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如莊子、心如莊子、大情學莊子》:莊子與儒學傳統中的踐孝工夫

《形如莊子、心如莊子、大情學莊子》:莊子與儒學傳統中的踐孝工夫
Photo Credit: 莊子 Public Domain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莊子重視心神靈魂的同時,行文間絲毫不見鄙薄忠君、孝親之意。換言之,儒家所重君臣父子,莊子也同樣重視;只是強調對於心神靈魂的愛養,不該亞於對君親之愛。

文:蔡璧名

「无情」之「孝」:從經驗現象到哲學底蘊

(一)經驗現象之異:莊子與儒學傳統中的踐孝工夫

  • 1.「孝未必愛」:「乘/御」親子關係中的「六氣之辯」

儘管儒家經典詳孝略慈,教孝篇章多而言慈章句少,但其所勾勒的天倫理想藍圖,確實是由親子之間雙向的工夫踐履所共構:子女本著對親上的親愛之情,竭心盡力地孝敬事奉父母;理想中的父母,也會相應地慈愛疼惜兒女。

然而在儒家的親子互動論述中,卻不乏一方失德而破壞此雙鍵和諧之例,如舜事親至孝,瞽叟反欲殺之;舜僥倖逃生後,對父母的孝敬事奉彌篤。父母不慈,但舜的孝行、孝心依舊,足見在儒家的理想典範中,孝與慈並非對價關係,即便父母不以慈愛回應,仍是以同樣的孝行、孝心事奉雙親。

「舜往于田,號泣於旻天」(《孟子.萬章上》),作為儒家行孝典範的舜,面對己孝而父母不慈的境況,心靈可以失去平和、傷痛悲哭。反觀《莊子.外物》則將孝己和曾參這兩位儒家孝行的正面典範,視為負面事例:

人親莫不欲其子之孝,而孝未必愛,故孝己憂而曾參悲。

殷高宗之子孝己,事親至孝,一夜起身五次之多,探視就寢中的爹娘衣被是否夠暖?枕頭高度是否適當?孝己愛親如此,其父高宗卻為後妻讒言所迷惑,流放孝己至死。孔門孝子曾參,耕作時不小心鋤傷瓜秧的根,其父曾皙氣得以大杖擊其背,曾參暈倒在地,許久才甦醒過來。醒來卻不顧自己還身負杖傷、手腳冰冷,只關心因一己過失而動怒傷神的父親,是否安好無恙?向父親請安後退下回房,馬上取琴彈唱,好讓父親知道自己身無大礙、喜樂安康而寬心。將孝心、孝行推展至極致的孝己與曾參,生命遭逢己孝而親卻不慈的逆境,內心不禁湧現悲歎,動盪憂傷。

孝己和曾參在面臨「孝未必愛」的人倫之變時,固無須臾放棄孝敬之志行,內心卻是憂悲不已,莊子譬喻此負面的心靈狀態:

木與木相摩則然,金與火相守則流。陰陽錯行,則天地大絯,於是乎有雷有霆,水中有火,乃焚大槐。有甚憂兩陷而無所逃,螴蜳不得成,心若縣於天地之間,慰暋沈屯,利害相摩,生火甚多,眾人焚和,月固不勝火,於是乎有僓然而道盡。(〈外物〉)

憂悲的情緒有如天象逆亂,陰陽運行錯亂悖逆,造成天地間種種異常、混亂的現象:同是木塊際會相遇卻因摩擦而燃燒,異質的金屬與火焰相守卻為火焰的熾熱融化銷隕,大雨中的雷霆震動了天地、將林木燃成火海。這些「六氣之辯」(〈逍遙遊〉)的天象逆亂,迥異於「天地之正」的正常節候,帶給世人措手不及的失序災難;同樣的,人事的異變無常,亦容易使人失去心靈的平和。相對於「父慈子孝」的天倫之常,「孝未必愛」的異變使人無奈憂悲,不安的火焰焚燒內心、清明如月的本性反遭灼傷,而落入「甚憂兩陷」、「螴蜳」、「月固不勝火」的痛苦中。

莊子和儒家同樣注意到在父慈子孝的天倫理想藍圖外,存在著「孝未必愛」的可能。不同的是,因「子孝而親不愛」、因外界事物之無可奈何,而蔓生於心緒的種種憂悲與攪擾,將折損一己心身,才是《莊》學所欲解決的根本憂患。

莊子點出若能體認到人生際遇,本是「外物不可必」(〈外物〉)──風雨晴陰,這些自然天候的變化並非一己所能決定;人間父子孝慈與否,無法強求──放下對天倫理想藍圖中非「父慈子孝」不可的執著,視「變」為「常」地明白依序更迭、節候正常的「天地之正」與暴雨颶風、冬雷夏雪的「六氣之辯」皆屬自然;接受「父慈子孝」的理想處境和「孝未必愛」的反常境遇,同為人間真相。則即使外在風景常異各有、瞬息萬變,人皆能以「安時而處順」、無「攖寧」攪擾(〈大宗師〉)的心靈狀態保全生命中最重要的「真宰」、「真君」。

  • 2.「憂」、「懼」與「无情」之「孝」

儒家經典談到親的慈愛或子的敬孝,「憂」、「懼」這類情緒的出現是平常且正常的:「父母唯其疾之憂」(《論語.為政》)、「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則以喜,一則以懼。」(《論語.里仁》)。

將孝心、孝行推展至極致的孝己與曾參,在面臨「孝未必愛」的人倫之變時,內心憂悲不已。而這樣的「憂」、「悲」還未達儒家允許情緒起伏的極致:「喪禮,哀戚之至也」(《禮記.檀弓》),面臨死別,人不禁產生更哀傷的情感。儒家並以「禮」來區別、安頓不同親疏關係中的情感表達,《儀禮》、《禮記》按與亡者的親疏次第將喪服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等「五服」,各有相應的服制與起居節度表達適切的哀悼之情。

最深重的憂悲反映於父母過世時所服的「斬衰」,「其恩厚者,其服重;故為父斬衰三年,以恩制者也」(《禮記.喪服四制》)。父母的恩情最為深重,因此面對父母的離世:「夫悲哀在中,故形變於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禮記.間傳》),相映於內心的「悲哀」與「痛疾」,自然會摒除生活中的種種享受。無論衣著、器物乃至於飲食起居,都以最粗糙刻苦的方式自奉。

穿的不再是質料細緻、色澤鮮潔的日常華服,而是用質地最粗糙、顏色最黯淡的「苴麻」,製成布料粗疏、衣服邊緣不加縫飾的「斬衰」喪服,腰間繫上同為苴麻製的喪帶,頭戴僅稍經處理的冠帽,腳上則穿著以菅草製成的粗陋喪鞋。哀傷刻苦的居喪生活,將導致體力不勝負荷,於是選擇以色澤最灰暗的「苴杖」支撐衰弱的身體。

父母過世三日之內,因過度哀傷而水米不進。三天後方始進食,吃的不僅不是美酒、醋醬、肉脯等豐盛甘美的食物,甚至連較粗淡的蔬果也食不下嚥。只在朝夕喝點糜粥,維持生命所需。

住的不再是平日穩固舒適的家屋,而只在停靈的「殯宮」旁,以木頭和茅草簡陋地搭建聊遮風雨的「倚廬」。就寢時也捨棄溫軟舒適的的床褥和枕頭,而睡在草編的墊子上,頭枕冰冷的土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