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人類最親密的歷史》:對基因的認知是科學史上最有力也是最危險的觀念

《基因:人類最親密的歷史》:對基因的認知是科學史上最有力也是最危險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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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基因確實造就個人之間的差異,可是卻非身分的決定性因素,我們還有很多有關基因的知識要學,現在知道的可能連皮毛都算不上,在後基因體時代,我們正在學著如何解讀和編寫我們自己。

文:Gene

我選擇用「Gene」當筆名,是大一剛入學、要在BBS站取帳號的時候;那時我只是覺得這個英文名字剛好和生命科學的專有名詞一模一樣,十分有趣,完全沒有想到日後會和「Gene」的科學意涵結下不解之緣。

有些朋友不相信「Gene」真的是個英文名字,甚至聽我信誓旦旦地解說,還開玩笑說他們也想取名叫「Cell」、「DNA」或「Protein」,我只好回說要不然幹脆叫「Genome」,這一來就比我大很多了。其實,「Gene」這名字來自古希臘文「γόνος」,意思是「生」(born),這個名詞在遺傳學中,字源也一模一樣。

我博士班念的就是遺傳學,在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C Davis)當遺傳學實驗課的助教時,就有很多學生說我名字取得實在太妙了。事實上,我大學時期最討厭的必修課之一就是遺傳學。當時我的導師說他大學時最不喜歡的必修課也是遺傳學、可是卻念了遺傳學博士班、所以做人別太鐵齒;我心想這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可是命運就是這麼愛捉弄人──決定念演化生物學當志業後,發現遺傳學真是最佳的工具,於是我步上了導師的後塵。

簡單來說,遺傳學是門研究基因的生命科學。我們在博士班利用果蠅進行遺傳學研究,顯微鏡底下,麻醉台上的細小孔洞嘶嘶輕響地噴著二氧化碳,讓果蠅暫時沉睡,我們趁機輕輕地用羽毛或毛筆把帶有不同性狀的果蠅分群,這時總能讓人一再讚歎孟德爾(Gregor J. Mendel,1822-1884)的先見之明。然而,在不是唸研究所拚學位、無升等壓力、不必拿科研計畫、沒有KPI考績要求下的修道院神父,是懷著什麼樣的心情和信念在為豌豆進行實驗的呢?

念了遺傳學博士班後,我會三不五時在茶餘飯後接到親友詢問,問題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從單純好奇到試圖挑戰,例如:真的能夠用基因工程改造人類嗎?我們科學家為何要這麼變態地製造變種生物?如何生出更聰明健康的小孩?小孩的問題都是來自遺傳嗎?為什麼罕見遺傳疾病愈來愈多?

普立茲獎得主、英國衛報新人獎得主、暢銷書《萬病之王:一部癌症的傳記,以及我們與它搏鬥的故事》(The Emperor of All Maladies: A Biography of Cancer)作者辛達塔.穆克吉(Siddhartha Mukherjee)在聽到一位癌症病人接受了長時間治療後向他請求「我願意繼續治療,但我要知道我在對抗的是什麼。」,於是寫了《萬病之王》。

《萬病之王》是一本充滿熱情的書,是一本癌症的傳記,也是人類與癌症搏鬥的生命故事。在為癌症作傳後,穆克吉寫這本《基因:人類最親密的歷史》(The Gene: An Intimate History)似乎順理成章、天經地義,因為癌症不就是因為基因出了錯嗎?那麼基因為何會出錯呢?

然而,讀了《基因》才會深刻地了解,對穆克吉而言,追尋問題答案的源由,遠遠沒那麼簡單。他出生在印度,他父母那一代最深沉的痛苦之一,是印巴分治後,被迫離鄉背井。後來落腳的加爾各答(Kolkata)原本是印度最具活力的大城市,但是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瘋狂地互相大肆屠殺後,淪為一個三、四流的破敗城市,迫使他們又要遠走他鄉。

對他們家族而言,傷痛遠遠不僅於此。幾年前的冬天,穆克吉陪同父親回加爾各答到精神病院探望堂哥莫尼,讓他回想到他的2位叔伯拉結什和賈古皆可能患上精神疾病,加上他父親也曾經兩度出現精神病的症狀,難免讓他懷疑自己家族是否帶有遺傳缺陷。如果真是如此,那為何父親和姐妹會逃過一劫?他們的病有多少是天生的?又有多少是後天的?

《基因》就是他為了追尋眾多問題解答而寫的另一本傳記,探討基因的誕生、發展、影響和未來。穆克吉提醒我們,對基因的認知是科學史上最有力也是最危險的觀念。經過長久的瞎子摸象,我們愈來愈清楚基因是什麼,儘管中途對遺傳的本質出現過不少妄想誕生了納粹的優生學禍害千萬人,但今天我們已能在實驗室裡輕易操作基因。

孟德爾的發現,理應為達爾文(Charles R. Darwin,1809-1882)的演化論錦上添花,不過,儘管他們是同一時代的人,但是為達爾文演化論如虎添翼的「現代演化綜論」(Modern evolutionary synthesis)要等待到20世紀上半葉才逐步完成。達爾文的堂兄高爾頓(Sir Francis Galton,1822-1911)則在對基因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提出了優生學概念,後來成為納粹的藉口,衍生各種在今天來看叫人瞠目結舌的作為。

生物其實是一連串資訊構成的,孟德爾的遺傳實驗被3位歐洲科學家幾乎同時重新發現,科學家透過各種巧妙的實驗,抽絲剝繭地確認:染色體上的DNA就是那個帶著資訊的穩定分子。DNA的結構為什麼能夠攜帶建構和運作生物體的重要資訊呢?這得等華生(James D. Watson,1928-)和克里克(Francis H. C. Crick,1916-2004)發現DNA雙螺旋結構的著名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