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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夠婚後改姓,日本「選擇性夫妻別姓」的抗爭進行式

受夠婚後改姓,日本「選擇性夫妻別姓」的抗爭進行式
Photo Credit: AP/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日本《民法》第 750條的規定,夫妻雙方結婚後要改為相同的姓氏,稱之為「夫妻同姓」。「夫妻同姓」的反義詞「夫妻別姓」,就常用來指稱希望能推動修法,讓夫妻雙方婚後能維持原本姓氏的運動。

「選擇性夫妻別姓」訴訟團認為,上述這些問題只要在《戶籍法》上加一條就能解決了——因為結婚而改姓的一方,其戶籍資料上必須記載婚前姓氏以及結婚日期(從舊姓更名的日期)。

如此一來,戶籍資料上同時有著舊姓和婚後的新姓,往後當事人遇到需要提交證明文件時,「戶籍上的姓氏」兩者都有,就能解決上述問題。而且這麼做也不違背《民法》規定,畢竟雙方當事人「民法上的姓氏」是一樣的。

如果這個目標能達成的話,未來雙方當事人不論婚後想要「同姓」還是「別姓」都行,兩者差別只在改姓的一方在日常生活中(例如:工作場合)是否要改口成婚後的新姓而已。

一審判決敗訴

2019年3月25日,「選擇性夫妻別姓」一審判決出爐,東京地方法院中吉徹郎法官認定現行法律合憲。原告律師則表示將繼續上訴,他們也已經做好這起訴訟要打到最高法院的覺悟。

中吉徹郎法官認為,原告主張有「民法上的姓氏」和「戶籍法上的姓氏」,但這是原告獨自的見解,法律上只有一種姓氏。此外,判決書中還提到跨國婚姻不適用《民法》夫妻同姓,在制度上很合理,並沒有違反法律下的平等。

在一審判決出爐後,青野慶久在記者會上表示「夫妻別姓」問題已經吵了十幾年,但這一年的討論特別熱烈,相信大家也都認為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青野慶久這麼說是有根據的,他在一年前推出的連署活動至今已有5萬人以上連署。而且青野慶久等人在2018年1月提告後,緊接著在2個月後還有其他人跟著提告。

我希望大家都能幸福的過日子。因為制度上的問題造成有人沒有辦法幸福生活的話,那就改吧。制度是人定的,所以才說要改制度,僅此而已。——青野慶久

參考資料

本文同步刊載於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

責任編輯:羅元祺
核稿編輯:翁世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