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男人對「性」表達出抗拒時,便不再是個男人?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身處階級頂層,男性確實從父權社會中獲取了最多的資源;然而,他們卻也同時喪失了成為受害者的空間。當討論到性侵害的時候,「權力」之下的退路渺茫,便更加明顯——「陰莖」是男性參與權力遊戲的入場券,「陽具」則是象徵鬥爭後的父權化身。
如果要在三秒鐘內,用一句話指出男性所承擔的性別期待,大概許多人會想到「男兒有淚不輕彈」。我們可以從中發現,父權社會如何限制男性的情緒展演:不可以脆弱。或許有人會說,這句話必須同時參看後半句「只因未到傷心處」,代表真的傷心時,男性還是可以哭泣的,因此他們的情緒並沒有真正地無辜受限。但若進一步質問,什麼叫作「傷心處」?誰有權力來定義它?便不難發現「只因未到傷心處」非但無法成功辯護,反倒更彰顯了「男兒有淚不輕彈」在父權社會中,作為情緒治理及陽剛監控的獄卒角色。
這套治理邏輯,築基於陽剛崇拜及厭女情結。父權社會賤斥女性,及與其相連的一切陰柔物質:哭泣、脆弱、感性。是以,哭泣的男人不是男人,將受到嚴厲的懲罰。與此同時,若能服膺陽剛崇拜的遊戲規則,藉由憤怒、支配、理性來證明自己的陽剛潛質,男性便能免於責難,甚至提升位階,獲取更多的權力、資源與肯認。
一方面我們無法否認,當從誘因論的角度切入時,男性選擇順從父權遊戲規則,換得的果實看來是如此甜美,以至於他們不願意抽手離開;但另一方面,我們也必須承認,男性自幼從社會中反覆體驗,早已熟知違逆父權遊戲規則將會付出什麼樣的代價,以及伴隨這份熟知而來的恐懼,如何警告他們固守原地,不要輕舉妄動。
身處階級頂層,男性確實從父權社會中獲取了最多的資源;然而,他們卻也同時喪失了成為受害者的空間。當討論到性侵害的時候,「權力」之下的退路渺茫,便更加明顯——「陰莖」是男性參與權力遊戲的入場券,「陽具」則是象徵鬥爭後的父權化身。儘管知道這是後天操作的結果,不幸地是,它被本質化地就此定型:無論是熱衷此道而欽羨或自戀著股間雄偉權杖的狂信者,或者某些不遺餘力地批判這套荒謬遊戲的性別平權鬥士,都掉進了陷阱,在「陰莖」和「陽具」之間,劃上了必然的等號。於是,陰莖自此代表著絕對的權力,再也沒有受害的可能。
雪球推到最後,對男性而言,「性」竟然成為百利而無一害的事——尤其對「陰莖」來說,「性」必然是一種享受[1]。當「男人就該要有男人樣子」的父權陽剛期待與之結合後,如同人們自認有權恣意評斷女性的身體,歷歷指責她的外貌體態在父權標準中何處多出一哩、哪裡少了半吋一般,社會也鼓勵人們成為父權獄卒的一份子,參與陽剛監控大業,鉅細靡遺地抨擊那些從父權陽剛期待中逸軌的男性。
與「哭泣」一樣,當男人對「性」表達出一絲半毫的抗拒時,他便不是個男人。他對性的否拒,因此被簡化成兩種可能:一者來自於他的不陽剛——陰莖短小,想要被肛。前者反映出迷信巨大雄偉的陽具崇拜,後者則反映出將性事上的接受者孔洞化、陰柔化並予以輕蔑鄙視的陰性賤斥——而這個理由的同義複詞,即是「因為他不是男人」。
另一種可能,則是他說謊。即使社會早已意識到,將身體反應視同心理意願,是多麼荒謬且粗暴的作法,但我們卻依舊接受「男人對性說『不』」只是「口嫌體正直」,嘴巴說不要,身體倒是很老實的嘛[2]。
至於抵抗?父權社會似乎從來沒有放棄用這個理由來譴責受害者過。彷彿「沒有抵抗」自始至終只能是「你情我願」的代名詞,而沒有「無法抵抗」、「不敢抵抗」、「不知道可以抵抗」的可能空間。尤其是「大男人」,真的不想要的話,為什麼不抵抗呢?
註釋
[1] 例如,當男性遭人強制口交時,新聞報導可能採用的詞彙是「幫他口交」而非「強舔下體」。「幫」隱含了「被口交者」是享受的、賺到的、或至少沒有被插入/侵入,加害者的行為因此顯得沒那麼嚴重,也說明了社會仍將「插入/侵入行為」視作性侵典型。事實上,直至今日,美國仍將插入/侵入行為(penetration)當作定義強暴(rape)的關鍵。臺灣法律雖然使用了較為中性的「接合」一詞,實務上卻也未能完全脫離既有偏見。前述事件中,警察以「強制猥褻」而非「強制性交」送辦,就是最明顯的例證。參見王文傑、李光濱(2015年08月02日)。「學長不要」 士兵被口交10分鐘。蘋果日報。
[2] 參見呂志明(2015年12月24日)。脫光擦乳液竟變嘿咻,男怒告性侵。蘋果日報。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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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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