪你自己不夠努力。在這種氛圍下,我們很難看到集體性的結構問題。於是,需要發展一套自我調適的心理策略,讓我們既不必費心地思辨結構問題,又能合理化原本的歸因邏輯——「找出代罪羔羊」,如此看來是十分合理的做法。

男人不可能被性侵。

我們說的不是事實,而是信念。父權社會相信,「男人不可能被性侵」——有時候,就連致力於反暴力的助人工作者,或部分最基進的女性主義者,也都意外地成為這套父權主張的共謀份子。他們透過數種迷思堆疊出的基底,以質疑為骨肉,否認為培壤,將這股信念架築成龐然巨物;而社會的集體沉默,則預言了它是受害者永遠無法哭倒的城牆。

談到男性受害者時,我們大致可以將性侵迷思歸納成三種:「男人不可能/不可以脆弱」,「男人總是想要性」,以及「這是性傾向的問題」——儘管這些迷思偶爾會互相牴觸,但當它們被交替著使用時,倒也成為一套實際上毫無邏輯、乍看之下卻密不透風的父權辯護。其中,前兩者可以合併成「男人必然是(性)主體」的典型性別偏見,[1]而後者則點出了異性戀預設的跋扈;與此同時,它們也都與父權陽剛規範有關。

Dcard上刊登的這則事例裡,一方面我們為許多人仗義執言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卻也遺憾,依舊能看到上述諸種迷思在張牙舞爪。

第一種迷思,是質疑當事人「為什麼不抵抗?」——這是十分常見的詢問,尤其當受害者是男性時,幾乎就像膝反射一樣自然。好萊塢男星西亞・李畢福(Shia LaBeouf)在2014年11月時,指出自己於同年2月的藝術展中遭到女粉絲性侵,歐美輿論譁然。英國電視節目主持人皮爾斯・摩根(Piers Morgan)率先開炮,質疑李畢福事發時可以抵抗卻不抵抗,事發後可以舉報卻不舉報,因此根本不能算是性侵害;[2]就連自詡為女性主義作家的瑪西・比安科(Marcie Bianco),也在電視專訪辯論中,以「男性明明比較強壯,為什麼不抵抗」為由,來質疑李畢福的控訴。[3]

坦白說,是類質疑不過是飄在雲端的事後諸葛。一嘴推論講得漂亮,實則全然不顧事發時的現場境況:受害者怎麼抵抗?雙方的體力或權力差距如何(脅迫不只能透過肢體,也可能藉由心理或權力施壓)?抵抗會不會帶來更可怕的後果?[4]更何況,在遭到性侵害或突發狀況時,人們可能做出的反應,本就不只有一種:反擊、逃跑、僵立原地、照護弱小或尋求支援,都是合理的反應。[5]

對於「為何不抵抗」的念茲在茲,體現在一連串的質疑上:作為男人,你怎麼可能受害?怎麼可以脆弱?怎麼會對主動投懷送抱的女人沒有感覺?男人的身材比較高壯,不想要的話為什麼不試著抵抗?就算可能受傷,連嘗試抵抗都不願意,根本就不是男人!——這種從身體到心理全面性的堅毅要求,說明了它正是父權陽剛規範下的產物。[6]

同樣的父權陽剛規範,在與異性戀霸權結合後,也催生出了留言中的另一種迷思:同性戀恐懼症。有些人不斷地挖掘著蛛絲馬跡,質疑受害者「為什麼要跟行為人(加害者)共睡一張床?」、「難道不知道對方是同志嗎?」來試圖拼湊出想要得到的結論:男人不可能被性侵,如果被性侵了,那一定是同性戀的錯。

為什麼要質疑受害者的性傾向呢?因為,如果受害者是同性戀,那麼他的遭遇就是自找的:同床共枕就是意有所圖的最好證據,說不定他本來就想藉此和對方發生關係;即使沒有這層意思,受害者也是玩火自焚,咎由自取——就像女性喝個爛醉結果被撿屍性侵,只能說活該一樣——而這正是父權社會中,最為赤裸裸的譴責受害者思維。奇怪的是,我們總是花許多時間在質疑受害者不懂得自我保護,好像性侵害會發生,都是因為受害者「太笨」。至於行為人為什麼會將「睡在同一張床上」(或其他行為)誤讀為「同意發生性關係」,為什麼會認為自己有資格「抽插幾下就好」,為什麼求歡被拒不能坦然接受而要暴怒地要求受害者「補償」……好像都不重要了。彷彿受害者就是整起性侵害事件中最該負責的主嫌,而行為人及灌養他們的社會,則無辜地像張白紙。[7]

如果受害者不是同性戀,那就是行為人的問題了:他一定是噁心可惡的同性戀,才會犯下如此駭人聽聞的惡行。「會性侵男人的男人,都是男同性戀!」這種不當連結,實則是一種錯誤咎責,和上述的譴責受害者一樣,不過都是在找代罪羔羊而已。

我們的社會向來習慣個人主義式的思考方式:愛拚就會贏,因此贏不了,只能怪你自己不夠努力。在這種氛圍下,我們很難看到集體性的結構問題。於是,需要發展一套自我調適的心理策略,讓我們既不必費心地思辨結構問題,又能合理化原本的歸因邏輯——「找出代罪羔羊」,如此看來是十分合理的做法。

性別不平等的父權體制,如何造成某群人更容易遭受性/別暴力、或者迫使受害者無法求助,因此變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找出「那隻」悖德的羊:性侵害會發生,只是性侵犯個人的不道德、或者受害者的愚駑所致。有的時候,我們也願意稍微放寬範疇,找出「那群」羊:性侵男人的都是男同性戀,或者老醜肥胖的恐龍女;[8]性侵女人的行為人若不只一個,那必然和他們的某種落後野蠻身分有關,比如底層勞工或穆斯林。[9]總之,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

於是,男性受害者學到的是:如果你找不到羊,或者不想找羊,又或不想成為羊群之一,那就最好保持沉默。不要給父權社會添麻煩,不要挑戰陽剛秩序。男人就該有男人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