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吳寶春風波,談經濟學的「比較優勢」原理

從吳寶春風波,談經濟學的「比較優勢」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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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經濟100分,政治就一定要0分嗎?英國告訴我們,只要是為了國家利益,經濟上可以是你的盟友,政治上卻也可以是你的敵人,兩個都可以100分。這就是柯P說的務實。

最近在學做法國麵包,去烘培材料坊買了麵粉鋼鍋等上萬塊的材料,但是打開食譜,看了半天看不太出來個所以然,又要揉麵糰,又要等發酵,麵包發酵是否完成了,也不知道怎麼判斷。這才發現當年住在法國的時候,每天早上去巷口的麵包店,用幾個銅板就能買到的熱騰騰的法國麵包,要做出來,是多麼的不容易。

想說上網看個影片不知道會不會比較了解,剛好就看到最近很紅的吳寶春的示範影片,示範怎麼樣把麵團的空氣排出來,像是幫嬰兒拍背一樣,怎麼樣把麵粉對折再對折,神乎其技,立馬就跑去吳寶春的店裡面買個法國麵包來品嚐一下,果然那種熟悉的法國味道就回來了。用幾個銅板就能嚐到的道地的,正宗的味道,比自己辛辛苦苦花大錢還做不出來東西,簡單多了。

不禁慶幸自己身在這個資訊高度流通的商業社會,在這麼一個不起眼的小島上面也能嚐到遠在天邊的法國美味。當然花錢買的東西總是少了那麼一點感覺,還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在自己家裡的烤箱裡面,把那種等級的法國麵包做出來,不過那可能要花不少錢繳學費,和無數揉麵團等發酵等等的無聊苦工了。

需求第二定律

吳寶春說「我是中國人」的新聞一出來,就有很多人在網路上發誓再也不去他的店裡消費。不去他的店裡消費,好像是這些人賺到了,而懲罰了吳寶春,但是根據經濟學的需求第二定律,只要發生交易,交易的雙方都會有巨大的交易剩餘。換句話說,賣東西給你的人會覺得比起成本,加那麼多訂的價錢你還願意買,真是賺到,這是賣方的交易剩餘。而買方覺得可以用這麼便宜的價錢就買到這麼好吃的東西,要是去法國,要花一大筆的機票和住宿費才能吃到,真的是賺到,這是買方的交易剩餘。

只要發生交易,買方和賣方都會覺得賺到,社會的無形財富也因此增加,這就是交易和需求第二定律神奇的地方。而且根據需求第三定律,在台灣能吃到的法國麵包,可能比法國本地的小店還要好吃。(需求第三定律又被稱做好東西運到遠方去定律,因為好東西才值得花這麼多的運費外銷,就像從日本空運來台買到的進口和牛牛排,往往比日本本地的牛排還要高級)。

對於像我這樣一個門外漢,突發奇想想要自己做麵包,結果碰到了巨大的成本和時間壁壘來看,買吳寶春的麵包,是超級划算的。對我來說,我願意花上萬元的金錢跟時間成本做出來的法國麵包,可能還不如在他的店裡花幾塊銅板買到的。如果今天因為他說我是中國人,我就不去他的店裡消費,對像我這樣愛吃法國麵包的人來說,根本就是虧大了。不去他的店裡消費其實不是在懲罰他,而是在懲罰我自己。

當然,對每個人來說,法國麵包價值不同,有些不愛吃法國麵包的人,根本也不會去他的店裡消費,或者他本來自己就很會做法國麵包,不去消費根本沒差。在網路上,在不用成本的幾行字裡面表達出自己的憤怒,機會成本也幾乎是零,因此也非常划算。不過,對於像我這樣愛台灣的人,雖然也很不齒像他這樣對對岸輸誠的行為,但是不爽歸不爽,想吃法國麵包的時候還是去買一個現成的比較方便。他愛不愛中國,跟我吃不吃麵包是兩碼子事。像我這樣子的理性經濟人,在這個社會上有多少呢?

比較優勢原理

不過同樣的道理,對中國來說,當中國人在追求自己的政治正確,逼不認同中國的人滾出中國的時候,也需要承擔風險和損失,也就是讓中國國內的消費群眾,沒有辦法享受到這些物美價廉的商品的損失。在經濟學上,有一個最違反直覺,卻又最顛撲不破的的原理:比較優勢原理,講的就是這個事情。

比較優勢原理是什麼呢?它是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在大約150年前的論文中提出來的。為了方便跟有趣起見,我把他在論文中提出來的例子稍做更改,跟大家解釋一下什麼叫做比較優勢:

我做一台手術需要花3個小時,但是讓我做一個法國麵包,可能需要花6個小時的苦工。而吳寶春做一個法國麵包,可能只要花1個小時,但如果讓他來做手術,就算我手把手的教他(假設他到我們醫院來當住院醫師),他可能也要花9個小時才能完成。

由於我又做手術又做麵包,總共花的時間只要9個小時,少於他又做手術又做麵包總共所需要花的10個小時。結論是,因為我是個「人才」,所以我總共花的時間比較少,如果我生活在一個需要做手術跟做麵包才能活下去的世界,那麼我有著絕對優勢,如果我們不分工合作的話,我應該要努力做手術,但是我還是要回家做麵包給自己吃,每天總共要花9個小時才能活下去。

吳寶春也是,不過他每天要花10個小時,狀況比我還要慘。結果我和寶春兄兩個人總共花19個小時,只能做兩台手術跟兩條麵包,而且每一天每個人只能吃一條麵包,肚子都很餓,都吃不飽。

不過,如果拿做麵包的時間,當作一個時間成本的單位來看的話,我做一台手術所需要放棄的麵包數量,只有半條,但是吳寶春做一台手術所花的時間,可能就可以做出9條麵包出來,他跑來做手術所放棄的麵包時間成本,遠遠比我要高,所以我有做手術的比較優勢,而他有做麵包的比較優勢。

如果我們分工合作,我專心做手術,他專心做麵包,我們花同樣的總時間(18小時),我可以做3台手術,吳寶春可以做9條麵包,和分工合作之前的生產力,也就是只有兩台手術和兩條麵包相比,大大的提高,然後我們再把各自的生產成果拿出來,在市場上交換,這樣不只讓我們雙方的境遇得到改善(可以賺比較多錢),而且會讓整個社會的財富大大增加,因為我們本來每天都只能吃一條麵包,現在每個人都可以吃4條半麵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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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這就是比較優勢原理神奇的地方,我們人類彼此之間不偷不搶,單單只是靠合作和交換,就創造了更多財富,錢,只是對這些創造出來的財富的一種記帳方式而已。這也是為什麼,在現代分工緊密的全球化社會之中,戰爭比較少發生的原因。因為打仗很花錢,但是就算你打遍天下無敵手,你的財富也都是從別人那裡搶來的,財富的總量不會增加。

而如果你願意跟別人合作,就算跟你合作的對方再弱小,經過分工,彼此的財富卻都會增加。你甚至不需要比別人厲害,你只要找到一個自己最厲害的地方,然後只做那件事情,再跟別人交換你的成果就好了。舉例來說,這就像計程車司機不需要有賽車手的駕駛技術,但賽車手自己也常常需要叫計程車,而不是每天都自己開車的原因。

根據比較優勢原理,不管你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還是台灣人,都應該要努力找機會跟對方合作,發揮自己的比較優勢,再跟對方用自己的比較優勢生產的產品來交換,才能創造更多的財富,互助合作,才能共創雙贏。這才是一個理性經濟人該有的作為。不過,現實上往往沒有那麼簡單。

雖然對我們一般市井小民來說,是不是理性經濟人沒有什麼關係,因為我們承擔的機會成本跟風險,以及損失的交易剩餘都不多。少吃一兩條法國麵包,也不會怎麼樣,還可以減肥。但是如果一個國家的領導人,不是理性經濟人的話,那麼損失的國家信用,或是因為錯誤的政策而損失的國民財富,就會是無法估計的相當可觀了。

國家利益該如何計算?英國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