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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律師談婚姻法律:離婚時如何提出相關財產請求?那孩子的親權呢?

家事律師談婚姻法律:離婚時如何提出相關財產請求?那孩子的親權呢?
Photo Credit: Depositphotos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離婚就是法定財產制消滅的原因之一,所以離婚後可以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不論是兩願離婚、調解離婚或裁判離婚,都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對夫妻財產分配一併處理;如果在離婚時沒有請求、也沒有拋棄請求,也可以在離婚之後再請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只是要注意時效的限制。

文:陳令宜

犀利人妻的逆襲:談與離婚相關的財產請求

自從那天拿到榮謙給的離婚協議書以後,涵玫像是變了個人似的積極了起來,或許是意識到了榮謙可能真的會來搶孩子,涵玫很快地找到了一個助理的工作,上班時間是上午八點到下午四點,正好可以接家齊、家陽上下學,薪水雖然不多,但總算是踏出了家庭主婦二度就業的第一步。

今天是星期六,她帶家齊、家陽去拜訪爺爺、奶奶,兩兄弟吃過午飯正在午睡,榮謙的媽媽一臉神秘地將涵玫叫到房間去。

「涵玫,上次榮謙有拿離婚協議書給妳是吧。那上面的金額我愈想愈不對,太多了,不像榮謙的作風,他一向精打細算到底的。」

那份離婚協議書上寫著,男方願意給付每個未成年子女每月兩萬五千元的扶養費至成年為止,現在榮謙的年收入剛超過一百萬元,算算大約是他的薪水的一半左右。

「我也覺得很多,但我朋友是說,那是因為他想利誘我離婚,所以條件開得好。」涵玫說:「所以才會除了孩子的扶養費以外,他還願意另外給我房子跟現金。」

「榮謙這樣不負責任,留再多錢給妳跟家齊、家陽都是應該的。」榮謙的媽媽說:「但是我還是去找他了,因為我跟爸爸發現,榮謙雖然沒有繼續賣你們現在住的房子,卻把我跟爸爸之前買了登記在他名下的小公寓委託房仲出售,價格大概就是兩個孩子到成年的扶養費的總額。我去問他,他到底想幹什麼?」

「他說了嗎?」這個問題也是困擾涵玫很久的問題,她一直想問為什麼榮謙如此堅持,但是榮謙始終沒有正面回答。

「說了,他說了。」榮謙的媽媽嘆了口氣,眼淚跟著流下來:「他說他想出家。他說在他離家出走之前,就曾經不顧一切跑到山裡的禪寺要求要皈依,但師父不願意讓他留下,說他塵緣未了,硬把他趕下山,所以他只好回來處理財產跟家裡。」

「他跪著說,對不起我跟爸爸,但父母恩重難報,以後會多為我們祈福。也很對不起你們母子,但是他願意把全部的財產都留給你們,小公寓賣掉以後,全部的錢都會給孩子當作扶養費,看是要寄放在我們這裡每月匯款給妳、還是一次全部給妳管理他都可以。只求我跟爸爸可以勸妳放手,讓他了結塵緣出家去。」

涵玫想都沒有想過是出家這個理由,實在太匪夷所思了,以致於她太過震驚,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很像假的吧。我也不知道他說的是真的還是假的,但是他拜託我轉達給妳,我就轉達吧。」榮謙的媽媽苦笑著說:「如果他真的出家去了,我就當沒這個兒子,只剩妳這個女兒跟家齊、家陽兩個孫子了。」

過了幾天,就在涵玫還如陷五里迷霧中的時候,她收到了一封匿名寄來的電子郵件,內容是兩組照片,一組是榮謙跟一個陌生男子在超市採購的畫面,照片中兩人互動親密,一看就覺得關係匪淺;另一組是這兩個人在餐廳肩並肩坐著吃飯的照片,其中有一張疑似正在接吻。

涵玫覺得自己可能是被嚇過頭了,反而能保持冷靜地研究背景的地點究竟在哪裡。根據超商陳列的擺設品及貨架上商品的標示上面寫的都不是中文,涵玫覺得這些照片可能是在國外拍的,但是到底是誰這麼熱心,拍這些照片寄給她呢?目的到底是什麼?

她思考了幾天,把其中幾張比較清楚的照片寄給榮謙,標題是:「你要不要解釋一下?」然後就等著榮謙的「解釋」。

沒想到她等了兩個月,等到的不是榮謙的解釋,而是法院寄來的調解開庭通知書。

開庭當天涵玫請了律師陪同,榮謙是自己一個人到的。雙方坐下來聽完調解委員的開場白之後,涵玫忍耐著聽完了榮謙想要離婚的訴求,在調解委員詢問她對離婚的意見之時,她一直找不到出口的怒火不禁全部傾泄而出。

「黃榮謙,你不要太過份了!這一年來離家出走的是你,拋棄我們母子不管的也是你,你除了付錢以外,到底還盡到了什麼為人夫、人父的責任,你憑什麼在這裡指責說跟我無法相處所以要離婚?」涵玫說:「實話,我要聽實話!你到底為什麼要離開?沒聽到實話我絕不同意離婚。」

「難道我說實話妳就願意簽字嗎?」榮謙維持著他一貫冷漠的態度、譏諷的口吻:「妳簽了我就說啊。」

「你說啊,你到底是要出家還是有外遇?小孩還這麼小你就想拋棄他們一走了之嗎?你實在太自私、太不負責任了!」

「我自私,妳怎麼不說妳自私呢?」榮謙冷哼一聲:「妳還要用婚姻跟家庭的責任綁住我多久?這些年妳一直讓我喘不過氣來,我現在要的不過就是一口自由的空氣。」

「你!」涵玫覺得自己氣到腦血管要炸裂了,只能硬從牙縫中擠出字來:「當初追求我的人是你,說要結婚的也是你,說要生小孩的也是你。現在變成我用婚姻跟家庭的責任綁住你?你怎麼不說是你破壞我的人生啊?你不要太過分了!」

「我後悔了不行嗎?我發現我不適合婚姻、不適合家庭、不適合當爸爸,不可以嗎?」榮謙理直氣壯地說:「如果妳願意離婚,我現在名下所有的財產,包含現金、股票跟房地產,我都可以給妳跟家齊、家陽。但是如果妳不把握這個機會,堅持留著這個有名無實的黃太太頭銜,我保證妳以後一毛錢都不會從我這裡拿到。」

看到兩人的對話及情緒都有些失控,調解委員連忙出來打圓場,留下榮謙在調解室裡單獨談談,請涵玫跟律師到調解室外等候,順便回復一下情緒。

在調解室外,涵玫在情緒稍微平靜以後馬上問出心中最大的疑問:「律師,榮謙真的可以一毛錢都不給我跟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