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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偷拍的五問五答

關於偷拍的五問五答
照片由作者提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本文以問答形式整理「避無可避?應對及反擊偷拍講座」的討論,期望公眾可以認識關於影像性暴力,包括背後的文化脈絡,及思索社會可以如何應對。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關心一切「影像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abuse)」,包括偷拍裙底、窺淫、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以私密影像要脅、恐嚇或者要求性交等等。當中,「偷拍」是我們在日常生活講得最多的議題,因此我們以此作為切入點,並嘗試探討其他形式的影像性暴力——尤其是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影像至網絡的現象。

本會在10月26日舉行了「避無可避?應對及反擊偷拍講座」,邀請了法夢成員曾嶸先生(Charles)講解針對「與影像有關之性暴力」的法例及保留證據的方法;明愛朗天計劃督導主任江寶祥先生(Francis)分享常見的偷拍手法及應對方法;提倡身體自主的大專生Emilia Wong分享真實個案以及阻礙受害者說出經驗及求助的因素;講座亦設有分享環節,讓觀眾和講者一同討論對這個議題的關注以及可以如何應對影像性暴力。

以下以問答形式整理當日的討論,期望公眾可以認識關於影像性暴力,包括背後的文化脈絡,及思索社會可以如何應對。

1. 點解偷拍會出現?是我們的性別教育出問題嗎?

講座中的討論很大部分觸及到性文化,拆解為何偷拍變得猖獗,包括:男性及女性擁有不平等的性自主權(講座囿於男女生理性別的二元框架下作討論)、不重視性協商、性需要被壓抑等等。

社會建構了男性「天生」擁有無限且不能自控的性慾,是其生理結構的一部分。因此我們常常聽到男性被比喻為視覺動物,見到性感的女人就會色心動,沒法控制性慾望。Francis認為這種性別定型的想法影響了服務對象怎樣理解自己的性慾望。他舉例有個曾經因為偷拍裙底而4次被捕的男性這樣形容自己:「面對性感女人,自己個『掣』好似開左,控制不到」。他以「男人都係咁」為自己開脫,認定自己對性慾不能自控。

相反,女性則被去性化,被認為是沒有性慾的。更畸形的是,女性被建構成滿足男性性慾的消費品,是被動的性存在,她們的出現就是為了滿足男性的生理需要。

男性縱然被認定為擁有各式各樣的性慾,但並非所有都被視作「正常」,例如偷窺慾。它被妖魔化、病態化,以致永遠藏在枱底,無法拿出來討論。結果就是,男性一邊合理化難以控制的性慾,卻一邊收起那些被社會視為「不正常」的性慾。

2. 偷窺慾是變態的?

偷拍者的行為固然是侵犯了對方的身體自主權,他們未取得對方的同意便拍攝其遮蔽的私人部位,正如Emilia指出,有的偷拍者的確有窺淫癖好,他們通過偷窺別人的私人部位以取得性快感。但社會只懂病態化偷窺慾,無助紓緩偷拍現象。

Francis認為人的性慾是多元的,但我們只以狹隘的「正常vs不正常」框架去理解性慾,基本上只有陰道——陽具性交、情侶之間發生的性行為是「正常」的。但現實是,我們每人都有除此之外的性慾,例如:戀物癖、異性裝扮癖、裸露癖、窺淫癖、施虐狂、受虐狂、摩擦癖、戀童癖、強姦慾,但通通被標籤為「不正常」。

Francis指出一早已經界定上述的性慾為「不正常」,令偷拍者內化了這些社會的偏見,也認為自己是「有病的」、「變態的」,但他們又不能壓抑這些慾望,於是便在未取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去解決。當我們越妖魔化偷窺慾,便越顯得禁忌,要偷拍者說出自己的困難便越艱難,無助解決問題。

3. 如果在公眾地方被偷拍裙底,受害者可以做什麼?旁觀者可以做什麼?

有的受害者可能選擇不報警,而是私下解決,例如當場要求犯事者刪除照片或者道歉。當然,很多時候,偷拍者未必承認自己偷拍,或者做個樣刪除了照片,實際早已存有複本,以致問題根本未能解決。更離譜的是,偷拍者不但否認,更反指責對方誣捏自己(「你邊隻眼見到我影你啊?」)甚至以詆毀對方外表(「你條腿咁粗,鬼影你?」)使自己站在道德高地。

曾經目睹朋友被偷拍的參加者表示,怕自己去處理的話,反而遭到對方控告。例如,她曾經想翻查他的手機有無偷拍照,卻害怕會反被對方控告自己搶他的手機。

的確,在上述的情況,最好避免與偷拍者直接衝突而找第三方協助。法夢成員Charles建議,無論最後是否選擇報警,當下可以先找第三者幫手,先將偷拍者留在現場,不許離開。假如在巴士上被偷拍,可找車長幫忙;假如在港鐵範圍發生,可找港鐵職員幫手,他們是有責任去處理和跟進乘客的投訴。

旁觀者為很重要的角色,因為大多數的受害者未必察覺被偷拍,即使發現了,受害者未必敢作聲,因此旁觀者的出手可以免卻受害人尷尬,揭發事件對於偷拍者而言也很重要。

明愛朗天計劃的督導主任Francis指,原來揭發偷拍事件可以有力阻嚇偷拍卻步。參與明愛朗天計劃的「過來人」表示過去好想有人幫,即是當他們沉迷在偷拍癮當中,不能自拔,縱然知道自己做錯事,卻不知如何自救。故回想自己當時被人揭發偷拍,他們竟是感激。

4. 是不是一定要報警?又有什麼原因阻礙受害者反抗?

Emilia自從揭發了Telegram的偷拍群組之後,收到好多女性的私訊,告訴自己被人偷拍的經歷,而犯事者主要是認識的人,例如上司和伴侶。她舉例,即使知道自己的前任伴侶有偷拍自己,受害者會因為源於對對方的感情、曾經的親密關係而不忍心報警,但對於關係的信任已經破裂,不能夠再相信其他人。至於在街上人偷拍裙底的受害人,則很害怕聽到指責受害人(victim-blaming)的說話,令她覺得錯的是自己,例如質疑是否穿得性感而導致別人偷拍或者是自己太敏感,怕沒人站在她一方,以致她不敢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