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飯碗的裂痕:雇主可以預扣員工的工資嗎?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勞工取得的薪資既然是因為工作所產生的報酬,除非法令另有規定,否則雇主不得因為還沒發生或還沒確定責任歸屬的損害情形的事件或情形,先扣除員工的薪資。
今天要談的是前陣子勞動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即金管會)、銀行公會及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等單位召開會議,主要是協商有關金融從業人員所領取到的業績獎金或銷售獎金會有部分遞延發放的情況,主要是因為銀行公會訂定的原則要求銀行業者的酬金制度應避免於交易成交後立刻全數發放,目的是希望降低金融風險,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看看下列的新聞報導:
而這項延宕多年的爭議看似勞資雙方各有各的立場,但如果我們以法令來判斷,金融業的這種延後發放獎金制度會有甚麼問題?又與標題所說的「預扣工資」有甚麼關係呢?
一、遞延發給酬金的濫觴
首先,我們要先簡略說明這件爭議的詳細情形,由於金融業在銷售投資或理財商品時常衍生爭議,因此《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就明定銀行同業公會應擬訂「銀行業務人員酬金制度應遵行原則」,且金融服務業如果未依該原則訂定自己的酬金制度,便可能會被金管會依違反該法第30-1條規定處30萬元至1,000萬元的罰鍰。這項制度的目的是希望銀行銷售商品的酬金制度不能讓業務員只以業績為目標,而須綜合考量客戶權益及潛在風險,因此,前述的酬金制度原則第8條便規定金融業業務人員的業績獎金應「避免於交易成立後立即全數發放」。
我們先回顧一下先前的文章「工資項目百百種,到底哪些要列入加班費計算基礎呢?」其中便有提到如果「業績獎金」是因為員工的工作達成一定的目標而發給者,則該項目應認屬工資。因此,上述制度基於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而言,確實有其必要性,但如果站在金融業從業人員的角度來想,每天拚死拚活依照業績獎金的標準來完成目標,所領取到的「業績獎金」卻要被雇主先保留而不發給,這樣有合理嗎?

二、另有約定或預扣工資?
或許會有熟知法令的讀者認為,依照《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而言,這樣是否為「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呢?然而如上述所提到的,金融業者係基於金管會要求銀行公會擬定的酬金制度原則來約定酬金發給標準,因此即使遞延發放,也應該可以符合《勞基法》第22條第2項的但書「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然而在實務上,金融業者多與從業人員除了約定「業務獎金20%遞延一年後發放」外,還多了「領取時必須為在職身分」這個條件,而這似乎也符合了違反《勞基法》第26條規定的要件。

該法令僅簡單列載「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似乎有點模糊,因此勞動部便於89年7月28日以台勞動二字第0031343號函解釋如下:
《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同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我們再細緻地具焦於金融業者遞延發放獎金的立法精神,主要係為了避免金融業者在一次性發放全部業績獎金後,如果因為業務員浮濫招攬而來的客戶有違約風險,導致金融業蒙受損失,因此留下了部分的獎金以作為規避該風險之用。等等,那這種制度不就與「在違約情形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有87%相似嗎?
因此,這也就是為什麼簡單的獎金發放原則必須由勞動部與金管會銀行局等單位共同協商的原因,除了要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也應兼顧金融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在綜合考量各式因素下,最後金管會已明確表示金融機構雖然還是應遵守銀行公會制定的酬金制度原則,但也不能據此作為不發給離職、退休或申請留職停薪中員工原本應得獎金的理由。

三、所以,問題圓滿解決了?
到底各金融機構是否都遵照主管機關討論後的決議實行,還有待時間證明,更重要的是我們從這個案例中,可以見得雇主將依定的風險先轉嫁給員工,進而扣留住員工提供勞務後所應得的報酬,不旦是弔詭的制度,也違反了《勞基法》第26條的精神。要避免金融風險或提高監理質量,除了可從獎金制度設計外,應該也能透過徵信、合約設計或內部控制等層面著手。
然而不只金融業有此情形,在我們過去實務經驗中曾聽聞過有其他行業的事業單位也有此情形,例如有汽車貨運業先扣除駕駛員幾千元的薪資,主張要作為未來駕駛有交通違規遭開單之用(參照勞動部勞動法訴字第1050026916號訴願決定書),又或者如批發零售業先扣除員工薪資,等未來盤點確定沒有損失後再發還給員工等,都是涉嫌違反《勞基法》第26條規定的情況,而這些作為或制度的初衷,其實也都與金融業延後發給業績獎金的目的相同,也就是轉嫁部分經營風險予勞工。
總而言之,勞工取得的薪資既然是因為工作所產生的報酬,除非法令另有規定,否則雇主不得因為還沒發生、或還沒確定責任歸屬的損害情形前,先扣除員工的薪資,這些規定,也是國家為了保障勞工與其家庭賴以為生的經濟來源所定下的強制規定。
但對雇主而言,到底又該怎麼做呢?如果有相當證據證明雇主的損失是可歸責於勞工,雇主自然得依民法向員工提出損害賠償之訴,而即使金額確定,如果勞工對於賠償比例仍有疑慮,雇主也不能直接將該金額從薪資理扣除,否則也會有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及《民法》第334條第1項但書之虞。而對於勞工來說,辦理各項業務或從事工作時也應該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否則若有故意造成雇主損失的情形時,除了可能會被依前述方式追償,雇主也可以依《勞基法》第12條第5款懲戒性解雇勞工,因此無論是勞資雙方,都應該要謹慎行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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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住桃園!市民最有感的「宜居智慧城市」發展秘辛大公開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城市該如何串聯企業、社會及公民組織,創造永續價值?依據關鍵議題研究中心發布的最新市調結果,帶大家一窺國門之都「桃園」,為了宜居智慧城市付出哪些努力。
桃園作為臺灣與世界接軌的第一站,面對永續未來的國際共識也採取了諸多措施,期盼能藉此逐步實踐「宜居智慧城市」的願景。
城市宜居的關鍵是什麼?過半民眾認為「交通運輸」政策影響最有感
這次問卷中,我們以「城市居住的理想藍圖」為題,詢問網路民眾最重視城市發展的哪些面向。結果發現,不分年齡性別,多數民眾對「宜居城市」都有相當類似的想像,最重視的三個方向分別是「大眾運輸與交通便利性」(52.9%)、「經濟發展與就業機會」(38.8%)及「社區安全與治安狀況」(33.7%)。
不論上班通勤、日常生活,還是旅遊觀光,「移動」都是行動的必須過程。一座城市是否宜居便利、能否永續發展,很大程度取決於整體運輸系統的設計規劃、市政措施完善與否。這次市調也發現類似的結果,像是談到近期桃市府讓民眾最有感的施政項目時,有將近四成的民眾選擇了「基北北桃通勤月票都會通」以及「鐵路地下化工程及捷運路網建設」等交通相關的政策。
另外,根據本次調查顯示,16-40歲的族群較為重視「教育資源的質量與分配」、「政府服務的效能」以及「文化節慶與娛樂活動的豐富程度」;41-60歲的桃園民眾則較為重視「醫療服務與設施品質」、「居住環境周邊設有公園綠地」以及「友善高齡者、身心障礙等群體的設施」;而詳加檢視近一年來桃市府所推出的政策或活動,許多也正好對應到前述的需求,例如「國中小營養午餐免費」、結合科技執法的「靜桃專案」、舊城區改造、參觀人次破千萬的「世界客家博覽會」、擴大肺癌篩檢、加速設立市立醫院及特色診所、興建7座旗艦型公園與推動「高齡友善換居社宅專案」等,是桃園民眾除交通類別以外的有感施政措施。

而針對整體都市發展,今年由張善政市長召集成立的「未來城市空間發展會報」,也開始著手短、中、長期的舊城再生規劃,並布局城市大型公共建設,關注人行空間與城市關係的有序發展;搭配桃園現在進行式的鐵路地下化工程,進一步推動車站周邊產業轉型及土地活化,更將效法歐美成功先例,規劃興建長16公里的綠色廊道,打造回歸人本思維的城市空間,提供市民最宜居、舒適的生活藍圖。
傳產轉型、新創支持、文化深耕:城市發展的永續金三角!
不過,僅是安全完善的交通路網還不夠,城市的經濟發展也是攸關市民生活品質的重要指標之一。調查指出,約三成民眾認為「提供傳統產業轉型的資源」(31.7%)、「支持產業創新發展」(31.3%)、「鼓勵農業轉型與特色觀光發展」(27.8%)是城市發展中相當重要的產業元素。

在青創產業的扶持上,桃市府近年設立了許多創育機構,例如專注孕育AI及智慧機器人等物聯網科技團隊的「新明青創基地」,及今年新成立、以整合電商平台資源為目標的「中路電商基地」。而未來更將成立「中路青創加速器基地」及「A8產業加速器」,分別催化能接軌國際的頂尖團隊,與協助傳產數位轉型。此外,桃市府也透過相關計畫提供創業辦公硬體、培訓資源,積極媒合青創團隊,並提供在地市場驗證機會,期待透過青創團隊產品規模化的過程,帶動整個桃園的產業升級。

此外,富有在地特色的人文觀光也是近年桃市府大力投入的領域,像是透過創新形式與傳統禮俗的融合「大溪大禧」,將關聖帝君聖誕遶境打造成跨越當代設計與民俗信仰的城市祭典;今年全新打造的觀光品牌「探索北橫」,推出數條能充分感受山水風光、體驗原民文化的主題遊程。不僅如此,桃市府也積極串聯周遭縣市的觀光資源,聯合推出整合了北北基桃共30處旅遊景點的旅遊套票,藉此導入更多的外部資源,促進桃園觀光產業的蓬勃發展。

二度奪下永續城市特優獎!持續邁向更宜居、更智慧的桃園
針對「永續經營」相關作為的重要性認知,絕大多數民眾認為「大眾運輸路網的長遠規劃與建置」(40.3%)是落實永續的關鍵。桃園作為全台第一個符合聯合國推動「奔向淨零」(Race to Zero)倡議的城市,於今年3月29日率先發表桃園邁向2050淨零碳排路徑圖,除規劃空氣品質淨化區、打造全齡友善的共融式公園綠地、協助企業產業轉型,更積極建置及完善市內捷運路網,全方位實踐淨零的永續目標;其中,桃捷綠線中壢延伸線綜合規劃,交通部同意捷運綠線從G01站延伸至中壢車站(桃捷A23),連結捷運綠線與機場捷運,形成桃園首條環狀捷運路網,而捷運三鶯延伸八德、棕線計畫,均已針對交通部審查意見提出修正,期盼今年底可獲行政院核定。

此外,桃園更再度榮獲今周刊「2023永續城市SDGs大調查」的「永續城市特優獎」及「經濟力特別傑出獎」,展現桃園無論民間企業抑或政府機關,都將永續發展視為重要目標。而明年更將整合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資訊科技局設立「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期盼藉由組織整改消弭隔閡,讓各單位的目標、任務都更加明確並發揮效益,並優化各項公共服務,為市民打造更為舒適的生活環境,使「智慧桃園」的目標更上層樓。

桃市府在都市景觀、城市機能、產業精進及施政效能等面向的耕耘,短期成效不僅為民眾所有目共睹,長期觀之,更是為桃園往後的蓬勃發展打下關鍵基礎,使宜居智慧城市的願景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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