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際大戰》越南裔女星訴說網絡霸凌之苦:「最可怕是,我以為他們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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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lly說自己最為人熟悉的身份是“Kelly”,但她也希望別人記得她本來叫“Loan”。
演出《星際大戰:最後的絕地武士》的29歲好萊塢越南裔女星Kelly Marie Tran,今年夏天因網路騷擾、霸凌不斷,最終令她刪除了Instagram所有相片。兩個月過去,Kelly再次現身,在報章撰文,道出自己一直在陰影下成長的故事。
Kelly的父母都是越南難民,在越戰時逃到美國,而Kelly則在加州出生受教育,爸爸一開始在漢堡王(Burger King)打工,媽媽則做殯葬業。Kelly成為演員前則在街上發過傳單、做過清潔工,還擔任過美食導遊。從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取得傳播學士學位後,2013年,她24歲首次在一齣劇裡擔綱演出,2015年則成為《星際大戰》系列電影首位亞裔女主演角色。

然而,雖然Kelly在《星際大戰:最後的絕地武士》飾演的“Rose Tico”表演不俗,卻不斷有評論指她外貌「不討好」,而網絡也隨即出現性別主義者、種族主義者對她的攻擊,批評她的身材、長相、甚至種族,逼使她6月時不得不將自己Instagram所有的相片刪除,只剩下自我介紹欄位的一句:「雖然害怕,但無論如何都要這麼做」(Afraid, but doing it anyway.)。

直至近日,Kelly首次回應事件,在紐約時報撰文《I Won’t Be Marginalized by Online Harassment》,道出自己成長以來所承受的一切。
Kelly說,網路霸凌言論再一次揭示出一個非白人女孩成長的黑暗,「我是屬於邊緣的,在他們的眼裡,我永遠只是配角。」
而網上霸凌言論,也再次勾起Kelly小時候的一些回憶,她指自己9歲時開始不再說越南語,因聽到其他小朋友在模彷、嘲諷她;當她17歲時與一名白人男友交往,在餐廳以標準英語點餐,服務生驚訝地說:「真可愛,有這樣的一個交換生作女友」。
這樣的經歷也使Kelly覺得自己永遠只能是個「局外人」,她也做得不夠好,原因就只是她與其他人「不一樣」。

而最糟的是,Kelly自己也慢慢開始信以為真,開始因為自己的「不同」感到羞恥,甚至對自己身為亞裔感羞恥。而她成長的社會則不停灌輸她,有些人永遠是英雄,他們才是救世主,而她就只能躲在背後,成為他們的影子,「最危險的是,我真的在等他們來拯救我。」
Kelly也說,她的父母甚至會為了融入美國社會,改掉自己的名字,成為“Tony”及“Kay”——這樣其他人叫起來會比較容易。而Kelly也會自責「或許我應該瘦一點」、「如果我不是亞裔就好了」,她的世界都由他人來肯定,可以是媒體、好萊塢的圈子,又或者是希望從她身上得到好處的公司。

不過,Kelly也認知到自己一直被洗腦,這樣的自己不是她想要的。而面對網絡世界對她的評頭品足,她認為不應對自己感到羞恥,因為該羞恥的,應該是這扭曲的世界,「該羞恥的是這個世界如何對待那些不一樣的人。」
正如她撰寫文章標題所言「我不會因霸凌而被邊緣化」,Kelly也說出她景仰的美好世界,「我希望有色小孩不再每天渴望成為白人,而女孩也不再因為外表、姿態或自身的存在而被放大檢視」。
她說現在每次拿起新的劇本,得到一個新的演出機會,她都會想到自己在代表一班弱勢的人,在訴說一個一直不為世所知的故事。而這意義重大,她不會放棄。Kelly曾經表示,電影能有更多元種族的演出是一件非常好的事,「當我知道人們能藉由這個角色獲得身分認同時真的很感動,這對我來說意義重大。」
文章最後,Kelly說自己最為人熟悉的身份是“Kelly”,但她也希望別人記得她本來叫“Loan”,而她的新生活正要開始。

Kelly今次的發言可說是抓對了時間。全亞裔好萊塢演員主演的電影《瘋狂亞洲富豪》(Crazy Rich Asians)正在美國上映,電影票房大熱也登上當地榜首;同時,Netflix的新影集《To All the Boys I've Loved Before》也因保留了原著小說的亞裔女主角備受讚頌。好萊塢正再次掀起演藝圈種族多元問題的討論。
而網路上聲音此時也支持Kelly,指希望導演能多用她,更要用回她的原名示人;也有人指「厭女者」如何努力也不能毀掉《星際大戰》。
然而,Kelly不是《星際大戰》系列電影首個被霸凌的女演員,英國女星Daisy Ridley也曾受過類似的對待而將整個Instagram刪掉。而《星際大戰:最後的絕地武士》的導演Rian Johnson則譴責欺凌Kelly的《星戰》迷是“manbab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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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吳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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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