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多國推動「開放獲取」的計劃 為何引起過千科學家聯署反對?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歐洲多個國家推行「S計劃」,希望在2020年起資助的研究均以「開放獲取」模式發表論文,讓所有人可免費閱讀。但有科學家質疑計劃過分進取,反而會傷害學術自由。
今年9月,多個歐洲國家的資助機構在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和負責歐盟資助科學及科技研究的歐洲研究委員會(European Research Council, ERC)支持下,宣布成立「S聯盟」( cOAlition S)倡議推動研究論文以全面及即時以「開放獲取」(Open Access)的模式刊登。
這項「S計劃」(Plan S)的主要目標,是在2020年1月1日起,所有參與機構以公帑資助的科學研究,必須在「開放獲取」模式刊登在期刊或放到有關平台上——換言之,毋須付費便能閱讀論文。
計劃刊出10項原則,包括規定作者須保有論文版權、所有論文須以開放授權刊登、資助機構會盡力確保開放式期刊及平台的質素、協助建立高質素開放式期刊和平台、刊登論文的費用應由資助機構及大學——而非個別研究人員——支付等。
本月初,兩大資助研究的私人基金會——惠康基金會(The Wellcome Trust)及比爾與美琳達·蓋茨基金會(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亦宣布參與「S計劃」。兩個基金會本來已有支持「開放獲取」的計劃,將會修改政策條款以符合「S計劃」列出的原則。
禁止「混合模式」的爭議
雖然「S計劃」的目標是推動「開放獲取」,令最新的研究結果流通、不受期刊付費牆所限,然而計劃引起部分科學家質疑。瑞典烏普薩拉大學(Uppsala University)生物化學家嘉瑪連(Lynn Kamerlin)草擬了一封公開信,批評「S計劃」操之過急,擔心其原則過於強硬,會引起反效果,甚至限制了學術自由,現時已有超過一千位科學家聯署。
其中引起最大爭議的一點,在於「計劃S」列出的原則明確規定禁止採用所謂「混合模式」的學術期刊。
現時不少學術期刊的營運模式為訂閱制,主要由大學圖書館、研究所每年交訂閱費,讓這些機構的學者可以閱讀期刊論文。自「開放獲取」興起後,有部分訂閱制期刊容許論文以「開放獲取」刊登,但要求作者支付刊登費用,以承擔處理及刊登論文的成本。
這種做法可視為傳統期刊的折衷方案,但亦有人批評出版商藉此牟取更大利潤——即使學者支付刊登費用讓論文免費閱讀,所屬大學本身已經交了期刊的訂閱費,以致出版商能雙重收費。這個問題亦是近年一些大學跟學術出版商更新合約時的重點。
公開信第一點指「S計劃」全面禁止研究刊登在所有「混合模式」期刊上是個大問題,因為連一些高質素的學術期刊——包括由著名學會主理的期刊——亦遭禁止,而這個問題在化學領域特別嚴重。信中又引述阿𡛓斯特丹大學教職員及師生營運的媒體《Folia》一篇報道,稱參與「S計劃」的荷蘭研究資助機構NWO預計會以停止訂閱現有期刊省下來的錢,來支付以「開放獲取」模式刊登論文所需的費用。
影響學術自由?
另外,公開信又認為「S計劃」的嚴格規定,會使受參與機構資助的科學家跟學界分裂,無法合作發表研究論文,對雙方都沒有好處。這更會影響博士生或博士後研究生的選擇,他們會考慮到「S計劃」禁止在某些期刊刊登論文或影響前途,而降低到參與「S計劃」的國家任職的意欲。
推動「開放獲取」的一個常見理由,是學術期刊訂閱費用過高,閱讀論文會被「付費牆」隔阻。然而公開信認為,雖然訂閱費高昂的問題值得關注,但「S計劃」過分強調所謂的「金色開放獲取」——期刊可免費閱讀,但研究論文的作者須付刊登及文章處理費用的模式——會令學術傳播的成本上升而非減少,也無法消除「付費牆」,僅是把它由閱讀轉移至發表文章。
公開信更指強調牟利的「金色開放獲取」期刊會帶來嚴重風險,使低質素、非原創的研究論文過多,因為這個制度提供不恰當的經濟誘因︰期刊越接受得多論文越多收入,同時接受較少論文的期刊會不斷調高刊登費用。
聯署公開信的科學家認為,「S計劃」會大幅減少科學家閱讀及刊登在高質素科學期刊的機會,並限制了受參與機構資助的科學家跟其他研究人員合作,侵犯了學術自由。公開信最後呼籲所有資助研究的機構全面考慮把論文以「開放獲取」模式刊登的方法,而不僅是「S計劃」中的定義,並要求參加「S計劃」的機構負責,盡力避免在落實時出現上述不良後果。
如何落實計劃 仍有商議空間
有份擬定「S計劃」的歐盟執委會「開放獲取特使」史密斯(Robert-Jan Smits)回應指,他非常尊重各個學會,但不容忍某些期刊「有時離譜」的訂閱費金額。他又表示「混合模式」期刊的原意,是協助採用訂閱制的期刊轉型為全面使用「開放獲取」模式,但批評這些期刊現時依賴公帑牟利而未有明確轉型的出路。
「S計劃」推出兩個月已面起熱烈爭論,原因可能是所列出的10項原則未夠清晰,各人有不同詮釋。史密斯說落實的計劃將於今個月底宣布,屆時會提供細節,並開放公眾諮詢。他強調︰「我們不會偏離全面及即時『開放獲取』這個目標,但我們可以討論如何達成。」
發起聯署的嘉瑪連同時是幾本「混合模式」期刊和一本「開放獲取」期刊的編委會成員,在接受《自然》訪問時,她表示自己支持推廣開放科學,但不是以「S計劃」的模式。
Tags: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引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