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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國」》:孫中山會不會支持台灣獨立?

《台灣之「國」》:孫中山會不會支持台灣獨立?
Photo Credit: AP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現代國家是不需要「國父」的。現代國家是國民意志的結合,而不是幾個草莽英雄、或幾個將門貴冑,以武裝革命、發動政變的形式「打天下」打出來的。

文:李筱峰

孫文會不會支持台灣獨立?

今天,習慣稱孫文為「國父」的人,可能不知道,孫文曾經在1900年的時候,想要聯絡李鴻章促成「兩廣獨立」。孫文既然曾經主張兩廣獨立,那麼他會不會反對台灣獨立呢?

雖然孫文與台灣的因緣不深,不過並不表示他不關心台灣,只是,他對台灣的期待,恐怕要讓在台灣的「統派」大失所望了。根據戴季陶的回憶,孫文曾於1924年說過他想向日本提出三項主張,其中之一是「台灣與高麗兩民族至少限度也應該實施自治,各自設立自己的國會及自治政府。」

孫文把台灣和朝鮮「兩民族」相提並論,並沒有主張要「收復台灣」。他萬萬沒有想到,當年被他拿來和朝鮮相提並論的台灣,竟然成為唯一稱他為「國父」的國家。

民主國家不需要神格化的「國父」

記得陳定南任法務部長時,針對藍營政客主張將「國父」一詞放入法律中,陳定南建議若要將「國父」一詞放入法律中,就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對「國父」做出定義。結果引起泛藍政客的圍剿。綜觀這些藍軍政客的言談,他們不僅沒有現代國家概念,也沒有台灣主體意識,更是對中國近代史知識相當無知。

其實說穿了,現代國家是不需要「國父」的。現代國家是國民意志的結合,而不是幾個草莽英雄、或幾個將門貴冑,以武裝革命、發動政變的形式「打天下」打出來的。所以現代國家與過去「天下奉一人」的封建王朝,迥然不同;舊王朝有開國的君主,而現代國家則是群策群力的結合體。因此,將某一特定人物尊為「國父」,實在是封建王朝的殘留意識在作祟。

美國雖然也有所謂「The Founding Fathers」,也有人譯為「國父」,但他們不是特別膨脹一個個人,而是指稱獨立建國時的開國元勳們,包括華盛頓、富蘭克林、傑佛遜、亞當斯……一堆人。更不會把他們個人神格化,凡是開會活動,動不動就要「行三鞠躬禮。」

孫文去世後,被國民黨奉為「國父」,意指為中華民國的開國之父,這種觀念,完全是封建意識,毫無國民主權的觀念。

膨脹孫文,不符史實

特別膨脹孫文為「開國之父」,與歷史事實不符,有欠公允。在中華民國的建國史中,孫文的地位與貢獻固然不可磨滅,但即使沒有孫文,1900年代中國的革命風潮,依然是風雲際會,風起雲湧。據歷史學者的統計,自1894年到1911年之間,出現有191個革命團體從事排滿倒清的運動,原來的「興中會」及改組後的「同盟會」,也不過是其中較大的團體而已。

又據統計,自1894年到1911年之間,發動的革命行動事件,計有29次之多。國民黨歷史課本所吹噓的「國父領導革命,經過十次失敗,百折不撓,最後終於推翻滿清」,顯然不把其他19次的革命放在眼裡。況且,1911年的武昌之役是「共進會」與湖北新軍革命團體「文學社」共同策劃的,事發時,孫文並不知情,當時他人在美國丹佛市,從報上才知道中國有武昌革命發生。所以,中華民國的出現,是投入相當多的人力、心力的。把整個開國功勳,歸於孫文一人,顯然不合情理。

從台灣的主體立場思考「國父」

再說,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台灣是在日本的殖民統治下。在中華民國締造的過程中,並沒有台灣的影子(少數台人如翁俊明等參與其中,是零星的個人行為),直到1945年,台灣才被中華民國接管,不幸1年4個月後,因為適應不良而爆發二二八事件,1949年國民黨政府扛著「中華民國」的招牌,來到這個沒有參與中華民國締造過程的台灣。這個沒有參與中華民國開國的台灣,反而成為今天唯一掛牌「中華民國」的區域。這裡的人民,在國民黨的教育與宣傳下,也成為唯一稱孫文為「國父」的人民。

今天,台灣在面對政治的轉型、在處於時代的關鍵時刻、在細數歷史的真相、在揚棄傳統的包袱、在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戰威脅、在邁向國際社會、開創未來生機的此時,台灣必須建立一個新的、名副其實的現代國家。這個現代國家不應該再以英雄主義與封建意識去奉捧某一特定人物為「國父」。

我不否定孫文是一位具有時代性的革命家,但以他作為原來的中華民國的國父,已不無可議之處。若再以他作為台灣這個亟待正名的現代國家的國父,則更完全失去台灣的主體性意義。我們應該讓這位革命家以他的原貌回到他在中國史上應享有的地位,也讓台灣從他被蔣政權神格化的影像籠罩下解脫出來。畢竟,台灣人不稱孫文為「國父」,孫文一定不以為忤。只有那些在國民黨奴化教育下被制約而不自知的黨徒們,才會幼稚得跳腳。

黨化教育拋不開的意識形態

前述陳定南任法務部長時建議若要將「國父」一詞放入法律中,就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對「國父」做出定義。結果引起藍營圍剿,當時國民黨發言人吳清基拿出一張1940年(民國29年)國民政府的公報訓令,內容是「尊稱總理為中華民國國父在案」,來證實「國父」於法有據。

這是何等幼稚可笑!其一、那是國民黨一黨專政的所謂「訓政時代」的玩意;其二、當時的台灣不在中國轄治下,那個訓令與台灣何干?有台灣主體意識的人,會去拿一個與台灣毫不相干的其他空間的舊訓令做法源依據嗎?像吳清基這樣一個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台灣子弟,必須淪落到替一個外來統治集團的遺緒搖旗吶喊,這真是國民黨「黨化教育」的成功,也是台灣人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