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陳為廷應該參選到底,這樣可以試一試台灣人對「理盲」的底線在哪裡

也許陳為廷應該參選到底,這樣可以試一試台灣人對「理盲」的底線在哪裡
Photo Credit: 陳為廷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這些辯護者本身都犯了一個毛病,就是情感上認同陳,因此就此做為演繹其論述的出發點,努力地想要說「這不是一件錯的事」,這其實就是標準的理盲。

辯護方式一:陳為廷的生長環境背景,導致他的性格出現了扭曲

這個辯護沒問題,問題在於,生長環境不好的孩子很多,如果人人都在相同的環境上出現同樣的病徵,那拿來說我們不能苛責陳的合理性就很足夠,但事實並不然,很多生長環境有問題的孩子性格並未偏差,所以這樣的辯護我們不能接受。

辯護方式二:怎麼不叫那些有婚外情的全部一起下台?

這個辯護其實不叫辯護,因為這樣的語句是說「你們說陳為廷有錯,那些有婚外情的『不也一樣有錯』嗎?」換句話說,就是在說陳為廷是錯的。再者,婚外情的道德瑕疵與法律問題,與性騷擾的根本不一樣,所以這樣的說法只是間接地表明辯護者自身亦同意陳是有錯的,只是別人也錯,所以他的錯「情有可原」。這種比爛的辯護方式長久以來一直在台灣政壇遞嬗交替出現,不僅荒謬,更顯得陳的事件不太有能夠被辯護的空間。

辯護方式三:我覺得陳為廷很有勇氣,敢面對過去

這一點一樣也沒幫他的錯誤辯護,只是強調「孰能無過」,知錯能改是一件勇者的行為,我承認他很勇敢,但絕不能表示他是對的。

辯護方式四:我們不應該將慾望汙名化

這是最可怕的一種辯護方式。我承認很多男人多半喜歡背地裡討論女性,並且表明自己的慾望。在後現代的思潮中,人們已經漸漸開始解構性與道德間拖帶的複雜關係,我完全同意性或慾望的本身不是罪惡,但是性騷擾成立很重要的一個判準是,「另一名個體」的感受。男生講或看,甚至心理想,都是欲望,但是欲望本身就不能侵犯到他人。正視欲望應該是說,我們不該說那些想看想聽甚至想摸是邪惡的。

有一類寫作者,用一種抒情的語法先說陳為廷的背景有多麼地悲慘,再說他是多麼地不得已,要我們不要把他的行為當成邪惡,巧妙地縫合了那個受侵害的第三者的感受,這類的說法最為可議。這些抒情的背後,其實僅是寫作者運用其文學能力,在幫一個行為失序的性騷擾者脫罪,但在這過程中,完全抹煞了那些「被陳所侵犯的受害者」。

以上的辯解都有一個共點的問題,就是不能迴避陳為廷多次性騷擾他人,是一個無論在法律上或是道德上都不被允許的行為。更重要的是,這些「辯護」的本身無疑地都是在二次傷害那些曾經擁有被侵犯經驗的人們。再來,就是這些辯護者們,如果今天不是陳為廷,這些人還會不會用同樣的標準說話,這也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討論的問題。

今天整個事件的開端,陳為廷已經承認自己的錯誤,就他個體自身的認知或是道德與法律程面來看,整件事「就是錯的」,於是辯護者們的心態就變得極其可議。但有一個共同點就是,這些辯護者本身都犯了一個毛病,就是情感上認同陳,因此就此做為演繹其論述的出發點,努力地想要說「這不是一件錯的事」,這其實就是標準的理盲,不僅對事情毫無幫助,更讓許多原本中性看待此事的人覺得反感,更不要說那些曾經有相同經驗的人。

私德有問題的人非常多,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柯林頓的雪茄事件,柯在面對質詢的同時,也玩弄了「性行為」一詞的定義,企圖以口交不是性行為來掩飾其說謊。這都顯示出了作為一個政治人物本身的荒謬性。

但,不要忘了,柯林頓對美國經濟成長有非常卓越的貢獻,因此還是有許多美國人願意忍受他在道德上的瑕疵。相對來說,陳為廷並沒有這些背景,但我在此處還是覺得陳為廷應該參選到底,因為這樣可以試一試台灣人對是非公理的標準為何,以及對理盲一事的底線為何。(編註:陳為廷已宣布退選

Photo Credit: 陳為廷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