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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惡》:除了自由意志,道德之惡的本源也得在神的意志中探尋

《什麼是惡》:除了自由意志,道德之惡的本源也得在神的意志中探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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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對奧古斯丁而言,神不僅僅是實踐理性的假設而已,祂從今生今世開始獎勵正直,同時也處罰不正直(儘管還未將兩者分隔開)。正直存於世界之中,卻不歸於世界,不正直則既在世界之中也歸於世界。

文:艾蓮・布希尤(Hélène Bouchilloux)

從純真到惡

如果人自稱是與神同等的奇怪生物,那是因為他是按照神的形象所創造出來的,或是以神的精神形象所創造的精神個體。如果亞當沒有相信自己是被剝奪了他原本被應許之事,亦即參與神的榮耀,那麼他也就不會屈服在魔鬼的誘惑之下。在創世紀的敘述以及使徒保羅評述之中,聖經指出了這個惡的本源。用巴斯卡的詞彙來說的話就是不陷於自負之中的人是無法負荷這麼多的榮耀。罪曾是可以預見的,但它並沒有被神排除在祂的旨意之外,以至於我們能懷疑神的旨意(或計劃)是否不包括惡。神既不想將人提升至與祂同等的位置,也不想降低至與人同等的位置。罪不是被當作罪,而是作為道成肉身(Incarnation) 的條件。根據聖保羅的論述,為了使所有人都能從耶穌基督的順從以及榮耀之中解放,所有人都必須被禁錮在亞當的違抗與處罰之中。因此,除了自由意志以外,道德之惡的本源也得在主宰創世的意志——意即在神的意志之中去探尋。

黑格爾則將上述的論述推展的更加深入:罪不僅是神已預見且希冀的, 當考量到神的本質時,它同時也是必然的。因為罪在精神的本性中並不僅是作為自在存有(en soi),同時也作為自在與自為(pour soi)的存有。不同於無法自我反映的物質,精神會自我反映,並且只藉由它自身之差異來自我反映,它是同一和差異的同一性。若沒有中介使它得以成為現在的它的話,它將不會是現在的它:它不會一下子就轉變成現在的樣子,它使自己成為自己,只能藉由否定之否定, 或者說否定它所不會是的事物——也就是黑格爾所稱的「否定性」(négativité)——在其無窮的力量之中自我證明。猶太教已經抽象地把神視作精神,但沒有給予這個概念一個具體、確定的內容。只有基督教賦予此概念一個明確的定義,並同時指出神是精神,也是三位一體的(Trinité)。神即是父親,自在;神即是兒子,自為;神即是精神, 自在自為(en soi et pour soi)。用像是思辨神學的哲學語言來說的話,神即是精神。用像是宗教, 也就是情感的語言來說,神即是愛。

因為神是精神亦是三位一體, 創造和道成肉身並不是出自於神的意志,而是出自於神的本質。正是根據概念的必然性,神必需在創造之中自我異化,並且在道成肉身之中克服這個異化。至於作為一個有限精神的人,正也是根據同樣的必然性,他必須先犯罪,接著被神從罪惡之中解救。在《哲學史演講錄》之中,黑格爾以他的方式對創世紀的敘述作了評論,而在《法哲學原理》中,他解釋了人如何被註定從純真走向邪惡。作為精神,人不能夠停留在天真而與自身相符(coïcidence à soi)並無知於善惡(善與惡作為意志的對象),甚至無知於欲望的狀態。但產生自我意識與對善惡的定位都意味著人的意志與善相脫節。那麼在這個脫節之中,其意志就成為自由意志,它在形式上是壞的,更糟糕的是它把欲望的對象物提升到了意志的層次。惡既不存在於天真無知之中,也不存在於認知之中,而是存在於與天真脫節之後,意志在不知道何者是善或惡的情況下便自我論斷善惡。意志只想要它喜歡的事物, 它便稱此為善。我們在此試以小孩子為例:孩子不想要聽父母的話,不知道自己要服從什麼。但正是因為他不知道該服從什麼,以至於除了任性以外,他的自由不具有其他的內容。然而,惡的必然性是伴隨著除惡的必要性。剔除惡的責任建立在除惡的必要性之上,小孩子必須使自己遵守戒律並且成為大人。一個成年人是指一個知道什麼是善,並且如同善是其意志之對象一般地嚮往善,同時也不對善惡作任意論斷的人。正也是如此,惡併入在主觀道德之中。

蘇格拉底對於希臘城邦以及他的基本道德觀,猶如是亞當的真實歷史翻版,即便惡的至極不見於蘇格拉底式的諷刺之中(這種諷刺實際上是服從於善),而是體現於浪漫精神的諷刺(ironie romantique)之中(這種諷刺,為了在其形式上的自由之中建構出至高無上的主體價值,因此明確地刪去了所有實體的意涵)。亞當與耶穌基督的形象在精神的永恆歷史中樹立了指標。除惡的內在必要性並不表示除惡這件事在道成肉身的驅使之下必定會突然地發生。每個人都必須從惡之中自我解救,因為每個人都被耶穌基督從惡之中給解救過,正如同每個人都自然而然地處於邪惡之中,因為每個人都重覆著亞當的違犯。一方面,當神自認是人時,祂仍舊是神,而另一方面,當人自詡是神時,他仍舊只是人(他自認如神一般之時便犯下了罪,而當他真的自詡是神且克服罪之時,他只不過是在神之中並依靠神才能做到),這個雙向轉移的根本原因在於神,作為無限精神,神以其自身面貌創造出人,或者說是以自身精神之形象創造出稱為人的精神體。

黑格爾如此深入地理解道德之惡的本源,以至於他有可能使得道德之惡的概念完全瓦解。原罪與道成肉身對於損壞人與神的自由變成是必要的。我們是否必須要放棄深入理解道德之惡本源呢?齊克果(Kierkegaard)並沒有放棄這個可以深入理解謎團的打算,儘管他因此向黑格爾作出批判。這個批判具有倫理與邏輯的雙重面向,齊克果首先指責黑格爾的論點使神與人的自由都受到了損害,其次是他指責黑格爾搞混了在存有的次序(ordre de l’être)與本質的次序(ordre de l’essence) 之中的連續性,亦即從罪的可能性到罪的真實性的這個過程,應該是要按照存有的次序而不是本質的次序。因此,這永遠不可能是屬於邏輯的必然性之範疇。我們無法解釋惡的真實性(因為它代表著一個質的突變),我們充其量只能在仔細區分心理學、教義學以及倫理學的情況下,透過心理學的角度來試圖解釋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