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脈絡:從歷史建築與「老」觀光潮談起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從近代火車旅行興起以來,觀光即逐漸脫離身體性,轉向視覺展示性的消費,快速而表層性的瀏覽、拍照成為觀光行為的主軸。或許有導遊述說著不必然有根據的片段故事,或許遊客在觀光導覽中讀到隻字片語,論述與脈絡逐漸從觀光消費中退場,拍照、打卡顯示「到此一遊」的目的,遠勝於理解這個地方的歷史。
文:李衣雲(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副教授)
一切的事物必須經由語言論述,才能被人們看到,從來不曾被論述的混沌,不存在於人們意識裡。論述不只是說出來,還包含了怎麼說、不說什麼、以及不准說什麼。所謂的「真理」是透過論述才被人們認識、接受、並視為當然,而整個論述的過程即是米歇爾.傅柯所說的權力鬥爭。
事實上,「不准說」本身也是一種論述,要將某些事物、觀念給排除出去,就必須有一個被排除的對象,被禁止的事物相對於從未被論述而言,其實已是一種存在,它仍然存在於論述的脈絡之中。反而當禁止的強制性解消之時,「不准說」將事物繫於脈絡中的形塑力也會隨之淡化,事物與其意義之間的指示關係變得不確定,如果沒有新的論述建立起新的脈絡,事物可能被遺忘、轉為不存在,也可能成為一個斷裂的、飄浮而沒有著落之處的空殼。
就從這點,來思考近年來話題不斷的老街、老屋、歷史建築、古蹟保存的議題吧。現今的老街保存議題,大約在1990年代前後開始,這當然與同時期的民主化運動與台灣主體性的建立息息相關,一直到1980年代,對抗中共、成為中華正統文化的意識型態都處於絕對優勢,不僅是日治時期的遺跡不被視為應該保存的「古蹟」,就連在清領時代興建的台北城東門(景福門),也在1966年時被台北市政府改建為北方宮殿的建築樣式。1966年這個時間點極具有政治意義,這一年5月,中國發生了文化大革命,對傳統文化、思想等進行批鬥與破壞,而國民黨政府則在台灣進行一連串維護中華文化的運動,並在1967年發起「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與中共搶奪中華文化的正統性。在這條脈絡裡可以看到「中華文化」與「漢人」均是被論述出來的「存在」,並非排除了日本、荷蘭、原住民在台灣的痕跡後,留下的就是中華正統文化。否則,又何必改建台北城東門?
在中國道統裡,正統的文明與秩序是「華夷秩序」。最初,以黃河中流的城壁都市發展出的文明,在作為文書行政的漢字發達後,國力或文化的成熟度高於周邊,於是,城壁都市將自己視為「天下」的中心,優於周圍的「夷狄」,而「華」要教化「夷」,因為「華」的中國文明應是所有人共有的,這即是「中華.華夏」的意識。[1]但這個「華夷秩序」事實上是一種論述,而非事實。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的版圖基礎,來自於滿州人(夷)的清帝國,「華夷秩序」若是事實,那麼承繼了滿清帝國的版圖,即已不可能具有中華文化的正統性。
然而,如同本文一開始所述,具有權力的論述被視為「真理」,「華夷秩序」的論述主導著1990年代前(甚至今時)的歷史認識。因此,原本台北東門的四面屋坡、「歇山式」的建築樣式,是被歸為閩式風格,相對於荷日與原住民,這是「漢人」的建築風格,然而,相對於「華夷秩序」的北方正統中華文化,閩式卻屬於邊陲而非中心,因此必須被改建為北方宮殿式建築,才能彰顯其所應有的中華文化正統性。這一層層的相對關係,又再度證實了歷史認識中的權力關係,以及「真理」的虛構性。
1990年代後,在台灣的集體記憶產生了很大的變化。原本單一的中國史觀與外省人中心的歷史記憶受到了質疑,而為了獲得與中國史觀的區辨性,外省人所不曾經歷的日治時期轉而帶有了對抗的象徵意義,這即是「不准說」的雙重意義。在日治時期記憶的承載者還未完全消逝前,台灣的民主化運動讓曾經被禁止/被抹除的日治時期的記憶與經驗重新被論述,重新具形化,日治時期建築的市街、老屋慢慢被修復、被看見。
老屋老街作定位為歷史建築、甚至進一步被視為消費觀光的對象,則要等到2000年代以後。消費相對於購買,是建基在欲望而非需求之上,人們或在消費的對象上看到了自身的理想像,或在消費的過程中體驗到了遊戲性,這均是一種認可,在這裡,事物不僅存在,同時對消費者而言具有了正向的意義。例如在1990年代中掀起一時的台灣言情小說,早期的大多是中國古裝架空背景,現代的故事描寫到的時尚流行地之時,若不是作者想像出的理想之境,則多是在日本東京、法國巴黎等處,直到1990年代末,台北東區才開始成為可以出現在言情小說中的高級時尚區。而花蓮的金針花、蓮花池步道等景點則到2000年代初,才登場成為浪漫愛情的佈景。台灣成為一個可以被觀光消費的對象,是產生在中國單一中心的論述弱化、台灣主體意義的論述興起的背景下,在此之前,被視為「被日本奴化」、「邊陲」、「民俗」的台灣,並不具有被消費的理想像。
然而,從近代火車旅行興起以來,觀光即逐漸脫離身體性,轉向視覺展示性的消費,快速而表層性的瀏覽、拍照成為觀光行為的主軸。[2]或許有導遊述說著不必然有根據的片段故事,或許遊客在觀光導覽中讀到隻字片語,論述與脈絡逐漸從觀光消費中退場,拍照、打卡顯示「到此一遊」的目的,遠勝於理解這個地方的歷史。
當然,這樣的觀光不必然是負面意義,安全泡泡裡的異文化體驗仍促成了視野的拓展。然而,當這樣的觀光消費與台灣本身的歷史場所連結在一起時,就出現了一個不得不深思的問題:歷史場所的存在是為了保存那個場所,或是讓來者認識這個地方的歷史意義?而這又進一步牽涉到古蹟保存裡一直爭議不斷的問題:是要凝結式地將古蹟凍在某一個時間點?亦或是要活化修復?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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