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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職能治療RTI早期預防,改善台灣兒虐現象?

如何利用職能治療RTI早期預防,改善台灣兒虐現象?
Photo Credit: Depositphotos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今天我們的中央政府說,針對虐兒案要增加預算好能派出更多的基層社工進行探視,但這只是種捨本逐末的提案,最後的成效必定有限,甚至是不夠有效率的,畢竟全台灣兩千三百萬的人口,基層社工就算跑斷腿的行遍全台角落,也不一定能挽救絕大多數的受虐兒少。

近來頻繁發生的兒虐案激起不少民怨共憤,有關私刑暴力的聲浪也跟著不斷湧現,而1月17號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出以下三點改革方向:「一、相關主責單位檢查關懷制度的漏洞。二、主動積極關懷高風險家庭加強兒少保護,同時盤點社工人力缺口提出方案。三、提出修法增加處罰凌虐幼童刑責。」

但這些改革方向,非但對台灣兒虐現象未對症下藥,還徒增政府預算浪費人民納稅錢,添加額外的社會成本負擔。

舉凡,我們台灣國民都知道殺人者,是必須付出刑事責任,但社會版面仍有虐兒致死案件報導,就算虐兒唯一死刑也解決不了台灣新手爸媽所面臨的困境,且加重罰責,只會造成普羅大眾對於生養育兒的恐懼畏怯,註定台灣生育率更是下跌。

職能治療的RTI如何應用於台灣的兒虐案?

在談「中央主管機構想增加社福預算,好讓地方基層社工能更承接住高風險家庭」是不夠的之前,我想談談職能治療在進行介入服務時所會應用的觀點:RTI(response - to - intervention)對介入之反應。

RTI是當面臨龐大的目標對象時,醫療專業所能採取醫治決策的服務架構,可在EIS(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早期介入服務裡,更深入去探討它扮演的角色。在RTI的理論,我們可以將其區分成三層次服務的金字塔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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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本文作者提供

從下而上,第一層Universal(80%)主要透過各種群眾活動的介入,好針對全體進行早期預防;而第二層Targeted(15%)則以高危險群進行目標團體的介入;最後才到金字塔尖端的第三層Intensive(5%),以密集性的個別介入進行服務。

而今天我們的中央政府說,針對虐兒案要增加預算好能派出更多的基層社工進行探視,但這只是種捨本逐末的提案,最後的成效必定有限,甚至是不夠有效率的(Inefficient),畢竟全台灣兩千三百萬的人口,基層社工就算跑斷腿的行遍全台角落,也不一定能挽救絕大多數的受虐兒少。增加預算,好讓地方社工能針對大數據所顯示的高風險家庭,進行後續訪視的專案工作,只是Rti理論中的第二層與第三層而已,所能造成的改變也只有20%之多。

也因此真正能改變虐兒致死現象的,是Rti分析架構佔比80%的第一層:「對全體國民進行早期預防」。

早期預防講得這麼好聽,但實際又該怎麼做?

首先我們的社政,不只要提供全面性且品質有保障的公立托育,更要結合衛政。當每個新生兒出生時,能藉由醫療端的衛教時間,第一時間提供給新手爸媽兒童發展相關專業的免費學習資源(例:政府提供的以職能治療為基礎育兒課程),好讓因各種因素沒能進入公私立托育系統的新手爸媽能自力養育孩子,並大量降低因兒童發展知識不普及所導致的虐兒風險。

但除了這樣由中央主導,以社政與衛政在政策上的整合宣導外,地方鄰里也要跟著進來,在出生率增長的行政區廣開定額的幼教照護講座,並積極引薦社區裡每個新手爸媽參加,而不是被動性坐等中央的闊斧大刀。

也只有連地方也跟著中央一起聯手,才有可能將原本必須由行政主管機關盯著SOP所進行得早期介入服務,內化成屬於我們國家的整體文化:一個能夠針對兒童發展知情所進行的照護(Informed Care)體系,進而演化成全面性友善兒少的群體環境(Environment Friendly),到時我們政府不用花費太多資源與預算,虐兒案發生案數自然降低,新生兒出生率也能有增長的機會。

創建友善兒少與新手爸媽的社會文化

但這幾天頻繁生發的虐兒案後,我們不斷在滾動的民間論述,與官方所提出的具體施政策略,我個人都沒看見有人用如RTI般系統化的觀點去分析解構此社會現象,好提出更好的施政方法以對症下藥。

政府真正要做的,是創立個能夠讓孩子好好出生的,以及父母好好養育的一個社會環境,排除這些提「加重刑罰」,想透過處罰(Punishment)的認知行為介入來遏止,終抵都是無效且有反效果的。所以懇請讀完此篇文章的讀者,能多多分享職能治療在早期介入服務中RTI的觀點,並和身邊朋友談談當台灣面對兒虐現象,除了網友鄉民們爭相呼告的私刑正義,立法院提出的加重罰責,和行政院長蘇貞昌所提出的增加社福預算,我們國民還能怎麼做。

延伸閱讀:【圖表】近十年施虐者「樣貌」:兒虐案的主因不只是「小爸媽」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