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主委確定請辭,過去哪些假新聞讓NCC成為「眾矢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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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NCC在上周針對《中天新聞台》2則相關新聞開罰一百萬元,但仍在各方壓力之下,主委詹婷怡今天傳出請辭。
假新聞、假訊息層出不窮,主責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成為箭靶,質疑開罰過少過輕、掃蕩不力,行政院長蘇貞昌3月更公開批評「誰都管它不到,但它也什麼都不管」。為此,NCC主委詹婷怡今(2)日於臉書表示,已主動向行政院請辭,而稍早行政院也表示,尊重詹婷怡請辭的決定。
(中央社)NCC主委詹婷怡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已向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出辭呈,感謝總統蔡英文和NCC副主委及委員,她會在不同崗位上繼續前行。
因假新聞、假訊息處理惹議,詹婷怡稍早傳出已主動向行政院請辭,原本預定明天公布,但消息提早曝光,還數度傳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將開記者會說明,不過公關系統回覆表示,沒有接獲指示。
詹婷怡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標題為「美麗數位新台灣」,首句就感謝蔡總統,還有持續推動相關工作的朋友,她說,「美麗數位新台灣」是願景,更是持續一步一腳印的實踐,它同時關係到在資訊科技快速發展的後匯流時代,台灣「民主化的深化」及「數位化的轉型」,端看如何面對與應處,並與國際上相同理念與價值認同的國家結盟與合作。
詹婷怡說,對於這樣的願景與實踐,她個人一路以來就是一個拓荒者,不會害怕未知、不會畏怯困難,有不足的地方就改進,有疏漏的地方就補強,並結合所有理念相同之士共同努力。
她表示,深切了解當下的台灣,就如同包括轉型正義在內的各項理念與價值,「民主化的深化」及「數位化的轉型」更是如此,需要每個人的意識覺醒及加倍努力,尤其是如何降低對立、有效轉換思維、建立共好的目標、形塑治理效能,才能避免反而被民主制度與數位發展反噬,這需要大智慧。

詹婷怡說,她已向蘇貞昌提出辭呈,非常珍惜自2016年8月起的日子,在通訊傳播基本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及其他各項法規的前提下,戮力執行職務及推動各項職掌工作。相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全體委員及同仁們必定會持續精進,容有困難與挑戰,也會全力克服。
她說,無論在哪一個地方,都會秉持一樣的理念與堅持繼續努力,永遠實實在在地在台灣的土地上奮鬥,「讓我們一起繼續為台灣加油」。
政院證實請辭獲准,詹婷怡成NCC首位請辭主委
2016年8月1日起擔任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NCC主委至今的詹婷怡,今年51歲,先後就讀於國立台灣大學、倫敦大學和國立政治大學,擁有法學碩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是台灣早期投入智慧財產權及網路法律專業領域的律師之一;詹婷怡任期原定到2020年7月31日。依去年5月監察院公布最新財產申報資料,詹婷怡曾投資「父後七日」等國片共新台幣1100萬元,她同時也是「父後七日」的共同製片,「龍飛鳳舞」和「進擊之路」的監製。
而稍早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表示,他已收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詹婷怡的辭呈,對於詹主委想要回到業界的想法表示理解,對於請辭的決定給予尊重。蘇貞昌也感謝詹主委在通傳會任職期間,推動數位匯流相關法案與政策發展的辛勞。希望她日後重回業界,能成為產官橋樑,繼續推動台灣數位產業發展。
《ETtoday》報導,詹婷怡請辭主委也是NCC成立13年以來5任主委中,首位沒任滿提前請辭的主委,詹婷怡請辭後,將由副主委翁柏宗代理。另外,NCC目前法定委員有7人,主委請辭後剩下6人,只要有4位委員出席仍可維持正常運作。
哪些假新聞,讓NCC成為眾矢之的?
詹婷怡在2016年8月1日接下NCC第5屆主委的位子,原定任期到明年的7月31日,適逢台灣近來假新聞延燒最熱的時候。去年9月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關西,網傳我國駐大阪辦事處態度不佳、辦事不力,引發排山倒海的輿論批評,隨後傳出處長蘇啟誠在日本駐處上吊自殺的消息,引發各界震驚,日本《NHK》更製作新聞特集「失控假新聞,駐日外交官為何輕生及我們的教訓」,蘇啟誠之死為假消息肆虐開出第一槍警訊。
今年3月立委補選前,《中天新聞台》報導指文旦盛產導致價格受影響,稱有「200萬噸文旦倒入曾文水庫」,疑遭影響選情,行政院長蘇貞昌怒批NCC「甚麼人都管不到它,它也什麼都不管」,也有立委質疑,NCC在2015到2018年間,受理1822件內容不公不實申訴案,卻只罰了2件,另外明明最高可罰到200萬元,NCC卻只各罰20萬元,處理過輕又不夠明快,要求主委詹婷怡下台的聲音不斷。
雖然NCC在上周針對《中天新聞台》2則相關新聞「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指涉駐星大使「盯場回報韓國瑜行動」,違反公序良俗與事實查證,共開罰100萬元,並限期1個月內完成獨立審查,否則將撤換該台新聞部主管,而在各方壓力之下,詹婷怡今天仍傳出請辭。
不過NCC日前指《中天新聞台》過度報導特定政治人物,新聞比例過高,但網友發現,該新聞台遭罰後的晚間新聞,下方跑馬燈短短5分鐘,仍連續跑了20則韓國瑜新聞,似乎「沒在怕」。
更有自稱「高雄北漂工程師」的網友昨日在批踢踢發文,追蹤該台新聞提到「韓國瑜」的次數,從昨日累計到今天下午7點,已出現了2121次。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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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千名台政大學生拒看中天,無國界記者:台灣是中國「假新聞」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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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核稿編輯:楊士範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