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立院初審》家暴「目睹兒」納入保護令對象

立院初審》家暴「目睹兒」納入保護令對象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也通過將現行家暴保護令效期修法為效期最高2年,並可視情況再延長。

新聞整理 / 李岳錞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或少年,以及特定家庭成員納入核發保護令範圍,至於較具爭議的「恐怖情人」是否適用此法等部分條文則保留待送協商。

相關報導:
家暴趨升延禍子孫 逾半受暴子女長大後以暴制暴
當受暴婦女突然說:「現在的問題透過夫妻溝通就可以解決」……

聯合報導,據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因家庭暴力不僅直接傷害受暴者,也可能對身心發展未成熟的兒童少年造成負面影響,初審條文增訂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都將適用保護令範圍。

Nownews報導,今初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擴充「跟蹤」內涵,將以電子通訊方式,持續性監控、跟蹤或掌握他人行蹤及活動的行為納入,並於加害人處遇計畫增列親職教育輔導項目;另外,增列法院於裁定對未成年子女暫時監護權權利及會面交往事宜裁定前,必要時得徵詢未成年子女或社工意見。

為對家暴受害者保護更周延,初審也通過將現行家暴保護令效期最長1年,且僅能延長1次,修法為效期最高2年,並可視情況再延長。

蘋果報導,對於立委提案增列的將未同居親密關係伴侶也入法規範的「恐怖情人條款」,因主管機關認為難以認定且執行困難,法條保留再協商。立委尤美女則進一步表示,分手暴力情形不斷發生,卻因為並非同居關係無法得到保護,希望這次修法能擴充到保護這群人。

立院初審 家暴法擴充保護令對象(聯合)
立院初審通過 「目睹兒」納入保護令對象(蘋果)
《家暴法》修正初審通過 目睹家暴兒少納保護令範圍(Nownews)

如果您認同TNL的選文標準,歡迎在這裡推薦您認為「應該」要報導的新聞給我們。

Photo Credit: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and Trade@Flickr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