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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第一次見面就給判「死刑」,還是延遲幾個月才知道?

要第一次見面就給判「死刑」,還是延遲幾個月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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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自己身患頑疾,預期的壽命不過一年,我會希望直接就知道現實,用餘下的人生做所有之前未完成的心願。

癌症的治療成效往往以月作為單位,坐在診症室裡,看到不少病人和家人眼神語氣堅定地接受動輒每個月幾萬元的療程,只希望換取病人多幾個月的生命,我心裡總覺得戚然。

我們到門診上課,醫生通常會選擇看新症,讓我們瞭解整個問症和選擇治療方案的過程。這也代表醫生和病人只是第一次見面,我們難以看見醫生在與病人建立關係後,能如何更深入地討論病情。

有些癌症就算做盡治療,病人剩餘壽命中位數都只是少於一年。這麽令人氣餒的事實,不是每位醫生都會在首次見病人時就直接道出。當取得病人信任,才在以後的診症慢慢透露病情的嚴重性,或許更能幫助病人接受現實。但這也有可能令病人有超乎現實可能的期望,之後的失望也就會更大。

下課後,我和同學都不約而同地說起,如果自己身患頑疾,預期的壽命不過一年,我們會希望直接就知道現實,至少就不會再上學,用餘下的人生做所有之前未完成的心願。但我們又想,或許我們的想法是獨特的,一般普羅大眾,都會有「接受不了壞消息」的憂慮。

在香港這個忌諱死亡的地方,這或許是進行紓緩治療的難處之一。醫生不諱言,很多正在接受紓緩治療的病人並不瞭解自己的病無法痊癒,即是所謂的「絕症」。他們未必知道,醫生所說的「治療成功率高」,可能只能增加數個月至一年的壽命,當中包括了卧病在床痛苦不堪的日子。

但門診的時間太短,加上每次病人看的醫生都未必相同,要「儲夠」一定的關係,讓醫生衡量病人的接受程度和背後的社會經濟狀況,不是那麼容易。

要第一次見面就給判死刑,還是延遲幾個月坐過山車由天堂掉下地獄,其實每個人的決定都未必一樣。如果制度沒有給予醫生機會去瞭解病人的接受程度,醫生又可以如何幫病人做出選擇呢?

本文獲授權轉載,原文見作者Facebook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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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tnlhk
核稿編輯︰王陽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