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是峴港?(上)發展迅速的越南第三大城,還是兩次川金會呼聲最高的主辦城之一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越南有八處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認定的世界遺產,中越就有三處—美山、順化、會安–它們都屬於文化遺產。如果以峴港為中轉站,北去順化、南去美山或會安,都可以一日來回,因此峴港可以說是南北交通的樞紐位置。
編按:本月9日,美國總統川普宣布,二次川金會將於2月27日和28日於越南河內舉辦,非文中預測的峴港。(本文發表於2月7日)
大家都知道河內和胡志明市,一個曾是北越首都,一個曾是南越首都,但是2017年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在峴港舉行,近日媒體報導美國總統川普、北韓領導人金正恩的二度會面,也有極大可能在峴港舉行。
首先來看為什麼在越南?原先的考慮選擇還有泰國、夏威夷、瑞典。
越南總理阮春福在1月17日接受彭博電視台訪問指出:「越南若雀屏中選,我們將盡最大努力推動會議」。越南政府消息人士則透露,相關「籌備工作」已在進行,「我們已經準備好了。」
原來金正恩將於二月的農曆新年後,抵達越南進行國是訪問,接著舉辦「川金二會」無異是順勢而為,攫取國際焦點手到擒來,正合越南近年為了彰顯國際地位,積極爭取主辦國際要事的作為。越南方面表達強烈承辦意願,也已獲得川普首肯。
越南可能舉辦川金會的地點,呼聲最高的原是河內和峴港,河內出線不奇怪,為什麼是峴港?
峴港(Da Nang)是越南中部偏南城市,西北邊是安南山脈、東邊是南中國海,延伸出海有一個山茶半島(Núi Sơn Trà),海岸線長達92公里,所以有綿延的美麗海灘,半徑100平方公里的範圍內,還有巴拿山、五行山、美山聖地、順化皇城、會安古鎮等著名景點。

越南有八處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認定的世界遺產,中越就有三處—美山、順化、會安–它們都屬於文化遺產。如果以峴港為中轉站,北去順化、南去美山或會安,都可以一日來回,因此峴港可以說是南北交通的樞紐位置。
峴港周邊地區的歷史可上溯到3000年,當時這些地區是占婆王國的一部分,建立占婆王國的人最初可能來自印尼,信仰婆羅門教的占族人語言與越南語系不同,占婆王國強盛時期,領土包含了越南中南部和部分寮國、柬埔寨。他們的遺跡就是美山聖地。

這個地區後來出現一個越南人建立的廣南國,定都順化,起初只是一個地方割據的政權,後來靠著「明鄉人」為它開拓疆域,成就了稱霸中南越的大業。廣南國在會安開埠,前來的除了有亞洲各國商人和傳教人士,第一批歐洲探險家也在17和18世紀到來。1835年,當時明欽皇帝禁止歐洲船隻使用除了峴港之外的所有越南港口。結果,峴港迅速超越會安,成為中部地區最大的商業港口。
1847年,法國以越南迫害天主教傳教士,從海上砲轟峴港,並且登陸佔領,展開對越南數十年的持續攻擊,以擴大法屬東南亞的殖民地。法國在戰場上的勝利,很快贏得了控制權,越南被迫簽約割讓領土。1889年,峴港更名為「土倫港」(Tourane) ,並成為法屬印度支那(Colony of French Republic, Indochina)的五大城市之一。越南獨立之後,峴港又成為直轄市之一。
20世紀20年代,法國人在西面山坡上建造了一個俯瞰峴港的豪華度假村,給當時法國殖民者和有錢的越南人去賞景。這就是今天越南推動中越旅遊,大力推銷遊客搭長途纜車玩法國山城的巴拿山遊樂區(Bà Nà Hills Resort)。2018年又建了手掌托著一圈弧形的金橋,成為遊樂區標誌。
南北越戰爭時期,峴港機場是當時世界上最繁忙的機場,因為這裡是美國在越南的空軍基地,每天平均達到2,595次空中交通運營量。因為駐營了大量的美國士兵,峴港海灘成為最受歡迎的R&R(休養和休閒)目的地,也因此相關娛樂設施都開發得較早。
峴港的名字據說是中國商人及閩粵移民,見到峴港所在的山茶半島形似「蜆仔」而稱之;也有說峴港位在漢江(sông Hàn)的出海門戶,越南人稱為「漢門」,華人發其音與「蜆」發音相似,因此成為「蜆港」,最後轉變成「峴港」。

越南漢文的峴港是「沱㶞」(Đà Nẵng),有人直譯成「大南」,此字原意是—大河的開放處,也就是漢江的河口。在峴港進進出出,要記得使用Da Nang稱呼。還有「台灣」這個名稱在越南語是Đài Loan,也是人家常會問我從哪裡來的時候,要會回答來處的「越稱」。
從台灣可以直飛峴港,如果只玩中越大點,輕輕鬆鬆的四、五天就夠了,我自己一個人騎著機車亂逛,當然看到的就不只觀光景點。在越南租機車很方便,峴港的市區交通也沒有河內、胡志明市那樣混亂,主幹道都很寬敞,車輛流動量也比較低,對台灣人來說以機車代步不困難。
不過老實說,峴港自身沒什麼大景,就是一個「海水、海灘、海景」的度假勝地,但台灣人不像老外喜歡在沙灘上「烤肉」(日光浴),女生尤其怕曬出黑斑,當然也有辣妹喜歡穿比基尼秀身材,否則只想在峴港悠閒的走走看看,一天也是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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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象元
核稿編輯:李牧宜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