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和「誹謗」的差別在哪裡?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兩者似乎很像,《法操》在此整理這二條罪名其中一些不同的細節,提供大家參考。
高雄某高職發生了一起學生間的糾紛,朱姓和盧姓學生為同班同學,但是彼此相處並不愉快,又因盧姓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所以朱姓學生常在教室以「你有病要吃藥」或「該吃藥了」等類似言語和三字經,去譏笑、辱罵盧姓學生。
有一次,盧姓同學因考試成績不佳,朱姓學生當著眾人的面前說:盧○○20分,嫩啦、很嫩等語言,來嘲諷盧姓學生。最後,盧姓學生忍無可忍,憤而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而本案可能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或第310條的「誹謗罪」。到底這兩項罪名有什麼差別呢?我們在以下做一個簡單的探討。
「公然侮辱」和「誹謗」差在哪裡?
首先,構成公然侮辱罪,必須具備兩個要件:
一個是要有侮辱他人的行為,所謂「侮辱」是指以使人難堪為目的,而以言語、文字、動作或圖畫,抽象或籠統地辱罵,因而對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有的人格和地位,達到得以貶低或損害其評價的程度。
另一個要件,是需公然為之,所謂「公然」是指可以讓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但是,並不侷限於公眾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也包含住宅在內。而所謂「讓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的狀態」,也不一定要這些人實際上都已經見聞到,只要事實上可以達到共見共聞這樣的狀況即可。
至於誹謗罪,要件則有三個:
一個是需指謫或傳述具體的事實,也就是要有揭發某種事實,或是就已揭發的事實反覆述說。值得注意的是:指謫或者是傳述的描述內容,必須是「具體的」。
其次,則是指謫或傳述的行為,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也就是其事實內容足以貶低他人社會地位或人格。
最後,要有散布於眾的意圖,也就是將毀損他人名譽的事實散播出去,想要讓大家都知道。
說明至此,大家可能會覺得公然侮辱罪和誹謗罪兩者似乎很像,因此,《法操》在此整理這二條罪名其中一些不同的細節,提供大家參考:
(下稱「公然侮辱」為前者,「誹謗」為後者)
- 前者只要有公然侮辱的故意即可;後者除了有誹謗故意之外,還需要有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
- 前者如果以強暴方式為之,會加重處罰;後者則否。
- 前者並未指明具體事實,而是抽象的公然謾罵;後者的指謫或傳述行為要有具體的事實。
- 前者無關事實的真偽,無法因為證明事實的真實性而阻卻違法,所以,只要「侮辱」的行為一出,則視為毀損他人人格及社會評價;後者若能證明其事實為真實時,有阻卻違法事由可以阻卻違法,也就是可以舉反證推翻以證明事實的真實性。
- 前者須公然為之,後者則不以公然為必要。
- 前者所要保護的法益為個人的「感情名譽」,也就是一個人對於社會就其人格價值所為評價的反應或主觀感受;後者以「社會名譽」為其保護法益,也就是社會對於一個人的社會人格價值所做的評價,會因為外界的褒貶不同而受到影響,是一種相對價值。
至於開頭提到的案件,最後在刑事訴訟上,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是裁定告誡,而且已經定讞,最終判朱男須賠償盧男一萬兩千元。
《法操》在此也要提醒各位,不管是在戶外的公共場合,或者是網路上的公開場所,自己的言行舉止都要得當。尤其是在網路上,更需謹言慎行,切勿以為使用匿名,或者以英文及數字組成的帳號,別人認不出來,就沒有犯法。只要可以去推測出是何人所為,仍有可能會構成犯罪。
而常常喜歡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的人,也須注意,若某人讓你很生氣,也盡量別以情緒字眼發表文章,因為縱使發文狀態設定為「不公開」,且只有特定好友可以觀看,但是因為仍然有轉發出去的可能性,仍是有違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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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游家權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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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圖看懂 太陽光電三大觀念釐清!2050淨零台灣為何要有太陽光電?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為了應對淨零碳排的趨勢,台灣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太陽光電作為綠能發展的重要一環,本文將從環保、發電效能、經濟效益等三大面向,為讀者破除迷思,說明為何太陽光電會是綠電發展的必選正解。

隨著全球73個國家加入碳稅或ETS,碳定價已被證實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遷的有效手段。尤其台灣產業以外銷為導向,淨零減碳議題不僅是為環保,更關係到台灣企業的競爭力;若不積極面對挑戰,碳價成本將威脅台灣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衝擊產業競爭力。因此,產業轉型發展綠電減排,已是不可不為的生存策略。
當全球綠電應用迅速發展,歐盟更早在2020年取得「最綠年」成果,再生能源佔總發電量的38%,甚至超越化石燃料佔比
為了應對淨零碳排的趨勢,台灣正積極推動再生能源。而太陽光電作為綠能發展的重要一環,經濟部能源局更研擬太陽光電能源用地白皮書,計畫將太陽光電用地需求納入國土規劃架構。然而,太陽光電作為新興能源,對社會大眾來說較為陌生,因此本文從環保、發電效能、經濟效益等三大面向,為讀者破除迷思,說明為何太陽光電會是綠電發展的必選正解。
觀念1:無毒可回收,汙染趨近零
「太陽光電板製造對環境有害?光電會有電磁波對人體影響?」其實,太陽能板結構簡單(主要由玻璃、鋁框和矽晶片組成),材料無毒且可回收,容易模組化又方便建置;目前政府已建立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機制,只要遵守環保法規製造太陽能板,幾乎不會排放汙染物。此外,光電發電設備主要由光電模組與變流器組成輸出直流電,不會產生高頻幅射;設備產生的磁場強度相當於一般家用電器如電腦,並沒有對人體產生電磁波危害的疑慮。
更無庸置疑,源源不絕的日照,讓太陽能成為最乾淨、最友善環境的能源之一,也是台灣綠能發展不可或缺的途徑。
觀念2:智慧電網與儲能,365天不斷電
「太陽光電無法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天氣不好的話,電力又告急?」其實,太陽光電已是是國家發展重點,隨著技術快速發展,勢必能應對高能耗需求,包括工業生產和大型機構的電力所需;例如台電已積極推動再生能源結合儲能,增建大甲溪光明發電廠計畫、協和燃氣機組改建計畫,以提升系統韌性與速度。透過智慧技術和儲能系統,太陽光電能夠提供穩定的能源供應,甚至有機會成為主要能源。
許多綠能產業正致力發展智慧管理、智慧電網和儲能技術,太陽光電也不例外。透過智慧管理,做到依照實際需求和天氣條件即時調整光電輸出,運用智慧電網提升能源分配的效率,藉由儲能系統在離峰時段儲電,於尖峰時段輸出能量,補足用電缺口,提升太陽光電系統的靈活度與應用效率。簡言之,無論天氣變化,只要建構完備的電力系統韌性,即可維持穩定供電。
觀念3:長遠投資,實現回本
「太陽光電設置和運維成本過高,無法回本?」我們都知道太陽光電源自取之不盡的太陽能,隨著太陽光電技術不斷進步,設施的建置和運維成本勢必逐步下降,並反映在電費上;換言之,太陽光電是一項必要的長遠投資,更是一個合理規劃即可預期回報的投資。
目前日本、歐美等國正積極發展農電共生、漁電共生,引導廢耕農地或廢棄魚塭重返耕耘或養殖,他國經驗也多次證明太陽能板有助於降低區域氣溫、幫助維護植被、避免土壤退化。
面對2030年實現產業淨零、2050年全國淨零的目標,地狹人稠的台灣更應該善用土地資源;我們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再利用廢耕地,推動智慧農/漁業、實現農/漁電共生,並善用太陽光電系統特性,提升綠能佔比、土地與空間利用率、糧食生產效率,最大程度地發揮經濟效益,造就產業多贏。
發展太陽光電的路上或許會面臨許多挑戰,但永續目標在即、綠電趨勢不可逆,太陽光電已被證實是可利用的綠電來源,全民應具備綠能共識、理性討論,共同思考如何實踐環保選址、智慧管理及儲能系統,朝向長遠、穩健的太陽光電邁進,才能為淨零台灣鋪平道路,實現永續未來。
(經濟部能源署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