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飄氣球:見證兩岸文攻武嚇,大打心理戰的緊張氛圍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台海對峙期間,彼此文攻武嚇,兩岸關係緊張。台灣除了整軍備武與之抗衡外,也適時採取心理戰術,企圖瓦解共軍民心士氣。究竟,如何將各類標語、宣傳單、糧食與救濟物資傳送至對岸,達到宣傳的目的呢?就讓我們翻閱國家檔案,回顧歷史,一起瞭解空飄汽球的施作與效能。
文:許峰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應用服務組研究員)
台海對峙期間,彼此文攻武嚇,兩岸關係緊張。台灣除了整軍備武與之抗衡外,也適時採取心理戰術,企圖瓦解共軍民心士氣。究竟,如何將各類標語、宣傳單、糧食與救濟物資傳送至對岸,達到宣傳的目的呢?就讓我們翻閱國家檔案,回顧歷史,一起瞭解空飄氣球的施作與效能。
民國(以下同)38年底,政府撤退至台灣,兩岸兵戎相見,惟缺少美國的援助,形勢岌岌可危。翌年6月25日,韓戰爆發後,美國與聯合國軍隊馳援南韓,中共揮軍援助北韓,東北亞戰局頓時白熱化,反倒讓兩岸劍拔弩張的關係暫時舒緩。42年7月,南北韓簽署停戰協定,寓示著韓戰即將結束,也隱伏兩岸緊張情勢再起。
中共將目標轉向東南,準備分頭進擊金門、一江山諸島。43年9月3日,共軍砲擊金門,掀起第一次台海危機。共軍雖未能奪下金門,卻在44年初發動海陸空軍協同作戰,占領一江山島,迫使大陳島軍民撤退至台灣。從此之後,政府管轄範圍限縮於台、澎、金、馬。47年8月23日,共軍再度向金門投擲砲彈,僅一個半月時間就有50萬發砲彈灑落金門各處,釀成第二次台海危機。之後,兩岸衝突仍未停歇,直至76年雙方開放探親,才緩和武力爭鬥的僵局。
自第一次台海危機起,政府賡續強化軍事整備,抗衡共軍武力來犯。與此同時,利用廣播喊話,加強向對岸宣誓,且透過海漂(圖1)、空飄方式,將文宣、物資送往對岸,希冀發揮心理戰術效能。前揭方式中,空飄作業主要以特製氣球綁附各類宣傳品、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讓氣球冉冉升空後,再依據風向、風勢飄往對岸。待氣球在空中爆裂,載運的宣傳品即可散落各處,供大陸地區民眾撿拾以傳達訊息。換言之,空飄氣球必須仰賴各種技術,以及精確計算風向與風勢,才能達成預期的目的,在程度上比其他方式更艱難。

空飄氣球依據施放高度,分為高空氣球、中空氣球以及低空氣球,載重程度截然不同。高空氣球可飛達四萬英尺以上,中空氣球約莫飛至一萬英尺,低空氣球則飛行在五千英尺左右,都是以白色塑膠袋膜製成氣球。這些氣球灌入氫氣後(圖2),必須在天候視野良好的情況下施放。早期,先計算航程時間,再利用純酒精、計時表設定時間引爆,讓氣球載運的物品在空中自動散落。隨著技術進步,也開始採用晶片掌控時間,甚至計算各式物品著落力道,讓文宣、物資能夠精確抵達預定的目的地。

空飄氣球運載的文宣、物資琳瑯滿目,有常見的日用品、慰問信,以及教會捐贈的聖經,隨著時間的演變,這些宣傳品也有差異。初期,是以總統文告、心戰傳單為主,特別的是也會出現總統像章、小銅像等飄往中國大陸。後來,中共進行大躍進、文化大革命,各省爆發嚴重飢荒,使得空飄氣球也綁附牛肉乾、營養口糧(圖3)、罐頭食品、救災藥品等實用物資。有時候為了凸顯台灣科技進步,也將收音機、手錶等電器產品,一同送往對岸。因此,這些物品的外部包裝,都被要求具備防水功能(圖4)。


空飄氣球作業時間與地點,會因不同風向出現差異。每年5月至10月,大抵在大、小金門與馬祖等外島執行。10月至隔年5月,受到東北季風影響,地點轉以花蓮、台中、苗栗為主。由於金門前線戰勢緊急,每當各界團體與國外貴賓訪問戰地之際,除了安排參觀戰地風光外,也讓他們實際施放空飄氣球,從而瞭解心理戰的真諦 。
由上述可知,空飄氣球乃當年台灣對中共心理作戰的重要一環。只是,各項器材昂貴,加上各類宣傳物資所費不貲,政府為賡續推展心理戰術,必須額外補助款項,亦透過不同管道向海內、外進行勸募 (圖5)。各地民眾、海外僑胞在愛國心的驅使下,慷慨解囊踴躍捐款,方使空飄氣球作業維持不墜。

政府實施空飄心戰慰問大陸同胞,但中共也緊鑼密鼓查緝對其不利的宣傳品,甚至經常把握有利的風向,向台灣施放宣傳品與器材,雙方諜對諜的態勢昭然若揭(圖14)。當台灣各地發現中共空飄宣傳品後,政府立即動員各單位嚴密搜檢,擬定相關辦法防止中共宣傳品流散,穩定社會秩序(圖15)。由此可見,台海兩岸彼此文攻武嚇,大打心理戰,也為防堵對方宣傳發酵而進行反制。
空飄氣球見證了冷戰時期我國對中共的心戰攻勢,凸顯台海對峙與國共戰爭的緊張氛圍。國家檔案保存珍貴的歷史紀錄,歡迎利用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亦可參可本局編印的《風華再現:台灣產業經濟檔案數位典藏專題選輯.行政院退輔會塑膠工廠印記》,尋找那些年空飄氣球的施作與效用,以及防堵中共宣傳戰術的努力。
本文經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授權轉載,原文發表於檔案樂活報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Tags:
民團緊盯菸防法公告前準備工作,籲完善健康風險評估與申報機制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雖三讀通過,然真正的挑戰才剛開始,民團表示將含淚監督,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申報機制等配套措施,以維護國人健康。
逾十數年未修的菸害防制法,歷經5次立院朝野協商,總算在本月12日通過三讀,達成加熱菸載具嚴管、禁絕加味菸、圖文警示提升至50%、校園全面禁菸等重大變革,確立台灣朝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方向前進。為呼籲政府重視健康風險評估等各項配套措施之落實,確實維護國民健康,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及董氏基金會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也緊急在農曆年前召開記者會提醒政府,新法中,包括「類菸品」、「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等用字模糊不清,等於讓主管機關留有很大「空白授權」空間。法令正式公告前,務必審慎進行把關。
健康風險評估:一套評估安全容許濃度的健康科學
健康風險評估屬於一門攸關人體健康的系統性風險管理,目的在於決定如何管制醫藥品、食品、化粧品、農藥、生活及職場環境中存在之化學物質最大殘留濃度(Maximum Residue Level, MRL),亦即安全容許濃度,以建立危害人體健康之風險及效益分析(risk and benefit analysis)。健康風險評估的建立原因,通常是體系中出現了過去不曾經歷或不曾被發現的新有害物質,台灣過去較知名的健康風險評估建立經驗,包括塑化劑食品事件、含萊克多巴胺之美牛與美豬開放事件、日本福島食品等事件等。
訴諸科學證據,健康風險評估乃為國人把關的重要關鍵
健康風險評估之所以重要,在於講究科學證據,為爭議政策提供最核心的決策基礎。較著名的健康風險評估應用,是在2011年台灣發生的塑化劑食品安全事件,起因為部分食品上游原料供應商在常見的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中,使用廉價的工業用塑化劑(非食用添加物)以撙節成本。最終,衛福部提出健康風險評估研究數據,由國內各領域專家於2011年6月21日達成初步共識,比照歐盟標準,依據科學證據針對5種常用塑化劑,定出每人、每日、每公斤體重容忍值〈TDI〉,例如DEHP容忍值為50微克、DBP容忍值為10微克等。
2020年8月28日,總統蔡英文宣布開放萊克多巴胺(瘦肉精)豬肉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即表明政策決定絕對不會以國民健康作為交換,而是以在科學證據累積充分的情況下,政府已經做好完整的國人風險評估及配套措施,確保食品安全及豬農生計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所做出的決定。
美豬健康風險評估,涵蓋不同層面之敏感族群
含萊克多巴胺之美國豬肉進口爭議長達15年,主要爭議則在於國人飲食習慣與他國不同,畢竟豬肉在華人飲食料理中是相當廣泛使用的食材。以2019年為例,美國單人每年平均吃下近24公斤豬肉;台灣則為39公斤。此外,國人比外國人嗜吃內臟,尤其坐月子中的婦女等,專家因此呼籲應該針對國人飲食習慣,以及心血管疾病患者等高風險族群,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食藥署最終委託成大醫學院環境醫學研究所/環境微量毒物研究中心完成「108食用肉品暴露萊克多巴胺之健康風險評估報告」,特別針對不同年齡層民眾、敏感族群進行分析,包括小孩、幼兒、青少年、成年人、老人以及育齡與正在坐月子的婦女,進行針對豬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標準,方才消除各界疑慮。
必須重視在地證據 台灣人基因易感性也必須納入評估
除客觀環境因素,跨人種的易感性基因差異也是健康風險評估的重要環節,畢竟人種基因可能導致受化學成分影響程度產生差異。近期著名例子,在於國健署所提出近五成台灣人患有酒精不耐症(Alcohol Intolerance)基因缺陷。酒精不耐症是一種先天的基因缺陷,導致人體內缺乏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ALDH2),無法正常代謝酒精轉化成的乙醛。前國健署署長王英偉在任時即指出,台灣人酒精代謝基因缺陷機率高居世界第一,飲酒將大幅提高罹患癌症的機率,重度飲酒者得到食道癌的風險甚至可高達50倍,因此呼籲台灣人飲酒習慣不應比照外國標準。
2018年政府針對新型庫賈氏症提出的「美國進口牛肉相關產品健康風險評估報告」,即考慮人種易感性基因型分佈的差異,並根據國家攝食資料庫公告之細項食物攝食量計算國人食用美國牛肉的潛在健康風險。而過去由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研院領導之台灣肺癌遺傳流行病學研究團隊,也陸續找出數種肺癌的易感基因(predisposing gene),包括第10號染色體的 VTI1A、第6號染色體的ROS1-DCBLD1和HLA class II、第5號染色體的TERT、第3號染色體的TP63等都是易感的基因位點,都可能因為空污、菸害、職場環境提高罹癌機率。
加熱菸內含多種新化學物質,政府應召集跨領域專家協助審查
根據董氏基金會提供資料顯示,2020年沙烏地阿拉伯的學術機構研究發現,加熱菸產生的氣霧 (aerosol) 中,共含62種化學物質;其中丁二酮(diacetyl)、乙酰基丙酰基(2,3-pentanedione)、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iethylhexyl phthalate )等。董氏基金會因此曾提出質疑,加熱菸還有多少化學物質未被揭露?如何擴散?需要更多證據予以驗證。
以歐盟為例,要求菸商必須於申請新興菸品產品上市前,提出詳盡的檢驗報告,方才能予以核准。訴諸科學證據需要體系的建立,畢竟連國健署署長吳昭軍都在菸防法協商現場都承認,確實國健署連其他國家怎麼進行健康風險評估都不清楚。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祕書長郭斐然呼籲,因應加熱菸之特殊性質,必須建立指定菸品之健康影響評估,此外也應同步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應申報項目。郭斐然指出,依據國際的經驗及資料,加熱菸菸草柱的添加物一直成謎,尤其是添加物的相關毒性資料是否完備,政府是否已掌握這些資料並要求菸商要如實申報,同時政府是否具有查核的能力?專家也指出,新興菸品必須在研究上需要更多時間累積數據,除了參考國外研究外,台灣自己應該要對新興菸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一旦有了風險評估,才能衡量這些菸品的危害加以把關。
林奕華呼籲:盼國健署勿忘為國民健康把關的初心
儘管國健署草案由原先電子煙、加熱菸雙禁改為後來一禁一開的版本,對雙禁陣營造成巨大打擊,但是林奕華委員依然想提醒各界:反制菸害對國民健康所造成的影響,才是這次修法的主要目標,也呼籲國健署、各黨立委,即便在修法完成後,也毋忘修法初衷,繼續為國民健康把關。她更進一步表示,無論結果如何,菸害防制還是要以教育為本,才能達到從源頭阻絕菸品對年輕世代的傷害,這也是她會持續努力的方向。
引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