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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印尼媽媽」殺人案的反思:面對新住民不該報喜不報憂,或假裝看不到衝突

「在台印尼媽媽」殺人案的反思:面對新住民不該報喜不報憂,或假裝看不到衝突
Photo Credit: 可人 賴 CC BY-ND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同樣是新住民家庭,筆者比該新聞慘況幸運得多。或許應當感謝家父與奶奶,從來未曾因家母的來處產生鄙夷的情愫,而是以「一家人」生活為目標共同奮鬥。

12月7日凌晨,一個新住民家庭在經年累月的壓力和爭執中撕裂了。一個印尼媽媽因長年在家中備受精神霸凌,在一次激烈爭執中殺害了前夫與女兒。殺人者須面對法律責任、償還代價,自當毋庸置疑,實情如何亦尚待檢調釐清。但本篇要討論的,是什麼原因讓一個飄洋過海來台灣展開生活的新住民,會變成今日殺人案的兇手?台灣社會自詡包容多元族群展現文化多樣性,但在面對新住民、移工議題時卻總有理不完的爭議,台灣人的多元文化認知和實踐,到底還缺了什麼?

本次印尼媽媽殺人案是個相對極端的事件,或許受台灣人關注程度遠不及2016年的鄭捷隨機殺人案,但不妨視為新住民家庭與台灣社會關係的縮影,並從中反省與檢討。

新住民家庭幸福美滿?不能只看好的那面

從家庭成員的權力地位關係來看,在這次的案件中,公公是彰化地方的企業主,也是村長候選人,擁有一定資產及社會地位。其子即本案的死者,15年前透過婚姻仲介迎娶來自印尼的女性(本案凶手)。兩人育有一女,在本案中不幸遇害。夫妻在個性及家庭中有許多不合之處,累積下來形成龐大壓力,最後不幸以印尼媽媽殺害先生及女兒告終。新聞中提到,這位印尼媽媽在家族中地位很低,是家庭中「永遠的清潔婦」,而因負面形象深深印在孩子心中,導致孩子也看不起母親。

一個跨越國界來到異國生活的人,最需要什麼?無非是要在新的社會與家庭中站穩腳跟、過好生活。印尼媽媽來到台灣社會,容易面臨到什麼挑戰和不適?不外乎是語言和文化。要如何尋求良好的經濟和社會關係,讓自己的新生活適應良好?除了要能找到具類似背景的對象溝通、取得資訊外,夫家提供的生活協助亦相當重要。

一個家庭任務的完成,是需夫婦及家庭成員同心協力達成,而在這個案件中,這位印尼媽媽因透過婚姻仲介而結婚,而非與先生是由熟稔、認識到相愛;從警方提供的說詞中,可想見印尼媽媽在進入這個家庭時,並沒有得到來自夫家充足的文化及社會資源,反而利用其當作廉價家政婦,最終導致悲劇。

當然,不是每個新住民家庭都這麼悲催,但如身為台灣人的我們,如果可在對方從「外人」成為「內人」過程中,把自己「主人」的角色做好,迎接新加入台灣社會與家庭的新成員,或許今天就會有不同結局。

筆者今年居住於嘉義縣民雄鄉時,有機會接觸到新住民生活上的各種問題。有的是跟夫家相處的家庭問題,或是經濟、收入與工作的問題,或是子女教養、學習上的問題,以及新住民姊妹學習中文的問題等。比起在大都會的台北,居住於鄉村的新住民姊妹,需要面對的挑戰可能還有夫家相對保守的思想與行事風格,如重男輕女、男主外女主內、女生操家務等,有時還要負責賺錢。而一個新住民姊妹在進入台灣家庭時,通常不會是擔任掌握、引導家庭命運的角色,夫家和先生才是。如果先生娶新住民姊妹目的是為了傳宗接代、或是找來照顧家人,那麼感情基礎便是較為功能、功利性的,非因相愛而成立家庭,造成文化、適應的衝擊,進而產生了家庭問題。

因此一個新住民家庭不會總是一團和樂,在文化適應與溝通上會產生一定的歧見和爭執,而一般大眾更不該只攝取「報喜不報憂」的新聞(像是新住民家庭幸福美滿、某某新二代又得到了什麼獎……),那會讓我們與認識的新住民事務有所偏差,造成新住民在台生活的問題沒辦法真正被看見,更遑論解決?

新移民_新住民_我不叫外籍新娘
Photo Credit: 可人 賴 CC BY-ND 2.0

看不出是高風險家庭? 重點是對人的關懷應不分國別

在本殺人案中,新聞提到女兒被學校視為品學兼優的學生,加上家庭經濟無虞,而在如此前提下,是不會被視為「高風險家庭」?更無法料到會發生此種巨變?

誠然,如果一個家庭內發生長期家庭和夫妻問題(如吵架、分居、離婚或文化衝突等),子女在學校未必會反映給教師知道,而社福機構或地方社會局在面對這樣經濟無虞的家庭時,通常也不會預設他們特別需要被關懷、幫助。

但由此案可證,並非經濟條件富足就不會是高風險家庭,而若參照高風險家庭的評估項目,如家中成人常有爭吵與衝突,導致影響生活照顧功能,或是身心不健康可導致的家庭危機,其實都是高風險家庭評估的項目。

然而,高風險家庭評估在社福機構標準流程中,只是評估進入家庭關懷與照護的需要與否,而在這案子中更重要的,是台灣在文化、經濟上看不起東南亞,文化意識的敏感度也不足,影響島內對新住民的偏見和歧視。在本案中,上一輩的歧視心態還傳承到下一輩。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蔡崇隆看過此新聞,面對這位雙手沾染親人鮮血的印尼媽媽,他認為:

「完全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場家庭悲劇了,她不是妻子丶母親,只是一個清潔婦。即使嫁來台灣15年,她仍然只是這個高貴國家的『外配』。」

台灣自詡為一個人權、法治、民主國家,面對來自不同國家的人生活於此時,我們是否能以平等的心態來對待、相處?過去,性別不同造成差別化的職場待遇,因而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確保男女工作權益相等;過去,同志被視為是不正常關係備受歧視,在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48號釋憲案後,相同性別的兩人應當可經營永久生活的關係;過去,台灣有省籍意識,現在不論本省人、外省人、客家人、原住民、新住民都是台灣人。那麼,一個新住民在台灣的社會與家庭中被歧視、被霸凌,可否在這「從異鄉變家鄉」的地方找到溫暖和依靠,讓他們感受到「不要怕,有我支持你」呢?

其實就像長期關懷移民工組織的1095常提到的標語:「不管你移動到哪裡,你都是人」。我們每個人都要有這樣的意識:不論哪個地方來到台灣居住、生活的人,都當作是一個人來看待、相處,她的喜怒哀樂與對人生的追求,都存在乎人情,不需刻意褒揚或貶抑。她在生活的過程中盡到自己的努力,就應當有適當的報酬,而不應被任何權力或結構所限制、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