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平台販賣女傭還標註「新鮮到貨」?印尼政府向新加坡發出嚴正抗議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新加坡網購平台旋轉拍賣(Carousell)上,有賣家公開拍賣女性幫傭,引起印尼政府和人民震怒。對此,印尼勞動部已向新加坡政府發出抗議信。Carousell回應,在接到通知後也已暫停這個帳號,並配合協助相關單位的調查。
(中央社)新加坡網購平台旋轉拍賣(Carousell)上竟有用戶公開販售「印尼女傭」?日前有數名印尼女性被發表至網站頁面,並「新鮮」(Fresh)標簽,已找到雇主的則被列為「已售」(sold)。雖然廣告已被撤下,但印尼當局向新加坡政府抗議,要求嚴懲。
印尼「第5新聞」(kabar 5)等媒體報導,網上近日流傳一組照片,名為「maid.recruitment」的用戶在Carousell平台上傳多名女傭頭像與個人資料。這些女傭大多來自印尼,被貼上「新鮮」和「已售」等標簽,標價顯示0元。這名用戶並未註明公司名稱與執照編號。
Carousell回應媒體詢問指出,企業可宣傳商品服務,但不應推銷女傭或刊登個人資料。這個帳號並沒有完成任何交易,公司上週在接到通知後也已暫停這個帳號,並配合協助相關單位的調查。
對此,印尼勞動部已向新加坡政府發出抗議信。
印尼勞動部海外勞工安置及保護局長蘇維斯(Soes Hindharno)說,勞動部透過印尼駐新加坡大使館,向新加坡政府遞交抗議信,敦促新加坡對此事件採取進一步措施。
印尼勞動部也發布聲明表示,把女傭如同貨品一般在廣告中推銷不僅是不能接受的行為,也觸犯雇傭仲介法令。違法的業者若判罪確定就會被扣分,也可能被暫停或撤銷營業執照。
蘇維斯表示,光是撤下這樣的廣告還不夠,必須對刊登廣告者採取嚴厲措施。為了防止事件再度發生,印尼政府將在與新加坡政府舉行的雙邊會談中,對此事件進一步展開對話。
The Jakarta Post 報導,印尼Migrant CARE 執行長 Wahyu Susilo嚴重譴責如此「奴役的剝削行為」,並呼籲當局必須有移工就業訊息安全的標準規範。他也表示,如此將移工視為商品的出售行為不是首例,2012年吉隆坡街頭也出現販賣移工的「待售」廣告;新加坡不久之前也有類似案例,傳單被陳列在商店裡。他痛批此行為是對印尼移工和家庭尊嚴的貶低。
The Strait Times 報導,新加坡人力部呼籲人力仲介服務時提高責任心和敏感性,也表示沒有無執照進行仲介業務是嚴重違法行為。違例者可能被判罰款高達8萬元新幣(約台幣179萬元)、坐牢長達兩年或兩者兼施。使用無執照中介服務,也可被判罰款高達5000元新幣(約台幣11.2萬元)。
Carousell回應,強烈建議用戶對他們舉報任何可疑的帳號和行為,也會不斷改進技術,以便及早發現被禁止的銷售行為,目前也正配合協助當局的調查工作。
延伸閱讀:
新聞來源:
- 網購平台賣女傭 印尼政府向星國抗議(中央社)
- Indonesian embassy to seek thorough probe into online 'sale' of maids in Singapore: Report(Strait Times)
- Migrant CARE lambasts 'selling' of maids on Singaporean app(Jakarta Post)
責任編輯:李牧宜
核稿編輯:楊之瑜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