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即將進入「大法庭」時代:為什麼需要新設大法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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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制度建立後,行之有年的判例選編及變更制度、決議制度將被廢除,我國即將進入「大法庭」時代,統一法律見解的機制不僅擴大當事人的參與,並且應行言詞辯論,讓程序公開透明,勢必會改變以後司法實務運作的面貌。
在前揭運作模式下,每個最高法院審判庭在作成終局裁判前,都必須查閱是否有相同事實的先前裁判法律見解存在。若有先前裁判存在,先前裁判即有封鎖效力,審判庭未經大法庭程序,不得作出與先前裁判見解歧異的裁判。(以下說明建議搭配「歧異提案之徵詢程序」圖閱讀)。
換句話說,如果有見解歧異的情形,審判庭須開啟徵詢程序,若徵詢後,各庭見解均一致,已無歧異情形,此時審判庭得直接以該一致的見解為終局裁判,於該裁判裏敘明徵詢的過程及各庭見解一致的情形;若徵詢後仍有歧異,審判庭再進行一次評議,如果審判庭斟酌其他各庭的意見後,認為審判庭於徵詢書上所表示的法律見解不周延,因此變更見解改採先前裁判見解,此時已無歧異存在,審判庭可直接以先前裁判見解裁判,不用提案至大法庭。
但若審判庭仍然採取與先前裁判不同的法律見解,審判庭應提案予大法庭裁判,等到大法庭作出裁定後,無論大法庭裁判採取的見解與承審個案的審判庭提案裁定所表示的見解是不是相同,審判庭均須以大法庭裁定的法律見解,為裁判基礎作成本案終局裁判。如此一來,雖然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10,規定大法庭的裁定只對提案庭提交的案件具有個案拘束力,但搭配同法第51條之2規定的法定強制提案義務,仍然可以確保最高法院各個審判庭就相同的法律問題,採取一致的看法,最高法院所為的裁判,均代表當時最高法院統一的法律見解,而達到統一法律見解的目的。

2、原則重要性提案
那什麼是原則重要性提案呢?最高法院各個現有的審判庭受理上訴案件,在評議前必須去查閱最高法院對於相同事實的案件,採取什麼法律見解。舉例來說,假設刑事第一庭審理某個案件,該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最高法院不曾作成裁判,所以沒有歧異的發生。此時刑事第一庭本來可以自己裁判,但因為預見這個法律見解有促使法律續造的價值,或因屬新興、重大且普遍性的法律問題,有即時、預為統一見解的必要性,例如沒收新制實施後,有關沒收新制的法律問題,刑事第一庭「得」以裁定敘明理由提案予大法庭裁判,這樣的提案即為「原則重要性提案」(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3)。
依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3的規定,此項提案不須踐行徵詢程序。不過,參考該條的立法理由,刑事第一庭如認有徵詢其他各庭意見的必要,仍然可以進行徵詢。等刑事大法庭就此原則重要性提案的法律問題作成裁判後,刑事第一庭必須依據「大法庭的裁判結果」為本案的終局裁判(下稱B終局裁判)。這個B終局裁判就會變成最高法院的先前裁判,下一次如果刑事第二庭遇到相同的法律爭議,必須決定是不是要和B終局裁判採取相同的見解。如果刑事第二庭採取不同的見解,刑事第二庭就應該啟動前揭「歧異提案」的大法庭程序。
(四)誰可以當大法庭的法官?
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分由11位大法庭法官組成,採合議審判,那成員是怎麼組成的呢?
1、大法庭審判長:由最高法院院長及其指定的庭長,依其辦理事務類型,分別擔任民事大法庭或刑事大法庭的審判長(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6第1項)。
2、提案庭的庭員1人:為了讓大法庭的成員在審理法律爭議時,能夠迅速掌握其中重要法律爭點,以促進審判效率,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6第2項規定,提案庭應指定庭員1人(立法理由:宜優先指定提交案件的受命法官),為大法庭的當然成員。
3、票選庭員:其餘9位大法庭法官則由最高法院的法官會議以「無記名投票」,分別自最高法院民事庭、刑事庭全體法官中依得票數較高,且符合每庭至少應有1人,且兼任庭長者不得逾總人數二分之一的方式選舉產生(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6第3項、第51條之7第1項)。兼任庭長者不得逾總人數二分之一的限制,是立法委員審議法案時所增加之限制,目的是為避免大法庭的成員均是兼任庭長的法官所擔任,讓大法庭淪為庭長會議。
大法庭法官的任期是多久?依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7第1項的規定,最高法院院長指定的大法庭審判長、票選庭員的任期均為2年,遞補人員的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五)大法庭審理程序怎麼進行?
1、應行言詞辯論
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8第1項規定,民事大法庭、刑事大法庭裁判法律爭議,應行言詞辯論。
這是大法庭制度與判例、決議制度最大的不同。判例、決議作成時,當事人均無表示意見的機會,而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庭裁判應行言詞辯論,讓當事人可以在言詞辯論時表達他的法律主張並辯論,法律見解的統一是大法庭法官參酌過當事人的意見後而形成。
2、檢察官以外的當事人應委任代理人或辯護人行言詞辯論
大法庭的言詞辯論,係以法律爭議為核心,應該要讓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人來協助當事人,才能使當事人有效行使訴訟權,並發揮統一法律見解的功能,因此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8第2項規定,刑事案件的被告應委任律師為辯護人,民事事件的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幫他們到大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且規定於民事事件「被上訴人」無資力委任訴訟代理人者,得依訴訟救助的規定,聲請最高法院幫被上訴人選任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準用民事訴訟法第474條第3項規定);於刑事案件被告未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行言詞辯論。
當風水成為我們的語言——跟著風水名師的腳步,重訪全球知名景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無論古今中外,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天⼈地合⼀理念,觀察當地的環境與氣候、為了服務使⽤者的需求⽽建設。
江名萱老師深入研究風水的契機,可以說是因為旅行所帶來的啟發——在旅行至北京故宮的時候,對於整個建築群落的方位、形狀、位置等都遵循著青囊經的原理所設計,有著強烈的感觸。
因此,原本就熱愛旅行的江老師,帶著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走訪世界,考察各地的建築物。他發現,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當地的環境與氣候、使用者的需求而建設,和江老師順應自然的風水概念不謀而合。例如巴黎的聖母院、印度的泰姬瑪哈陵等建築,都能在天人合一的設計下,達到一種平衡、和諧的效果,並且更好地利用自然的能量。
與天對話:巴黎聖母院
「建築物的存在,是要為裡面的人所服務。所以,所謂好的建築風水,其實是應天、應地、應時、應人制宜。」因此,雖然我們可以看到聖母院中央的玫瑰窗,是一個非常強大的風水符號,代表光明、能量和生命力;聖母院的塔尖,也象徵著穩定、領導力,以及上達天聽的請求。但更重要的是,屬於宗教建築物的聖母院,為所有信仰著神的人們,所帶來的莊嚴、平靜感受。「聖母院營造出非常強烈的和諧的氛圍,你可以想見當時的設計師,在設計這個建築物及其所創造出來的空間時,所有的考量都是為了讓人的內在可以安靜下來、與天/神對話。」江老師指出。

巴黎聖母院建築風格是哥德式建築,它的建造開始於1163年,耗時超過200年。教堂的尖頂屋頂,不只是融合了各種藝術風格的幾何美學,更代表著天地宇宙之間的聯繫。這種尖頂建築形式,在古代被視為智慧和神聖,有向上流動的能量。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連接聚集天地宇宙之間,讓整個建築物更加神聖,充滿生氣和活力,並為⼈們帶來好運和幸福。
在古代文化的哲學中,太陽代表著宇宙和自然界的秩序、生命和創造⼒、上帝神性力量等等。所以在建築的設計和規劃中,必須要考慮季節的變化,和太陽的位置,以確保光線在建築空間中,可以達到最佳的利用。聖母院的三扇玫瑰花窗,被認為是世界上 最美麗的玻璃藝術品之⼀,當你走進聖母院中,透過玫瑰花窗所照進來的彩色光芒,加上吟誦詩歌的聲音,還有焚燒香料所產生的煙霧,體現了像是引導人們的心靈,通往宇宙智慧神性的力量,彷彿可以治癒和平衡我們的身心。
「整體而言,巴黎聖母院的每一項設計、每一處細節,都讓人感到非常平靜。」江老師又補充道:「這就是好的風水,所帶來的能量。」
深埋於地的愛:泰姬瑪哈陵
談完了聖母院,江老師又繼續分享她在泰姬瑪哈陵的經歷。「如果聖母院是一棟與天對話的建築,那麼泰姬瑪哈陵想要傳達的,則是一份深埋於地的愛。」位於印度的泰姬瑪哈陵,不只是印度文化的代表性建築,也是世界文化遺產之一。泰姬瑪哈陵始建於1632年,耗時約22年完工,在建築風格上,它結合了印度傳統建築和伊斯蘭建築的元素,以白色大理石為主要建材,建築外牆有細密的浮雕和嵌花紋飾,表現了印度文化的細膩和精緻。在陽光照耀下,白色大理石的建築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展現出浪漫、華麗的氣息,「但是當你走進泰姬瑪哈陵之後,除了感受到它的莊嚴、神聖之外,還有一份濃烈的愛情。」江老師說道。
蒙兀兒帝國的第五代皇帝沙賈汗,和他的妻子慕塔芝.瑪哈王后深深相愛,即使沙賈汗要前往戰爭的最前線,慕塔芝也會相伴在旁,兩人感情十分深厚。但令人惋惜的是,慕塔芝在1631 年的征戰途中難產而亡,沙賈汗在悲痛之餘,承諾為她建造天上人間、無與倫比的美麗陵墓——泰姬瑪哈陵。

這座象徵沙賈汗畢生激情和財富的美麗紀念物,每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國內外遊客前來參觀,感受這份愛情的真切。「剛才講到聖母院有尖塔,我們可以注意到,泰姬瑪哈陵的屋頂也是尖頂,同樣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皇帝沙賈汗希望透過泰姬瑪哈陵向上連接,跟他⼼愛的瑪哈王后能夠永恆緊密在⼀起。」泰姬瑪哈陵在風水上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利用水池來達到陰陽平衡的作用。「水是陰性的象徵,而白色大理石所建造的陵墓則是陽性,因此,水池的存在可以平衡建築物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陰陽能量,創造出和諧的能量和氛圍。」除此之外,江老師也認為在像印度這樣炎熱的地區,利用水池的清涼氣息,撫平人們的情緒、創造安定氛圍,進而幫助人們減輕壓力、放鬆身心。因此泰姬瑪哈陵也是一個「應天、應地、應時、應人而制宜」而建成的建築典範。
傳世六百年之作:北京紫禁城
紫禁城是中國古代明、清兩朝24位皇帝的居所,建於明成祖永樂4年(1406),於永樂20年(1420)完工。占地面積72萬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公尺,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的宮殿型建築,整個建築群給人威嚴而神聖的感覺,是皇權的象徵。雖然紫禁城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但依然保持著它的輝煌和美麗,其中風水的佈局,是紫禁城能屹立不搖至今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年永樂皇帝在建造紫禁城的時候,他要求紫禁城建築佈局形狀和方法,都要符合風水學中的宇宙觀,以及天地人萬物合一的理論。因此,紫禁城的主要建築,都建在南北的中軸線上,這代表著能夠吸收天地間的能量,東西方向的建築物較少,是為了可以利用南北向的通風和自然循環,達到環境的舒適感。
以紫禁城太和殿的設計為例,這個皇帝接近朝臣的宮殿,不僅考慮到太陽的位置、建築物的形狀、360度的方位等等,還有周遭的水源、水流、風向、陽光以及山水環境、生活機能等多個面向。例如太和殿的正門面向南方,就是為了要確保日照充足,可以為太和殿帶來更多的光線和暖氣。而在正午時分,陽光會直射在皇帝的龍椅上,讓這裡充分地接收滿滿的太陽能量。
青囊經中提到:「明地德,立人際,因變化,原始終,此謂之化成。」紫禁城風水設計,是創造出一個巨大的立體空間,裡面有陰陽、南北、前後、東西、左右、內外、動靜、虛實,是因為建築師/設計師能夠將這些元素完美的連結起來,因此成就了永垂不朽的紫禁城。而整個紫禁城的建築群,也因為與自然環境融為一體,呈現出一種高超的的藝術美感。
「如果我們回到600年前,紫禁城建造之初,想必是永樂皇帝將想法、理念,與設計者溝通之後,所誕生的結果。他們當初的偉大理想是什麼?風水方法又是什麼?在整個建造的過程中,永樂皇帝和設計者之間的信任也是非常的重要。作為皇帝,永樂皇帝必須展現領導者的遠見和決策力,但又必須給予設計者充分的自由和支持。讓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和創造力。如此一來,才能共同完成這件舉世無雙的建築作品。」江老師補充道。
「風水的學問,是全世界共通的,我們東方有陰陽五行術數之源的《河圖洛書》,西方也有由四元素和以太所對應而形成的梅塔特隆立方體。」建築設計最精彩、也是最核心的表現,就在於它如何讓人心的空間、建築的空間、自然的空間、宇宙的空間,互相連結滲透,能量循環不已。對江老師來說,無論古今中外,這些能夠矗立千百年之久的建築物,都是能順應著自然的脈動、四季的變化,讓建築引導著宇宙、自然的能量,為身在其中的使用者所服務,同時創造出最適合使用者的安適環境,使用者自然能夠感到心神平靜,從而展現宏大的精神面貌。江老師也相信,風水的千年智慧,是值得我們現代人細細研究、推廣的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