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非洲豬瘟條款」,違法帶肉品入境可重罰100萬

立院三讀通過「非洲豬瘟條款」,違法帶肉品入境可重罰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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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提防非洲豬瘟進入台灣,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未來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高可被罰100萬元。

農委會防檢局今(30)日表示,中國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已擴及20省/市/區、達81案例,疫情嚴峻,傳播至我國的風險劇增。由於旅客違規自中國等疫區攜帶肉類產品入境,引入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為達嚇阻目的,防檢局研修《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提高旅客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以遏止旅客僥倖心態。

(中央社)中國非洲豬瘟疫情嚴峻,為展現政府防疫決心,立法院會今(30)日三讀修正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未來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重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

中國相繼爆發非洲豬瘟,疫情升高。為提升防疫效果,立法院經濟委員會28日才初審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下簡稱《動傳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旅客或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物產品,未依規定申請檢疫,從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的罰鍰,提高到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

根據《聯合報》28日報導,立法院各黨團原先提出許多版本,行政院提出開罰最重30萬元,其他黨團則有不同想法,有的擬提高罰則到50萬元,也有黨團認為基礎罰則降為3000元,根據現行的《動傳條例》,從中國帶肉回台到台灣,一律開罰1萬5000元。

立委蘇震清表示,應該要考慮到百姓會有誤帶的情況,畢竟這是10多年前定的法律,主張最低從原本的3000元調整到5000或1萬元,但最高可提高到50萬到100萬元;立委蘇治芬則希望最高調到100萬元,宣示意義應該大於實質,達成嚇阻作用,否則養豬業者都快嚇死了。

立法院會上午變更議程,將本案列為討論事項第一案,並順利完成二讀、三讀。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集委員、民進黨立委蘇震清表示,這次修法最起碼要達到嚇阻的作用,同時也向人民與養豬產業宣示,政府有心做好防疫;也透過此次修法,讓有心要做違法行為的不肖業者知道,不要投機取巧。

在全案三讀後,立法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部門應切實做好檢疫和防疫措施,也要求農委會應負主要職責,負起疫情防杜成敗的責任,並立即彙整相關防檢疫措施,公布於官方網站,強化宣導及查緝,善用公益廣告宣導,並將辦理情形送交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附帶決議指出,現行制度中動物檢疫物若透過郵包進入國內,因無針對寄件人、受件人或納稅義務人課與申報之義務,將成防疫漏洞,因此要求主管機關要參考相關條文提出修法,「除經公告免繳驗證明書及事先申請且經核准輸入者外,無論植物或動物應施檢疫物,原則皆不得以郵寄方式輸入,以維護我國防疫安全」。

防檢局說,自9月1日至11月25日止,共計裁罰265件違規攜帶肉品的案例,其中有160件來自中國,越南73件最多。防檢局表示,目前已持續強化各項宣導力道,以影片、圖卡及各類文宣資料,透過電視、廣播、跑馬燈及社群媒體,向一般民眾、出入境旅客、農民及新住民等不同社群宣導配合政府各項防檢疫措施,以圍堵疫情入侵,也呼籲旅客切勿以身試法。


(以下新聞原刊於2018.11.14)

台中機場廢棄箱查到非洲豬瘟香腸,防檢局警告:若進台灣損失至少2千億

中國境內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為防範疫情入侵台灣,農委會防檢局於機場與港口加強檢查旅客隨身行李,而在台中清泉崗機場農產品棄置箱中發現的香腸中,被驗出非洲豬瘟病毒,這是繼10月底首次在金門水頭碼頭攔截後再次驗出的案例。

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昨(1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中國今年8月初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目前已擴及17省/市/區,達65案例,疫情有持續蔓延的趨勢。為防範該病傳入,政府各相關部門定期自機場、港口等地方,針對入境航班旅客之隨身行李及大型行李加強檢查,並將收集到的中國豬肉製品進行消毒採樣,送至畜衛所檢測。

而繼10月31日首次在金門小三通水頭碼頭的中國香腸中驗出非洲豬瘟病毒後,又有再次驗出的案例。防檢局指出,一件來自台中清泉崗機場旅客農產品棄置箱的中國豬肉香腸,於11月6日寄達畜衛所,經即時聚合酵素連鎖反應等方式檢測,再經定序反應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目前中國流行的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

防檢局自8月27日至11月11日,已檢驗肉製品343件及地毯樣品715件。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指出,明知道肉製品不能入境,還是有旅客心存僥倖,攜帶後在入關前才要丟棄,實在無法理解這種心態。不過農委會認為,棄置箱的位置尚未入關,因此非洲豬瘟還不能算是正式進入台灣。

防檢局主秘鄭純彬指出,這次驗出非洲豬瘟病毒的中國香腸沒有外包裝,疑似為自家私製,而在金門水頭碼頭第1起驗出非洲豬瘟的香腸,也是旅客在入境之前丟到棄置箱,經防檢局挑出後,送到畜衛所檢驗。該製品是中國「雙匯香脆腸」豬肉香腸製品,雙匯是中國最大肉品加工廠,在8月3日中國爆發第1例非洲豬瘟後,雙匯的肉品就被檢驗出含有非洲豬瘟病毒。

防檢局表示,針對旅客違規攜帶中國豬肉產品者,雖已依法裁罰最高額罰鍰新台幣1萬5千元,仍難達真正嚇阻的效果,防檢局已著手修法,將提高罰款額度最高至30萬元,修正草案業由行政院於11月12日函送立法院審議,未來修法通過後,違規旅客將面臨比現在更高額度的罰款。

豬界的「伊波拉病毒」,非洲豬瘟多危險?

非洲豬瘟的病毒,於1921年時在非洲肯亞被發現,中國是亞洲第1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包含目前在歐洲與非洲也都還有非洲豬瘟疫情的地區,中國損失最為慘重,根據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的統計,目前已經有超過4萬頭豬隻死亡或遭到撲殺,是目前全世界撲殺總數的99%。

防檢局昨日也於臉書指出,21年前的口蹄疫,造成台灣1700億的經濟損失,而比口蹄疫還要可怕的非洲豬瘟,豬隻若染上致死率100%,且目前沒有任何疫苗可以預防,若非洲豬瘟進到臺灣,初估將損失至少2千億,並將連帶影響肉品供需。

  • 致死率高:非洲豬瘟急性型致死率達100%,雖然不會傳染人類,但無疫苗可預防,只能靠撲殺、掩埋或化製處理病死豬,防堵病毒擴散,對產業造成嚴重威脅。
  • 存活期間長:病毒可以存活很久,在冷藏肉中100天、冷凍肉中1000天、豬舍中1個月。
  • 傳播速度快:病毒特性為感染快速,豬隻若直接接觸病豬或汙染物、食用病豬製成的廚餘、或是被帶病毒的節肢動物叮咬,都可能感染,會出現皮膚潮紅及廣泛性內臟器官出血症狀。
  • 台灣應對:中國屬口蹄疫疫區,豬肉不能進口到台灣,會加強邊境查緝火腿等肉品走私,並全面禁止陸客參觀畜牧場、觀光牧場,養豬業者自中國返台時,需消毒及隔離一周,而養豬戶也被要求,要將廚餘蒸煮至90度、1小時後,才能餵豬。

蝦皮:禁販售中國豬肉製品,違者將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