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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的稅改才公平(七):加速促成反避稅條款,讓「假外資」假不了

怎樣的稅改才公平(七):加速促成反避稅條款,讓「假外資」假不了
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當初政府真的有意防堵假外資,應該做的是加快腳步促成反避稅條款的實施,讓假外資想假也假不了,如此一來,便沒有假外資與內資稅負不公平的問題。

文:蘇慧君(青平台基金會研究員)

不算意外的是,台灣政府在追隨國際反避稅浪潮上慢了一步,台灣今年甚至於外國民間組織租稅正義聯盟(Tax Justice Network)評比的全球「金融隱匿指數」排行榜中榜上有名。所幸在各方警鈴大響後,政府開始有所行動。目前已有數個法案及相關規定出爐,待各項條件到位,便能開始有效防止海外避稅的機制。目前主要的相關規定有五。

  • 第一,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中有關稅捐洗錢罪的規定

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已於2017年6月上路實施。新法將逃漏稅行為納入洗錢罪之前置犯罪。在洗錢防制法修法之前,若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至第43條以詐術或不當方法逃漏稅等罪,只會被追究各該條文相關的刑事責任;而在《洗錢防制法》實施之後,若在手段上涉及掩飾或隱匿逃漏稅的所得,在某些情況下,有可能構成洗錢罪,須面對相關刑罰、甚至財產的沒收。由於降低了構成洗錢前置罪的門檻,未來對於以不當方法透過海外避稅的企圖當有一定程度的嚇阻作用。

  • 第二,新修正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

於2017年5月修正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要求銀行執行客戶盡職審查,除了新開戶的客戶為適用對象外,也包含了對全部既有的OBU客戶重新辦理確認客戶身分程序。過去,許多人利用境外金融中心的隱蔽性進行逃漏稅。未來,在OBU開戶必須揭露真實身分的規定下,利用境外金融中心做帳及逃漏稅的可能性應會大減。

此外,金管會於2017年12月廢止了自2005年中以來要求稅務局在調閱OBU帳戶前必須先經金管會同意的規定。 現在稅務單位只要經財政部核准就可以向銀行調閱任何一個OBU帳戶的資料,不再需要逐案報經金管會同意。換句話說,稅務單位已擁有調閱OBU帳戶資料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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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REUTERS/Brendan McDermid/達志影像

財政部於2017年11月16日發布施行,預計2019年起金融機構須定期申報外國稅務居民帳戶,到了2020年9月將開始與其他國家進行資訊交換。雖然CRS規範應申報的為非本國稅務居民的帳戶,但未來與其他國家進行資訊交換後,國人的海外帳戶資訊將會被交換回台,海外資產及海外所得將難以隱匿。利用境外避稅的管道將被大幅縮減。

  • 第四,俗稱「反避稅條款」的《所得稅法》第43條之3及第43條之4的修正

這兩個法條建立了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ies, CFC)以及「實際管理處所」(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PEM)的制度。過去,台商經常透過境外公司避稅,未來只要實際管理處所在本國的企業比照本國企業繳稅。反避稅條款早已於2016年7月修正通過,但遲至今日尚未生效。

主要原因在於,要實施該修正條文還差臨門一腳。由於財政部考量實施反避稅措施恐影響台商在中國的布局、以及可使台商避免雙重課稅的兩岸租稅協議尚未生效等原因,當時在修正所得稅法時,授權由行政院決定施行日期。

  • 第五,《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

簡稱兩岸租稅協議,已於2016年簽署,但尚未生效。最主要問題就在於,兩岸租稅協議要能生效必須有更高的法源基礎。但由於兩岸協議事涉敏感的政治議題,多年來相關草案面臨爭議不斷。不過,在2016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時,其實也被列為優先審議法案,但最後卻因審查程序意見不同而遭擱置。最新的草案有六個版本,目前仍躺在立法院靜待審查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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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在認識了這些反海外避稅的相關法規後,讓我們回頭思考假外資的議題。

在舊有稅制下,對於股利所得,假外資只要繳20%的所得稅,但是如果讓反避稅制度生效,即使透過海外租稅天堂設立公司轉化成假外資,但按照實際管理處所,及受控外國公司的反避稅條款相關規定;前者發放之股利將視為境內來源所得,與內資同樣必須適用綜所稅累進稅率;後者則視轉投資公司所在地,其盈餘就算不發放,最後也會受制於國內的綜所稅法。如此一來,所謂假外資與內資不同稅的問題便不復存在。

全民稅改於今年1月在立法院通過,而綜觀前述的各項規定,除了最後一項,皆已於稅法修正前即已到位。如果當初政府真的有意防堵假外資,應該做的是加快腳步促成反避稅條款的實施,讓假外資想假也假不了,如此一來,便沒有假外資與內資稅負不公平的問題。

子彈既都上膛了,為何不發?究竟是不知要發,還是選擇不發,我們不得而知。但可以確定的是,政府當初堅持股利所得分離課稅的改革,只是為假外資在國際反避稅的浪頭上,鋪設了一條回家的坦途。

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