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監獄也是病院,當精神犯免死後得到的是「好一點的藥」

是監獄也是病院,當精神犯免死後得到的是「好一點的藥」
受刑人盥洗如廁都必須在小小的舍房裡解決,圖為綠島監獄。|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和社會分隔一段時間之後,當年的犯人,在監獄裡就能如外界期待的淨化、悔悟、回歸向善了嗎?

「宜蘭這邊可能有全台灣獨居最久的人吧,24年。當年是因為精神疾患犯罪,進來之後我們沒有給予精神醫療方面的積極協助,只用最簡單的方式,把他獨居起來、不讓他和其他人接觸,他的精神狀況不會比剛進來的時候好,而且會更差。」林文蔚指出。

這次訪談6名曾在監所服務過的教化人員,都不約而同的指出,這些病犯待在這裡,其實又是監所又是病院,除了戒護、鐵窗之外,應該需要一套完整的醫治療程介入,包括精神科醫師、心理師、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的照護團隊,不只給犯人藥吃,也評估他的身心狀況、就業準備、與家人社會的連結,協助當事人復歸社會。

但不少人也坦承,就現階段來說這很難執行,因為成本太高、民意也不能接受,大眾會覺得哪有這種好事,在監所裡能順便把病治好?心理輔導師陳建安就感慨的說,「如果一個受刑人被判7年,這7年時間可以做多少治療......」

無論有沒有準備好,你都要回到社會去

在台灣,「無期徒刑」並不等於「終身監禁」,犯人服刑一段時間後如果表現良好,仍可透過一定程序申請假釋。

「想到這些人以後會回到社會,並且有很大可能再次失控,我就非常害怕。」「死刑雖然不能解決問題,但要怎麼拉他們一把呢?至少先處理掉這些人我好像會比較安心。每次這樣想的時候我都覺得自己很自私,但我也想要免於恐懼的生活啊!」諸如此類的擔心,真實的存在我們周遭。

「刑期都是有限的,所以他們(受刑人)一定會回去。但他們準備好了嗎?以目前的狀況來講,你有沒有準備好不重要,法務部已經准你假釋了,你就要回家了。」

曾因情殺入獄,劉北元在刑期第8年獲得假釋出獄。入獄前,長期罹患憂鬱症的他曾經試圖自殺,拿刀朝肚子劃一刀、也用打火機燒手臂。入獄之後,比起擁擠的監所,他說更難適應的是對自己的生命失去信心、失去價值感,「都沒了啊,你完全都毀滅了啊,不曉得自己為什麼要活下去,這才是最糟糕的。」

劉北元認為,台灣目前監所的教化工作,缺乏一個國家型的目標計畫,人們希望受刑人經由矯正機構能改變自己,變成社會一個穩定的力量、不要再犯罪,「那他的處遇計畫是什麼?我們該怎麼協助他能夠回歸社會?」

犯下湯姆熊割喉案的犯人曾文欽,待在台南看守所的時候,就曾在隔離室裡出現幻覺。為他做精神鑑定的中央警官大學教授沈勝昂表示,去看守所看曾文欽的時候發現,曾文欽的病況又更差了:「整個環境沒有提供他一個好的教育的過程,所以他認知或能力會慢慢地一直被剝奪,退化下去。」沈勝昂說,如果持續在這樣的情況底下,「他以前有多危險,未來也是這麼危險...... 」

核稿編輯:羊正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