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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神而辯》:牛頓坦承他從一開始就想為「神的存在」提出科學證明

《為神而辯》:牛頓坦承他從一開始就想為「神的存在」提出科學證明
Wikipedia 公有領域,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6364764 Design: Alex Lai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到了一七〇四年牛頓開始認為,自然界裡一切生機都是神臨在的具顯。不過這個信念他只私下跟知交提過。沒有一股自然力能獨立於神發揮作用,神就臨在於祂所設計的法則裡。

牛頓構築出壯麗的大綜合,將笛卡爾物理學、克卜勒的行星定律,以及伽利略的地球運動定律冶為一爐,以單一理論融會三種學說。他證明重力是最根本的力量,天體和地球上的所有活動都受重力影響。為了以相對速度和距離保持環繞太陽的軌道,行星會被引力拉向太陽,而這股引力則與行星及太陽的距離平方呈反比。月亮和海洋也被同一種法則拉向地球。史上第一次,宇宙中觀察到的各種獨立事實能串在一起,構成整體理論。太陽系總算可以被人理解,不論是地球自轉、月球移動、潮汐變化、歲差或物體自落於地,如今統統可以用重力解釋。重力讓所有物體相互吸引,防止行星飛竄太空,也讓它們以克卜勒點出的相對速度和距離保持穩定軌道。

如果普遍力學真的普世通用,它必然足以解釋所有現象。但因為重力無法解釋太陽系是怎麼出現的,牛頓必須找出它的起因。「雖然這些天體確實可能只因重力定律而繼續循其軌道而行,」他說:「但它們不可能一開始就藉由這些法則,靠自己取得軌道上的規律位置。」太陽、行星和彗星都是被精確放在現在位置,所以它們「只能依從有智慧和權能的存有之計畫與主宰」。牛頓和大多數十七世紀科學家一樣,也相信物質怠惰而無生氣,除非外在力量介入,否則不會移動也不會發展。所以神是這整個系統的關鍵,科學根本不應排除神的問題。「關於神,」牛頓結論道:「我們透過萬物的表象來討論祂,這無疑屬於自然哲學。」

牛頓其實還在晚期作品裡講過,討論神是科學的優先要務:

自然哲學的主要任務,是從現象立論而不妄作假設,從果推導出因,一直回溯到第一因,這顯然不是機械的,也不只能剖析世界的機械結構,更主要的是能解決這類問題。

在寫給古典學家理察.班特利(Richard Bentley,1662-1742年)的一封信裡,牛頓坦承他從一開始就想為神的存在提出科學證明:「當我寫下關於我們系統的論文,我也有意提出一些原則,希望能打動好學深思的人,讓他們對神有信仰(beliefe)。這麼做如果真能發揮作用,那會是我最高興的事。」在他思考太陽系中的數學平衡時,他覺得自己「不得不把它歸因為行為者(Agent)的計畫和設計」,而這位「行為者」顯然「十分精通力學和幾何學」。重力無法解釋一切。它或許能「讓行星移動,但沒有神的力量介入,它絕對無法讓它們像現在這樣環繞太陽移動」。重力解釋不了宇宙的高超設計。地球每天以一小時約一千哩的速度(赤道部分)自轉,如果這個速度放慢到每小時一百哩,晝與夜的時間都會延長十倍,太陽的熱會在白天讓一切植物乾枯,到了晚上,漫長的低溫又會讓萬物結凍,牛頓觀察到的移動是由一股慣性力量維持的,但這些移動起初「一定烙著神聖力量的印記」。

牛頓一舉反轉幾百年的基督教傳統。在此之前,神學家們主張受造界完全無法提供關於神的訊息,事實上受造界正好是「神不可知」的明證。多瑪斯的「五路論證」顯示:即使人能證明「人謂之為神者」從無造有,我們還是不可能知道神是什麼。但牛頓對他的普遍力學信心滿滿,毫不懷疑它能解釋神的一切屬性。牛津東方學家愛德華.波考克(Edward Pococke,1604-1691年)曾對牛頓說:拉丁文的deus(「神」〔god〕)出自阿拉伯文的du(「主」〔lord〕)。而在統合宇宙的重力定律裡,牛頓也確實看到萬物受神「主宰」(dominatio,dominion)的證據,並驚歎這股沛然莫之能禦的力量既主宰也掌控宇宙。因此,「主宰」就是神的根本屬性:「構成神的是靈性存在物的主宰力。」不過,這位威風跋扈的神跟魯里亞自甘空虛的恩所夫不一樣,也與三位一體的虛己之神不一樣。牛頓既以「主宰」為神的最高特質,要推出神的其他屬性便也不難。只要仔細研究宇宙,就能證明創造它的神一定擁有智慧、完美、永恆、無限、全知與全能,「也就是說,祂代代無盡,從無限到無限始終臨在,祂統御一切,祂既知一切正發生之事,也知一切可能發生之事。」

神被化約為科學解釋,而且連祂在宇宙中的功能都被明確界定。神在宇宙中「不只幾乎無所不在,實質上即無所不在」,祂駕馭物質的方式就跟意志指揮身體的方式一模一樣。到了一七〇四年牛頓開始認為,自然界裡一切生機都是神臨在的具顯。不過這個信念他只私下跟知交提過。沒有一股自然力能獨立於神發揮作用,神就臨在於祂所設計的法則裡。牛頓向班特利解釋:重力不只是自然力,而是神本身的行動。重力是「持續行動的行為者,它的行動所依據的法則讓物體像彼此吸引一樣移動」。

盲目的偶然豈能知曉世上有光?豈能明瞭光的折射?豈能以最精巧的方式讓光契合所有受造物的眼?人類普遍有過這些思考及類似問題,以前如此,將來也是如此,這讓我們相信(believe)有個存有創造萬物、掌管一切,因此也應受敬畏。

神的存在如今成了世界設計複雜的理性結論。

牛頓已習慣以beliefe的現代意義來使用這個字,他也認為人類原初宗教是這種「信」所促成的。在他寫作《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同時,他也開始寫一篇叫〈外邦神學的哲學起源〉(The Philosophical Origins of Gentile Theology)的論文,文中主張:挪亞創立了以理性沉思自然為基礎的信仰。原本根本沒有啟示經書、奇蹟或奧祕這些事,挪亞和兒子們進行崇拜的聖殿是日心說宇宙的複製品,教他們視自然本身為「他們所崇拜的偉大之神的真實聖殿」。這種原初信仰是「所有信仰中最理性的,直到它遭萬邦腐化」。科學是妥切瞭解神聖的唯一辦法:「除了透過自然的框架之外,(沒有天啟)要認識神別無他法」。因此,牛頓所說的「基本宗教」就是科學理性主義,然而它逐漸墮落,沾染「怪誕傳說、假神蹟、禮敬聖髑、放符施咒、鬼魂或神靈的教義、祈求神鬼相助、向它們祈願、崇拜它們,還有諸如此類的異教迷信」。牛頓對三位一體和道成肉身教義尤其反感,他說這全是亞他納修和四世紀那些無恥神學家逼信徒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