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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蘇黎世住宅合作社模式,回望台灣「合作住宅」居住的N種可能

從蘇黎世住宅合作社模式,回望台灣「合作住宅」居住的N種可能
梁玲菁教授分享蘇黎世住宅合作社模式|Photo Credit: 地下勞動合作社提供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隨著「家/社群」的想像和邊界更加流動多元,合作住宅的論述空間也隨之撐開,成為市場與國家提供以外的第三條路徑,重新將社群與城市空間的實際需求,捏塑成居住生活中的磚磚瓦瓦,搭造起一個能永續共治的新生活模式。

文:廖芷妮(無條件基本收入協會理事)

街區活化系列講座的第四場分享會〈街區如何活化?合作住宅(Co-housing)模式案例〉在萬華社區組織——好管家的入船廳啟航。這場講座除了延伸探討都市街區活化的可能,更將討論重心擺在如何活化住宅空間內的社群與人際關係。引言人李仲庭拾起麥克風,簡介三位講者的分享脈絡,希望帶領聽眾暸解合作住宅的內涵、政治社會環境的背景分析,最後深入合作住宅的經營實務 ; 從瑞士的案例回溯台灣的住宅政策背景,透過探尋台灣合作住宅的實驗路徑,重新想像居住生活的N種可能。

蘇黎世住宅合作社模式的核心概念

台北大學金融與合作經營學系梁玲菁教授首先從住宅合作社(Housing Cooperative)的概念開始梳理。住宅合作社,是一種互助共同居住的組織模式,但它指的不僅僅是共居的事實,更重要的是社區共同體的形成過程。住宅合作社是由一群有相同理念及需求,願意共同出資建造、管理住宅者所形成的組織。不同於商業公司是資本的結合,以利潤成長作為合作前提;合作住宅模式的關鍵在於民主參與、共治、共商、共決的社群關係,它不以營利為唯一目標,而是透過責任分擔與利益共享,相互協作經營一個以「人本生活」的社會經濟事業體。

梁老師主要以蘇黎世住宅合作社Kraftwerk1為例。首先說明瑞士發展「非營利住宅合作社」的時代脈絡。瑞士從十九世紀末以來,經歷歐洲景氣蕭條的低谷,房屋市場供需失調,經濟資本較豐富的中產階級大量搬離市中心,因而產生郊區化現象。都市中心百廢待舉,但政府短期之內難以大量興建房屋滿足人民需求,此時城市中興起的「住宅合作社」便成為突破居住困境的新出路。人們以互助合作的方式興建居所,藉此降低開發與仲介成本,同時也闢建了都市更新的另一路徑,開啟都市社區中新的組織型態。而住宅合作社也需要國家政策友善支持才能順暢運作,因此包括土地優惠政策、相關社會金融創新、法律、賦稅機制等也在這期間逐漸擴充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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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Mazi project
Kraftwerk1住宅合作社代表建物外觀

Kraftwerk1住宅合作社的營運模式至今仍持續複製運用在蘇黎世其他地區,它整合共同居住社群中人們的勞務與空間需求,以鄰居之間交流並結成志願分工的團隊,包括:家庭照護、文化保存;垃圾分類、太陽能發電的生態平衡;金融跟經濟交換等活動。透過社員之間的勞務志願交換,「實現在地經濟和生態上自主工作與生活連結」,並在社群居住空間中,提供生活、餐飲、消費、娛樂等需求服務,開創出「社區經濟共同體」的社群新協力模式。

梁老師在簡報中指出Kraftwerk1住宅合作社的社區具有多種豐富生活機能,例如由在地社員居民經營幼兒園、電影院、社區儲蓄銀行,還有青年創業商店連結社員農地的農產品等,彷彿下一個街區的轉角我們就能遇見更友善多元的生活實景。如此繁榮共利的街區,全來自於住宅合作社的基本主張,梁老師強調歐洲政府和市民深刻認知,「土地與居住空間」應從商品交易市場的投機過程中撤出,以社群人本需求為核心,採「民主共決、社員參與」為營運機制,規劃適宜居住,而非易於炒作販售的住宅形式,促成更有紋理質地的生活空間,才能永續經營城市的發展。

02_Krafwerk1住宅合作社的機制
圖:瑞士蘇黎世Kraftwerk1住宅合作社營運:組織架構、資金結構、基金運用|資料來源:梁玲菁再增修說明(2018.07.13),不動產估價師林孝威繪自賈如君、李寅著(2016.03),《不只是居住》,重慶大學出版社,頁144-145。修改自梁玲菁、蔡孟穎、林孝威、李嗣堯(2017),〈聯合國永續發展之住宅合作模式——英國、德國、瑞典、加拿大、日本、瑞士之借鏡〉,《信用合作》,第134期,頁26,圖2。

住宅合作社在台灣的發展契機

接下來OURs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秘書長彭揚凱,則將目光重新聚焦到台灣合作住宅發展的議題上。他深度剖析合作住宅在台灣的機會與挑戰,綜觀台灣住宅法規的政策環境,鋪展倡議與實作的動員策略。

接續梁老師對住宅合作社的討論,彭秘書長再次強調住宅合作社的三大核心元素:「基於共同理念價值結合的意象型社群」、「成員共同出資參與」、「營運過程的民主參與機制」。這三項元素影響了群體的組成、分配與經營過程,也決定了這種建築型態的特殊性。

例如現今住宅政策中廣受矚目的社會住宅,不斷在政策論述上強調群公共性的特點,但仔細比對社會住宅與住宅合作社的社群組成,便能看見兩者的差異。社會住宅是由政府(直接或補助)興建,或民間擁有之合於居住標準的房屋,採只租不賣模式,以低於市場租金或免費出租給所得較低的家戶或特殊弱勢對象的住宅。儘管社會住宅與合作住宅皆具有社會公益的面向,但因為社會住宅並非由居住者自行規劃或興建,因此使用者跟生產者是脫離的,住宅的建設無法依據住戶未來生活情境,規劃更貼合社群需求的公共空間。此外,社會住宅的住戶多是被低價實惠的租屋品質吸引,以抽籤方式隨機決定社區共同體的組成分子,只需繳交可負擔的租金,無須面對經營維護的財務責任。綜合來看,社會住宅相較於合作住宅,由於使用者與生產者脫離、住戶缺乏長久管理與經營的動機,加上銀貨兩訖的租賃關係,不僅可能讓社區經營困難,未來要推動住戶結合成互助合作社的機會也就更低。

從社會住宅直接推行住宅合作社的路徑相當困難,但從更宏觀的政治社會環境來看,合作住宅的推行亦有其他的困境。第一、台灣是全世界少有的高房價、高房屋自有率的「產權社會」。人們買賣房屋不是為了居住本身,而是將房屋當作投資生財工具。而華人社會「有土斯有財」傳統文化,更將人們對於「家的想像」與房屋和土地等固定資產連結。第二、台灣財政狀況低迷,經濟成長遲滯,國內住宅市場結構嚴重失衡(購屋市場約占85.3%、租屋市場占10.9%、公共住宅僅0.08% )。面對中低階層的人民住屋選擇匱乏,而住宅政策的能量又不足,對比國際財政狀況和社會福利制度更到位的國家,台灣住宅政策的改革與調整仍是一條漫長的征途。因此彭秘書長特別指出在倡議的路徑上,應先破除房產社會的迷思、轉變價值觀,將房子視為穩定的居所,而非買賣的投資商品。此外,就住宅產業的結構面,也應調整重心、健全住宅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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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地下勞動合作社提供
彭揚凱秘書長(左一)深入剖析合作住宅在台灣的機會與挑戰

合作住宅的實驗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