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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各種問題已一一浮現

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各種問題已一一浮現
Photo Credit:Jo@Flick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當今之際,最重要的是將台灣的糧食安全問題做一通盤性檢討,計算台灣需要多少農地、建立何種作物輪作制度,以兼顧糧食生產及環境的永續發展,不該不斷陷於水利會是不是公務機關的口水之中。

文:蘇明道(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系教授、曾任苗栗與嘉南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

媒體針對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的人事規劃,製作了相關報導,但其中仍可見到重重的問題:

未來水利會改制為農村及農田水利署後,原本的水利會人員仍繼續留任,水利會考試也會繼續舉辦,員額仍繼續,不會減少,與公務人員採雙軌雙流制。

這個意思,就是未來改成政府公務機關的農田水利會裡,會有公務員與非公務員的區分,這在初期因為要保障現有的水利會員工工作權,是必需採取的權宜措施,但應該具有落日性質,未來需要多少人就必須編制多少職缺,一旦現有非經銓敘人員屆齡退休或出缺,即應經由正式的國家考試管道進用,否則和政府機關請臨時約聘人員有何不同?所有員額的經費不管是約聘或正式還不是由全民來負擔?

逐步開出300至400個公務人員職缺,以因應擴大灌區、取締開罰等工作。

未來水利會改制為農村及農田水利署後,原本的水利會人員仍繼續留任,水利會考試也會繼續舉辦,員額仍繼續,不會減少,與公務人員採雙軌雙流制。至於雙軌制如何分工?……原有人員仍維持現階段工作,例如取締違規、舉證等工作,公務人員可執行開罰、水源開發、協調徵收土地工作等擴大灌區的工作。

試問,如果等現階段原水利會員工屆齡退休後,所有水利會人員均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可以從事所有的業務,不是更有效率的方式嗎?何需再另闢蹊徑採用所謂的「分流」?

如果依現在規劃的「分流」,未來的水利會就會有做一般田間灌溉管理苦力工作的約聘人員,以及執行較高階任務的公務員,現在政府機關內大量的約聘人員以及派遣工作人員,一直是現在政府的行政院希望能夠改善的問題,而我國在2000年即已公佈施行《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政府也一直在努力進行組織再造以精簡人力並提昇效率,現在不但要增加三四百名員額(即使是分年,仍會在總數限制下出現排擠效應),更遑論突然一夕之間增加了幾千名約聘人員,這樣的規劃,人事行政總處竟然可以同意。

再者,如果因為總員額法限制無法納入廣大農業灌溉管理的員額,那不正顯示今年初的水利會改公務機關,其實是一個未經詳細規劃,只是為了停止今年6月的水利會長改選的不成熟政策?現在出問題的只是員額,未來還有龐大的公預算經費負擔,以及當初「擴大服務非灌區農民」的輕率承諾,問題將會一一浮現。

妄想一夜就能解決問題的政策,只是不切實際

台灣目前有農田水利會服務的農田約31萬公頃,灌溉區外還有37萬公頃沒有水利會的管理服務,擴大服務目前非灌區的農民當然是好事,但經過了上百年的演進,為什麼沒有每一片農田都有水利會的服務?難道以前的政府都在打混?這背後其實是整體的土地利用規劃、糧食生產政策、水資源利用、政府財力負擔等種種限制與妥協的結果。

台灣面積雖然不大,且經過勤奮的人民經年累月努力耕耘,能做的大部分都已經努力達成,當然不是沒有精進發展的餘地,但百尺竿頭要更進一步,絕不是簡單草率就可達成,而須要大家群策群力,研究協調詳細規劃,一小步一小步的往前努力,覺得自己看到前人均未發現的契機,或熱血戴鋼盔提槍上陣就有一夜之間完成的驚人成果的認為,都是不切實際的想望。

剛剛結束的第6次全國農業會議總結論裡,定下了「10年內完成提供農業灌區內外之適作農地灌溉服務」的目標,行政院政策也宣示未來農業用水佔比要從現在的7成降為6成,而農委會的因應策略是:「….將把耗水的水稻田轉作為旱作,改善用水效率,以及廣開農塘……」,但糧食安全策略呢?政府應該考慮糧食自給率後,通盤性的規劃我們需要多少稻米和雜糧,把水稻田耗水作為箴貶的標的,而忽略了水稻田與輪作田的環境生態功能,將導致長期旱作對土壤鹽鹼化的問題,違背聯合國推動的永續發展的世界主流趨勢,這也和這一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中「永續發展」的目標衝突。

灌溉面積大一倍,卻只想用85%的水

根據水利署的105年用水量統計,農業用水雖佔總用水量約70%,但其中只有約64.5%是灌溉用水,如果要將七成的總用水量降至六成,依統計數據約要減少16億立方公尺的灌溉用水量,且還要在目前服務31萬公頃的農田之外,納入37萬公頃的灌區外農地,先不談這37萬公頃農地灌溉設施及後續維護需要多少預算來完善,每年僅剩不到90億噸的灌溉用水,要靠農委會所提的「提升灌溉用水效率」和「智慧灌溉」來達成灌溉總數68萬公頃的農田,簡直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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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2016年各標的用水量統計報告 | 資料來源:經濟部

就用簡單的算術吧,面積擴增快一倍的同時,總灌溉用水又要打85折,如果這樣還能做到「用水無虞」,那不就隱含了對現在的灌溉管理工作非比尋常糟糕的指謫,對經年辛勤為農民進行灌溉用水調配管理的水利會工作人員是何等沈重的污衊。

簡單說結論:要把灌區外的37萬公頃完善成目前農田水利會灌區的31萬公頃的農田,其所需要的經費、人員、及水源供應都幾乎不可能達成的理想,現在農委會眼中釘著的700多億元資金和1500多公頃非農田事業用地,更是杯水車薪。

當今之際,應該懸崖勒馬及時回頭,不管水利會是不是公務機關,台灣作為一個蕞爾小國所必須重視的糧食安全問題,都該做一通盤性的檢討,農委會應該依據國發會對未來人口的預估及預定的糧食自給率,檢討台灣需要多少農地、建立何種作物輪作制度,以兼顧糧食生產及環境的永續發展。

同時,應依據現有農地的區位、環境、資源與設施劃設永久農業生產區加強管理與管制,對經過完整規劃保留下來的農業生產用地,提供適當的補貼與協助(以免像老宅被劃成古蹟後,如果只剩下限制修繕的壞處而無其他的經濟誘因,常都走上受祝融所毀一途),對條件不佳的農地適當釋出供作其他標的利用,而不是見樹不見林的一味強調農地上的非法工廠與農舍問題,方為我國建立長遠的糧食安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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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