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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肇事就竄改班表」客運業法務告白:司機過勞的共犯結構是這樣煉成的

「公車肇事就竄改班表」客運業法務告白:司機過勞的共犯結構是這樣煉成的
Photo Credit:Toomore Chiang@Flickr CC BY 2.0 | 僅為示意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在業者與司機之間,到底是誰在中間代替業者的名義,實際處理行車糾紛?在業者以不當的勞動條件壓榨司機時,是誰在協助維持這樣的壓迫?答案是,客運公司的「法務」。

文:何宇軒(獨立記者)

點開新聞,不時可以看到客運司機疑似過勞發生車禍的事件,讓大眾驚覺勞動問題不單純在勞工與雇主之間,而可能危及每一個人的生命安全。

在這類事件中,客運業這一方往往被簡化成只有「管理高層」與「基層司機」兩種角色。一般人較少探究,在業者與司機之間,是誰在中間代替業者的名義,實際處理行車糾紛?在業者以不當的勞動條件壓榨司機時,是誰在協助維持這樣的壓迫?

答案是,客運公司的「法務」。他們必須隨時待命,趕往事故現場,處理行車糾紛與保險事宜。在處理過程中,各種光怪陸離的現象,對這些法務們而言已是家常便飯,甚至法務自己也被迫成為共犯結構的一環。他們對於維持這種不當勞動環境的結構,扮演著關鍵角色。

曾經擔任客運法務的「Y」將在本文現身說法,對讀者揭露他在任職期間所看到的客運業勞動亂象、進一步敘述法務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以及法務自身的勞動狀況。而業者又是如何把法務拉進共犯結構中,協助維持體系的運作?

記者(以下簡稱Q):請談一下你的工作?

客運法務Y(以下簡稱Y):我的正式職務名稱叫「保安稽查」,不過對外自稱「法務」,一般人比較好理解。關於我的工作內容,別家我不清楚,但以我們家來說,比較像保險的「理賠人員」,通常要去自家客運肇事現場處理狀況,包括看車內影像、決定是否上法院等等,或者是直接押著司機去跟對方道歉,即使不一定是司機的錯。

表面上有七休一 還是休不到

Q:關於公車司機過勞的情形,除了常見的排班問題和疲勞駕駛,你還有看過哪些亂象?

Y:其實公車司機過勞,不只是在駕駛的時候,甚至他們在僅有的假日也一樣過勞。大家可以注意像是故宮等景點,不是常看到有人穿著背心,在站牌旁邊引導乘客上下車嗎?那些工作人員,其實平常都是司機,他們是去「銷過」。

若是肇事被記過,累積三大過就會免職;已經累積兩大過的司機,會在假日去銷過。銷過算是「自願服務」,不會列在班表中,但他們也只有自己放假時有空去銷過。最後結果就是,即使班表看起來有「七休一」,其實他們根本一連七天都沒放假。隔天再去開車、再過勞肇事、再記過⋯⋯惡性循環。

另外,司機不只是工時受到壓榨,也有在金錢上。為了降低損率,讓隔年保費不會拉高,公司規定,如果損失費用沒有達到3萬,就不報「出險」,全部司機出。公司會先墊,但按月從月薪扣。所以,搞不好有人還會覺得,「當初何不撞大力一點,如果損失金額達5到6萬,公司就會出錢了吧!」但事實上,核保還有20萬的產險理賠上限,若損失超過20萬,司機必須與公司依規定比例分擔,通常司機必須負擔數萬到十幾萬不等。

缺人、浮濫錄取、解僱的惡性循環

Q:公車司機的流動率如何?

Y:因為工時很長,所以一直缺人。因為缺人,各種怪人都能錄取,又容易犯錯、又被解雇⋯⋯我還看過連不會打擋的人都能進來,實在很扯。

有些司機有經濟壓力,他可能要養家庭、背債務,公司很愛這種,因為跑不掉;但做久了,身心狀況都不好,有重聽的、抱病開車的、疑似嗑藥、疑似躁鬱症,或心理狀況不佳的都有。

就算新人進來了,好開的路線也會被老鳥佔去、辛苦的路線都給新人開;像有人第一天上班,就要從泰山開到天母,這路線很難開,等於是變相陷害新人。新人出事很快會離職、又繼續找新人、再度犯錯,一樣是惡性循環。

Q:司機有出來發聲抗議不合理的勞動條件嗎?

Y:司機大部分沒讀什麼書,或許他們多少能感覺到制度好像不合理,但就是停留在嘴巴上幹譙的程度,不會去意識到這是不是違反勞基法,也從沒聽過司機從法律的角度在討論他們的勞動狀況;司機工會也是親近資方的。

公司指示竄改工時,法務成過勞幫兇

Q:在這些勞動亂象中,法務扮演甚麼角色?

Y:如果司機肇事,公共運輸處(公運處)會查三天內的工時,但公司會要求法務竄改。如果該司機每日工時超過10小時,就把時間改到10小時內。原本做法是把發車時間改掉,或直接把某班次的班車抽掉;但高層後來要求不要抽班次,因為該時段明明有開車,班表上卻沒有,這種幽靈班車很容易被公運處揭穿。

容易改的是公車回到站上的「回程時間」,只要宣稱交通順暢、很快回到發車站上就可以了。只要一次改個5分鐘,就能積少成多,反正有很多趟可以改。

這讓我們每個法務身上都背負偽造文書,因為文件都有蓋我們的章。如果造假被揭穿,就是那天的法務自己負責,法務變成共犯結構的一環。

Q:法務不配合改工時會如何?

Y:若沒有改工時,公司就會要法務吞罰單,或是扣薪水。我還有一次遇到前一個離職法務原本要吞的罰單,公司竟然要其他在職法務吞,真的太荒謬了,這讓我感受到強烈的不合理。

我們法務平常工作也很忙,不會想在這種事情跟公司對抗。反正公司做法就是把法務拉進來,賭我們不敢揭穿。對於這種做法,能忍的就留下來、就是公司要的人,而不爽的人早就離職了。所以法務的流動率也很高,各家都缺人。我遇過的最久做三年,其他人沒超過兩年的。

Q:對於這些不合理的要求,公司有試圖把它合理化嗎?

Y:做法務的都知道這些要求不合理,公司其實也沒有打算合理化,連對我們洗腦都懶了。

法務勞動條件也欠佳,拿命與時間換薪水

Q:回到客運法務本身,待遇及勞動條件如何?

Y:新人大約是38~42K。法務的工時也很長,表定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五點半,但如果輪到值班,變成早上五點到半夜一點半,也就是只要有公車班次的時間都要待命。值班頻率通常五天輪到一次,人手不足也有可能三天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