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種起源》小說選摘:母親和阿姨是支配我人生的人,藥物是他們放的一條蛇

《物種起源》小說選摘:母親和阿姨是支配我人生的人,藥物是他們放的一條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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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一直認為人類之所以不選擇「正解」,就是因為正解總是最麻煩、最不便的一條路,所以只要稍微降低道德的標準,其他簡而易辦的方法就會躍入眼裡。

(編按:本文為小說書摘,內含血腥敘述,請小心閱讀)

文:丁柚井(정유정)

「請您確認一下病歷表吧。」

阿姨說了聲「知道了」,隨即就掛上電話。我氣得把電話扔到書桌上,手裡的藥袋也往地上丟。若說母親和阿姨是支配我人生的人,那麼藥物就是他們放進我人生這片草原裡的一條蛇,每當我遇到人生中重要的一刻,就必然被這條蛇緊咬住腳踝不放。真要說的話,這狀況當我正式以選手身分來游泳時就開始了,也就是我在10歲那年的春天,於首爾市長杯游泳新星大賽獲得兒童組優勝的那個時候。

那時我開始服藥,也因此開始受嚴重的藥物副作用所苦,變得口齒不清,全身長滿疹子,甚至還曾因為高燒不停而被送到急診室去。經過幾次換藥之後,最後定下來的藥物就是現在我在吃的REMOTE。當然,阿姨的選擇並沒有問題,至少不像之前的用藥那樣,讓我身體不適被送急診室去,唯一的問題就是REMOTE像是套在我頭上的金箍、綁住我手腳的鐐銬,我經常因為頭痛不已而在地上翻滾,而且也因為耳鳴之故,我經常覺得耳邊有許多吵雜噪音,甚至還有產生過幾次記憶斷片。

除此之外,我的動作也變得遲鈍,體力更是急速下降,所以只要我結束訓練時,就會累個半死,哪裡都不想去,只想回家。儘管如此,母親與阿姨都堅持這並非致命性用藥,並沒有放棄這款藥品,而我也沒有因此而放棄游泳。

開始學游泳是在小學二年級的那年春天,從學校裡實施的特長教育開始接觸起。其實那並不是出自於我真正的意願,只不過是想要贏過哥哥才選擇的課程,因為不僅成績優秀、寫字漂亮,還擅長彈鋼琴,各方面都很優秀的哥哥,唯獨對游泳不靈光,他才上了一學期的游泳課就大呼無聊,想要放棄,但我卻一舉學會所有泳式,到了隔年,還在全校游泳大賽中拿到冠軍。不只如此,再隔一年,我便成為校隊選手,為學校抱了面金牌回來,也就是說,游泳可說是我少數能夠勝過哥哥的「珍稀事件」之一。

至於建議我成為選手的人,則是游泳隊的教練。雖然母親並不喜歡我成為游泳選手,但卻也沒有反對教練的這個建議,她認為反正總有一天我自己就會有所體悟,若不是覺得厭煩,就是受不了持續訓練,或是發現自己沒有才能,肯定用不了多久就會放棄。

沒想到事情並不如母親所料,我既不討厭游泳,也不覺得疲累,而且沒多久就在全國兒少游泳大賽中嶄露頭角。回顧當時的2年,可說是我人生中最有自信的時期,而且還是不用服藥、不用去阿姨那兒看診的時期。服藥與看診始於2200年5月,是父親和哥哥過世後的第一個月。

那一年的10月,母親帶著我們從方背洞搬到仁川來,我轉學的學校並沒有游泳隊,這時母親終於開口要我放棄游泳,但我無法放棄,我熱愛在水裡遨遊的生活,我愛伸長手臂在水裡划動的每一刻、我喜歡像鯊魚突進疾走的每一個瞬間、我喜愛全力和別人或自己一決勝負的每一秒、我更愛每晚入睡後,能夠在夢境中看到站在奧林匹克運動場最高處的自己。當我在水裡時,我感覺自己比在陸地上更自在,泳池也比學校或家裡更舒適。水裡是母親無法入侵的地方,完全屬於我的世界,只要在水裡,不管什麼事情我都能做到,只要我想,就能做到。

我強硬堅持,最後母親總算讓步接受,但她開了「無法克服藥物時,就得放棄」的條件,才讓我加入名為「KIM」的游泳俱樂部,並登錄為該俱樂部所屬選手,同時也每日與我密切同行,開始照顧我的身體狀態。就教練的角度而言,一定認為母親是為了把孩子培養成頂尖選手而事事親力親為的好母親,而俱樂部的其他孩子們則認為我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少爺,成長在富裕的家裡,又有全力支持我的母親及與生俱來的天賦,不管在哪個方面都高出人家一截,一點也不懂別人心焦的感受。

由於我不是體保生,所以仍然得兼顧學業與運動,拚命忍受藥物帶來的副作用之苦。儘管我上了國中、國中以後,這一切的狀況絲毫沒有改變,藥物的副作用卻反而越來越嚴重,讓我幾乎都快要忘記一開始接觸游泳的我,還有那個飛躍全場的我。至少直到高中一年級那年的3月,在參加於濟州島舉辦的全國游泳大賽之前,一直都是如此。

抵達的當天,我在宿舍大廳搞丟了輔助包。就在我上廁所的期間,那個包包就在椅子上消失得無影無蹤,包包裡裝了藥袋、MP3與手機,還有遊戲機、皮夾等等,遺失了其他東西頂多只是有些不便,但藥袋不見就是個大問題了。原本我應該聯絡母親,並請她幫我送藥來,而且母親當時就投宿在附近的飯店裡,並非無法請她處理這件事,雖然這得麻煩她搭飛機或船到仁川一趟,路程折騰了點就是。

我一直認為人類之所以不選擇「正解」,就是因為正解總是最麻煩、最不便的一條路,所以只要稍微降低道德的標準,其他簡而易辦的方法就會躍入眼裡,以我的狀況來說,只要不吃藥,就能輕鬆解決眼前這個問題。那時,我心裡想著「不過是幾天沒吃藥,難不成會發生什麼事」,何況直到那個時候為止,母親她所擔憂的「情況」,就連一次也沒發生過,於是我捨棄了正解,避開非因自己過錯而被責罵的狀況。

當然,我也沒有告知教練包包遺失的事情,若是我跟他報告這件事,他肯定會問我在吃什麼藥,如此一來,服藥的理由就會被迫公開。其實REMOTE不是禁藥,所以我並不需要告知他服藥這件事,而他也不知道我定期接受精神科診療的事實,因為母親認為教練並不需要知道這些事情,所以未曾告知過他,教練以為我只是為了接受運動心理商談,才定期來往阿姨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