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安:人是否有義務孝順父母?

朱家安:人是否有義務孝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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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你認為人不該「盲目孝順」,那或許就有理由想想看,孝順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是因為血緣?是為了要還「父母債」?是感恩的一種表現?還是因為你覺得這樣做很重要?

假設布萊許的說法有道理,那血緣、欠債和感恩都無法說明人普遍應該孝順家長,所以就這樣了嗎?爸媽掰掰?布萊許不這樣認為。

可以確定的是,雖然有些人有理由跟家長保持距離甚至決裂,但是也有人跟家長相處融洽、互相敬愛,對這些人來說,孝順不單是在道德上該做的選擇,而且是很好的人生選擇。

布萊許指出,考慮要如何和家人相處,就不能忽略家庭通常具備的一些特殊性,這些特殊性使得在家庭方面做錯決定,會有特別大的代價。家庭關係為人帶來一些脆弱點,人跟自己的家長通常有一段時間的緊密生活關係,這個關係讓他們的彼此傷害變得特別容易,例如:

  • 你容易對家人的行動有特定期待,例如過年聚在一起、繼承家業等等。如果對方不願意配合,你會受傷
  • 假設你認為家庭是重要的群體,家人的所作所為會影響家庭本身的價值和聲譽。在台灣,如果你念哲學系而不是醫學系,可能會讓家長覺得沒面子。在巴基斯坦,如果你不願意嫁給老爸指定的男人,可能會被你哥「榮譽謀殺」
  • 緊密共同生活讓你知道別人的秘密,洩露家人的秘密會造成傷害

當然,有個脆弱點存在,不代表你要照做,所有要求都可以討論。不過布萊許認為,理解家人有哪些脆弱點,就是掌握了家人覺得哪些東西重要。隨著脆弱點的不同和你的價值觀不同,這些重要的東西可能成為你人生的阻礙,也可能成為實現美好人生的選項:你理解家人覺得什麼重要,你認為自己可以接受和配合,因此大家生活得更融洽。

布萊許主張不存在有那種特殊的義務,使得我們應該僅僅因為某人是我們的家長,就孝順他。為了說明這個主張,布萊許在《為什麼我們不欠父母?》裡考察了血緣、債務、感恩等各方面的論點。然而,布萊許並不主張我們該因此與家長形同陌路。家庭和家長是許多人都擁有的東西,當我們從各方面考慮過這些,布萊許認為,我們更有機會看得清楚完整,做出好選擇。

註解

  1. 從這裡開始,我把「父母」換成「家長」。如果沒有其它特別的理由支持這個選詞,我認為「父母」有偏袒異性戀家庭的嫌疑。前段我們討論血緣議題,在沒有科技介入的情況下,一般只有男女能生育,因此可以適用「父母」這個詞,然而,當議題變成債務、感恩和友誼,就是另外一種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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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