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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於12月11日通過法案,總統川普已於12月20日簽字通過,美國國務卿可在90天內公布相關中國官員名單,依對等互惠原則,禁止這些中國官員入境美國。
(中央社)美國聯邦參議院通過《西藏旅行對等法》,對於禁止美國外交官員、記者和旅客進入西藏的中國官員,美國政府將能禁止他們取得入美簽證。
法新社報導,聯邦眾議院今年9月通過《西藏旅行對等法》後,法案本週在參議院經由口頭表決一致通過,法案還需要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才會生效。
(2018.12.20 更新)美國總統川普今天簽署《西藏旅行對等法》(Reciprocal Access to Tibet Act),讓法律生效。國務卿蓬佩奧將在90天內公布相關中國官員名單,依對等互惠原則,禁止這些中國官員入境美國。
根據法律,國務卿須在90天內,評估美國公民進入西藏的難易程度,並在接下來5年中,每年都向國會提交報告,評估列出一份中國官員名單,是哪些人負責審查並阻止包括美國外交官、其他官員、記者及遊客進入西藏,按對等互惠原則,國務卿有權拒決讓這些中國官員獲得美國簽證。
多年來各界相當關注中國西藏地區人權侵犯問題,如今《西藏旅行對等法》獲得2大黨支持通過。
中國當局通常會要求外國人取得特別許可證才能進入西藏。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查核中國當局是否允許美國民眾進入西藏及藏族地區,就如同前往中國其他地區一般。假設中國政府仍對想要前往西藏的美國民眾施加限制,國務院必須禁止那些拒絕美國民眾入藏的中國官員取得入美簽證。
參議院外交委員會民主黨領袖梅南德茲(Robert Menendez)指出,這項法案「關乎基本公平」。梅南德茲表示:「中國公民可以普遍進入美國,我認為這很棒。」他還說道:「但對於赴西藏的美國學生、記者或外交官來說,情況並非如此,這是不可接受的,包括我們的藏裔美國民眾在內,他們只是想造訪自己的原籍國。」
法案內文指出,西藏裔美國人造訪他們的家鄉時,通常在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和領事館受到歧視性的簽證申請程序,甚至還被拒絕頒發簽證。不只一般的藏人,美國記者、官員進入西藏同樣也面臨困難。根據美國國務院,美國政府官員在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期間,共提交了39項外交訪問西藏的請求,但只有4項獲得批准,而在提出此類請求時,外交人員受到密切監督,很少有機會會見未經當局批准的當地居民,內文也引用《華盛頓郵報》的報導,指進入西藏比進入北韓更困難。
《西藏旅行對等法》將要求美國國務卿在90天內評估美國公民進入西藏的狀況,並要求逐年比較進出西藏自治區、「四省藏區」(青海、甘肅、四川和雲南4省藏族聚居區)與中國其他地區,描述妨礙自由出入這些地區的種種措施,向國會提交報告,並要求明確指出阻止美國人進入西藏的中國官員。
該法案由麻薩諸塞州共和黨參議員麥高文(James P. Mcgovern)去年4月提出,9月25日在眾議院通過、12月11日於參議院表決通過,接下來就等著總統川普簽字通過。美國國務院負責東亞及太平洋事務的代理亞太副助卿石露蕊(Laura Stone)日前也表示,如果法案通過,國務院將全力支持該法案的實施。
中美對西藏針鋒相對,中國官媒拿達賴開刀
國際聲援西藏運動主席梅卡奇(Matteo Mecacci)肯定這項法案,表示這是「美國支持西藏人民及其在區域中戰略安全利益的歷史時刻」,他也重申,該法案目的並非禁止中國官員造訪美國,而是希望中國廢除額外許可制,向世界開放西藏,達到「雙贏」局面。
不過中國官媒《環球時報》日前刊登了一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員支振鋒所撰的社評,指出儘管中美貿易戰目前處於休戰狀態,但美國一些政客的「小動作卻始終未停」,批評美國「通過國內法來處理國際外交事務,制裁這個,制裁那個,是美國的一大『偏好』」,更指美國沒有權力通過國內法對其他國家「指手畫腳」,這是霸權的體現,無論是《台灣旅行法》還是《西藏旅行對等法》,他認為都是「美國政客為取悅民粹主義,以謀取個人政治私利的棋子」。
而《西藏旅行對等法》通過沒多久,根據《路透社》報導,中國官媒《西藏日報》昨(13)日也發表一長篇社論,意外砲火猛烈的攻擊西藏的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否認達賴尋求自治的「中間道路」的意圖,批評他以宗教之名行分裂祖國、對抗中央之實,更試圖利用西方媒體中的敵對勢力傳播他對中國的謠言和誹謗,以促進西藏獨立,無視西藏人民的自由和尊重。
報導指出,中國解放軍在1950年進入西藏,自此之後以鐵腕統治當地。達賴喇嘛是藏傳佛教中最高的人物,在反抗中國統治的起義失敗後於1959年流亡印度。中國官方經常譴責他是一個危險的分裂分子,儘管達賴喇嘛說他只是想要他的偏遠山區家園真正的自治。
相關文章;
新聞來源:
- 反制中國入藏限制 美參院通過西藏旅行對等法(中央社)
- China warns Tibetans not to be taken in ahead of Dalai Lama anniversary(路透社)
- 不理中國抗議 川普簽署西藏旅行對等法生效(中央社)
核稿編輯:楊之瑜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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