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線上遊戲被罵,能告公然侮辱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網路犯罪也是犯罪,罵人構成妨害名譽罪,這個還算簡單,比較麻煩的是:你要怎麼找到罵你的人?
玩遊戲的人不知道為什麼都很激動,「廢物呂布」、「垃圾劫」、「到底會不會玩啊!」這些罵人的話都能夠光速噴出對話框。
對我自己而言,反正玩遊戲就是抒壓而已,有人愛噴就給他噴,但常常有些年輕人被罵氣不過來問我:「律師,這樣能告嗎?」不得不說,收到這些私訊的時候還是會開心,可見我還是有些年輕粉絲的。
既然有人誠心誠意的發問了,那我就大發慈悲的告訴你吧!
網路世界的暱稱、化身被侮辱,也有可能提告妨害名譽、侵害名譽權
雖然網路上的遊戲角色、暱稱是一種「虛擬人格」,不像隔壁同學是實際上存在的人,但我國法院有時候也會承認侮辱這些虛擬人格,構成妨害名譽或侵害名譽權。
過去發生過一個案件。某家媒體要報導砍人事件,卻錯把A跟犯人的臉書帳號混淆,導致鄉民們灌爆A的臉書塗鴉牆,A怒而提告媒體賠償。媒體主張A的臉書是用「化名」不是本人姓名,屬於一種虛擬人格,不構成侵害名譽權。
法院認為,「臉書上的化名,是代表個人在網路世界中的標記,在網路虛擬世界也有所謂的評價存在,可以連結到使用者的人格」,即便只是化名,媒體一樣侵害A的名譽權,因此判決A勝訴。(參考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936號民事判決)
另一個案件中,B在玩連線手遊,卻被敵對陣營的用男性性器官來辱罵,因此提告。
法院認為,虛擬人格雖然跟實體人格不一樣,但如果虛擬人格與實體人格之間具有連結性,也就是說「大概知道這個帳號是誰」的話,罵遊戲角色與罵本人就是一樣的意思,因此判決B勝訴。(參考高等法院105年度上易字第206號刑事判決)
在現實世界中罵實際存在的人,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罪;你在虛擬世界中虛擬存在的角色,只要這個角色跟現實上的人可以沾得上邊,也構成公然侮辱或誹謗。如果你玩遊戲被罵「廢物XXX」、「廢物OOO」,還是可以去提告。
線上遊戲的公然侮辱或誹謗提告並不容易
罵人構成妨害名譽罪,這個還算簡單,比較麻煩的是:你要怎麼找到罵你的人?
網路世界的特色就在「匿名性」,你有化名,對方也有啊!除非你們是現實生活中就熟識的人,否則你很難透過網路去肉搜對方,尤其遊戲世界裡附帶的角色資料,通常都只有遊戲相關的內容,不會告訴你對方的現實資料,因此你提告會有困難。
即便你去報警,我國警察要去調通訊的使用者資料並不容易。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規定,只有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度犯罪才可以去申請調閱,而妨害名譽罪並不算是這種重罪。此外,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問題,即便警察機關去函給遊戲公司或網路公司,如果對方不願配合,也可能收到一紙拒絕的回函,讓本案就停在這裡。
網路犯罪也是犯罪,但現實上的問題是不容易抓,即便你來問我或委任我,我也沒辦法告訴你一個很好的答案,以玩遊戲的嘴砲嗆聲來說,律師只能建議你,練好你的main角、記住他的帳號,下次碰到他再好好找他算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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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LawPartner律師談吉他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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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影業小編到台灣變色龍,UG is hot with Photoshop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做最精彩的你自己」的白靈、跨年大唱 First Love 主題曲的白冰冰、手機桌面幸運女神美輪明 —— UG is Hot,那個總是出現在大樓屋頂上的人緊追時事梗,彷彿他的衣櫃裡有無限的道具隨手捻來都能搭上。充滿 B 級感的變裝加上高超的 Photoshop 技巧,讓一個人以千百種人設亮相。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平時身為平凡上班族的 UG 是怎樣煉成社群百變女王的,而他最愛用的 P 圖小撇步又是哪些呢。
從「過氣網紅」到「最快的變裝民眾」
許多人認識 UG 是因為他 2009-2010 年 cover 少女時代的精湛模仿,當時甚至受邀上韓國綜藝節目《Star King》與偶像相見。在 15 年前,所謂「網紅」一詞還未被廣泛使用的時候,那年還只是個大學生的 UG 用他的熱情示範了追星的極致,並在社群網路上發酵。不過 UG 並沒有選擇走上演藝之路,如今回看往事直笑說自己是「過氣網紅」,他反而在近年不斷透過變裝「成為」各種偶像,反映時事的速度堪稱「最快的變裝民眾」。
「我變裝的故事要從小時候說起,」小學時迷戀美少女戰士華麗的變身,加上看綜藝節目中反串藝人帶來的娛樂效果,「我覺得這個東西我好像做的來,而且與其被大家說你『有點娘』,不如把它轉換成一個表演的形式,就會變得很光明正大。」UG 不只自己表演,也帶著同學在兒童節大會上跳徐懷鈺,從小就展現自信光芒。
社群在走 Photoshop 要懂
若從很早就在 Instagram 上追蹤 UG 的朋友,應該會發現他從某個時期開始,照片中的場景從居家環境大量轉換到一個大樓的頂樓——那正是 UG 任職電影發行公司的頂樓。「我剛進公司老闆就知道我會變裝,有次《穆荷蘭大道》特映會老闆就提議我扮成電影中的角色,讓觀眾可以來合照,」UG 聊到公司很支持讓他很合理地時常扮裝,「讓我覺得哇原來這在一個 30 幾歲的上班族身上是件被鼓勵的事。」也因為如此他對變裝愈來愈認真,也開始用變裝的形式參加同志遊行等等的公眾活動。
平時的 UG 除了經營自己的社群平台之外,也時常利用 Photoshop 製作工作所需的宣傳素材、電影周邊等,「我們三不五時就要拍一些商品照,公司頂樓剛好很漂亮就會上去拍。」雖然從大學時期就學了各種影像處理的軟體,「Photoshop 還是最直觀的!」UG 說在電影發行公司當小編,幾乎每天都會用到 Photoshop,不管是 banner、gif 動圖還是小型印刷品通通都可以用 PS 搞定。
看我 Photoshop 三十六技
社群上火熱起來的事件通常是沒有預告的,但 UG 總是能抓住這些時事梗的精髓,他對於挑選變裝的角色也有一套自己的邏輯,「通常以我自己喜歡的影視或音樂作品為主,時事的話,除了社群上的熱度之外,我也會選擇有很明顯特徵的,大家一看就知道這是什麼!」仔細看 UG 每次扮演不同角色,神情絕對都是最到位的。
不僅變裝角色多元,UG 的 P 圖技巧也是三十六技各種搭配!在這次採訪中 UG 回歸初心,化身成他的變裝啟蒙「美少女戰士水手月亮」,並且首次公開分享了幾個在後製變裝照片時最愛的 PS 祕技!

首先是修圖最經典招式:去背!Adobe 推出了「物件選取」工具讓去背變得超簡單,只需要開啟圖檔點擊「物件選取」,Photoshop 就會自動辨識畫面中的關鍵物件,不到 10 秒就幫水手月亮去背完成。接著 UG 使用「色相/飽和度」調整功能,增加漸變疊加與外光暈,把水手月亮變得閃閃發亮。下一步在背景加上星空圖案與不同 pose 的水手月亮之後,UG 到圖層區調整不同物件的「混合模式」,選擇「濾色」然後調整「透明度」,只要簡單拉動一下就能讓水手月亮與星空自然地融合
Everyone can Photoshop!百變人生沒有侷限
在今年大港開唱的演出者介紹裡,UG 被以「台灣變色龍 aka 屋頂皇后 aka 變裝民眾」這個串超長的頭銜介紹,這三個稱號似乎點出了他被大家記憶的不同面向,包括從最早 cover 少女時代紅到韓國,一直到公司頂樓的精彩變裝。
這些年來 Photoshop 陪伴著 UG 不斷超越,不斷成為那個最精彩的他自己,「變裝對我的人生帶來的改變,除了成就感之外,最重要的是創造了更多的連結,」如同在性別運動中的站在最前排、最吸睛的變裝皇后們,「變裝可以是一種溝通的工具,鼓勵很多可能到很多對自己的狀態還不是很了解的人。」採訪尾聲,我們問 UG 下一個角色會扮誰?他笑說還不知道,「但一定是好玩的!」

Everyone can Photoshop!百變無法侷限,Photoshop提升你的創意戰鬥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