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地抑遏論文造假,以及其危害的蔓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就學術界現在的運作實務來說,不管是調查發動程序的繁瑣與耗時、撤稿或警示問題論文的公告方式,以及問題論文所造成的損害之彌補與控管等,目前的做法均無法有效地抑遏造假論文的產生,以及其危害的蔓延。首先,光是要如何發現哪些論文有造假嫌疑,就是個大問題。
文:蔡孟利(宜蘭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特聘教授)
2016年底在著名的「出版後同儕審閱(post-publication peer review)」網站PubPeer,陸續出現60餘篇內容有造假嫌疑的臺灣學者之論文於其上。2017年3月30日,臺灣教育部與科技部的調查結果共認定郭明良、張正琪、蘇振良等人的研究團隊,於2004~2016年13年間,共有11篇刊登在著名期刊上的論文造假。這些文章的共同作者,還包括有當時的臺大校長楊泮池、中研院院士洪明奇、臺大醫院副院長林明燦以及臺大醫院內多位擔任過高階行政職的醫師。
沒想到事隔剛好一年,在2018年的3月31日,媒體揭露了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調查報告,確認中研院生化所的前所長陳慶士特聘研究員,他在2006~2014年於美國的任職的期間共有8篇論文造假。雖然陳慶士立即辭去了中研院特聘研究員的工作,不過中研院仍然對外宣稱,將調查此人於臺灣任職期間的研究成果是否也有問題。
這兩起造假事件都重創了臺灣的學術信譽,讓其他眾多殷實工作的研究人員也蒙受群眾的異樣眼光。不過這樣的論文造假事件,並非是臺灣的特殊狀況。在2016年6月美國微生物學會的電子期刊mBio出版的論文「生物醫學論文中不當複製圖像的普遍性(The Prevalence of Inappropriate Image Duplication in Biomedical Research Publications)」中,作者就檢視了1995~2014年間發表在幾本期刊上的2萬餘篇論文,發現平均有3.8%的文章,出現了文內圖片與臺灣多篇論文一樣的造假情況。
造假事件後
然而每當一件論文造假案被揭發時,一般社會大眾甚或是不少學術界的人士所關注的焦點,通常只是在造假之人有沒有受到相值的懲罰、被虛擲的研究經費能不能被追回、已刊出的論文是否有撤稿而已(關於撤稿這點,臺灣的學術單位與官方則是毫不在意)。但是對於學術研究和以學術成果為基礎所發展的各式產業來說,如何降低或修補這些造假論文所帶來的傷害,也是需要處理的重點所在。就像是黑心食品被發現上架販售了,該處理的事情不僅只是將製造者法辦而已,食品如何迅速下架、已經吃下了這些黑心食品的大眾之健康是否有受到影響,則是更應該受到關注的兩個事項。
但就學術界現在的運作實務來說,不管是調查發動程序的繁瑣與耗時、撤稿或警示問題論文的公告方式,以及問題論文所造成的損害之彌補與控管等,目前的做法均無法有效地抑遏造假論文的產生,以及其危害的蔓延。
如何處理學術造假
首先,光是要如何發現哪些論文有造假嫌疑,就是個大問題。
不管是期刊方面或是問題論文的任職單位,其調查的發動通常是非常被動的;雖然這些單位可以主動查察,但實務上大都是有人舉證告發了才會受理,因為這些單位不可能有足夠的人力與時間去進行大規模的查察作業。
不過,現在我們可以利用資訊時代網路互聯的優勢來克服這些問題,例如,現在科學文獻的發行已經以電子期刊為主,特別是「開放取用(open access, OA)」越來越盛行之後,電子期刊更將成為科學文獻來源的主流。因此,若能在每篇論文的網頁都仿造一些「開放取用」期刊的設計在文末附設討論區,甚至是更有效率的將諸如PubPeer這般專業的「出版後同儕審閱」之網頁內的相關內容也自動連結至該篇文章的討論區中,這樣期刊的編輯群就比較可能及時察覺問題論文之所在,而問題論文的讀者也可以從中得到即時的警示,自行判斷文獻的可信度。
當問題論文浮現後,接下來的關鍵則是問題論文的調查能否更快速進行?
近期在PubPeer所揭露有問題的文章,大部分均為圖表經過明顯的變造,包括切割圖像、剪貼翻轉、一圖兩用等,很容易就現有文章內容進行判斷是否造假。若這些粗糙的造假,也要依以前之慣例請求作者任職的單位進行調查,那麼這些明顯造假的論文之確認時間,將會被曠日廢時的行政程序拖延,徒增其危害蔓延的程度。若再碰到像臺大造假案如此複雜的情況,由於有造假嫌疑的論文作者牽涉到該校校長與其他高階主管,在處理程序上的爭議將更大、時間上也會拖延更久。
所以關於此類手法粗糙的論文造假事實之認定,各期刊的編輯委員群是否有可能跳過原作者單位的調查程序,逕行裁定文章的真偽:若認定為可勘誤的無心之過則主動通知原作者;而認定為造假的文章則直接以撤稿處理?如果能以此方式處理,就可以讓有問題的論文盡快下架,降低造假論文對科研實務的衝擊,避免研究人員引用錯誤的參考資料。而那些屬於作者群與經費提供單位內部的責任歸屬以及懲處問題,則可在真假確定後再由作者的原任職單位依其所在國家的法律追究。
當然,如果造假的情況是比較「細緻」的,需要到詳細調查實驗細節甚至得重複實驗的狀況,就還是得回到原有的調查程序為之。
當問題論文的學術不端被確認之後,接下來一個更重要的課題則是:已被確認有問題的論文,要如何有效地廣泛週知科研社群?
目前對於需勘誤或者是撤稿的文章,通常只有公告在該期刊本身的網頁以及紙本出版物。近年來,雖然有如Retraction Watch 這類的網站出現,但基本上,都仍是屬於消極的被動作為,若是研究者不主動去這些網頁或期刊查看,就無法得知哪些論文以及其作者造過假、勘過誤。這些有問題的論文很可能還會一直的被引用,作為研究計畫研提與撰寫新論文時的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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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看懂 太陽光電三大觀念釐清!2050淨零台灣為何要有太陽光電?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為了應對淨零碳排的趨勢,台灣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太陽光電作為綠能發展的重要一環,本文將從環保、發電效能、經濟效益等三大面向,為讀者破除迷思,說明為何太陽光電會是綠電發展的必選正解。

隨著全球73個國家加入碳稅或ETS,碳定價已被證實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遷的有效手段。尤其台灣產業以外銷為導向,淨零減碳議題不僅是為環保,更關係到台灣企業的競爭力;若不積極面對挑戰,碳價成本將威脅台灣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衝擊產業競爭力。因此,產業轉型發展綠電減排,已是不可不為的生存策略。
當全球綠電應用迅速發展,歐盟更早在2020年取得「最綠年」成果,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的38%,甚至超越化石燃料佔比
為了應對淨零碳排的趨勢,台灣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太陽光電作為綠能發展的重要一環,經濟部能源局更研擬太陽光電能源用地白皮書,計畫將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然而,太陽光電作為新興能源,對社會大眾來說較為陌生,因此本文從環保、發電效能、經濟效益等三大面向,為讀者破除迷思,說明為何太陽光電會是綠電發展的必選正解。
觀念1:無毒可回收,汙染趨近零
「太陽光電板製造對環境有害?光電會有電磁波對人體影響?」其實,太陽能板結構簡單(主要由玻璃、鋁框和矽晶片組成),材料無毒且可回收,容易模組化又方便建置;目前政府已建立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只要遵守環保法規製造太陽能板,幾乎不會排放汙染物。此外,光電發電設備主要由光電模組與變流器組成輸出直流電,不會產生高頻幅射;設備產生的磁場強度相當於一般家用電器如電腦,並沒有對人體產生電磁波危害的疑慮。
更無庸置疑,源源不絕的日照,讓太陽能成為最乾淨、最友善環境的能源之一,也是台灣綠能發展不可或缺的途徑。
觀念2:智慧電網與儲能,365天不斷電
「太陽光電無法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天氣不好的話,電力又告急?」其實,太陽光電已是是國家發展重點,隨著技術快速發展,勢必能應對高能耗需求,包括工業生產和大型機構的電力所需;例如台電已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結合儲能,增建大甲溪光明發電廠計畫、協和燃氣機組改建計畫,以提升系統韌性與速度。透過智慧技術和儲能系統,太陽光電能夠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甚至有機會成為主要能源。
許多綠能產業正致力發展智慧管理、智慧電網和儲能技術,太陽光電也不例外。透過智慧管理,做到依照實際需求和天氣條件即時調整光電輸出,運用智慧電網提升能源分配的效率,藉由儲能系統在離峰時段儲電,於尖峰時段輸出能量,補足用電缺口,提升太陽光電系統的靈活度與應用效率。簡言之,無論天氣變化,只要建構完備的電力系統韌性,即可維持穩定供電。
觀念3:長遠投資,實現回本
「太陽光電設置和運維成本過高,無法回本?」我們都知道太陽光電源自取之不盡的太陽能,隨著太陽光電技術不斷進步,設施的建置和運維成本勢必逐步下降,並反映在電費上;換言之,太陽光電是一項必要的長遠投資,更是一個合理規劃即可預期回報的投資。
目前日本、歐美等國正積極發展農電共生、漁電共生,引導廢耕農地或廢棄魚塭重返耕耘或養殖,他國經驗也多次證明太陽能板有助於降低區域氣溫、幫助維護植被、避免土壤退化。
面對2030年實現產業淨零、2050年全國淨零的目標,地狹人稠的台灣更應該善用土地資源;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再利用廢耕地,推動智慧農/漁業、實現農/漁電共生,並善用太陽光電系統特性,提升綠能佔比、土地與空間利用率、糧食生產效率,最大程度地發揮經濟效益,造就產業多贏。
發展太陽光電的路上或許會面臨許多挑戰,但永續目標在即、綠電趨勢不可逆,太陽光電已被證實是可利用的綠電來源,全民應具備綠能共識、理性討論,共同思考如何實踐環保選址、智慧管理及儲能系統,朝向長遠、穩健的太陽光電邁進,才能為淨零台灣鋪平道路,實現永續未來。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