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是否異國戀情,人生和時間的主導權一定要在自己手上

不論是否異國戀情,人生和時間的主導權一定要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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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不管是身處台灣或是國外,不論是否是異國戀情,絕不要忘了,人生和時間的主導權,一定要在自己手上!

前幾天,我帶一位法國型男客戶去吃鼎泰豐,鼎泰豐態度很好,特地找了一位會說法文的服務生和客戶詳細解說小籠包沾醬吃法,我們邊吃邊交談甚歡時,隔壁桌的兩個二十多歲小妹妹們主動過來攀談,她們說明年將到巴黎去讀書,可不可以和型男客戶聊聊天。

型男客戶第一次來台灣,心情愉悅,便友善禮貌回應小妹妹們,看他們聊幾句法文便自動歸位回英文的狀況,這兩位小妹妹法文應該是不太優。

小妹妹們用英文問客戶說,法國工作好找嗎?好想留在那兒喔,真想多認識些當地(男)人,去巴黎可以和他聯絡嗎?我在旁邊聽著實在很想酸小妹妹們,如果有個外國人問你說台灣工作好找嗎?好想留在台灣喔,妳又能如何幫他找工作?

最後,在他們互留電話、email之下,我拉著他離開這場豔遇。

似乎每隔一陣子,跟「洋腸」有關的新聞就會躍上版面,不論排骨精或鮪魚肚,好像只要是白人就是潮,就可以左右逢「緣」,連之前我們事務所的法國實習生也是來台灣第一天就交到女友。不過在此要表揚他一下,據我所知,他們到現在還在交往,以白種男在台灣炙手可熱的程度,實屬難能可貴。

基本上,我對CCR(Cross Cultural Romance)沒有特別感覺,也對於某些鄉民認為台灣女和白種男在一起是「喪權辱國」、台灣男能夠把到白種女則是「為國爭光」的心態感到可悲;至於某位知名部落客,一邊嘲笑他人西餐妹一邊高唱自己在PUB釣到的法國老公是真愛的言論,自然更不值一評。

不過,不論是不是CCR,男女交往(非一夜情)應該還是該有些基本前提才是,例如說至少要能夠適當溝通,這也讓我想起多年前我在洛杉磯遇到的A女。

A女對於CCR滿是憧憬,雖然英文很破,但還是鐵了心到夏威夷打工,一邊看看有沒機會找到適合對象一圓美國夢,就這樣,認識了一位去那兒度假的洛杉磯B男。A女相當喜歡B男,B男結束度假後,A女也立刻跟著他去洛杉磯,並且開始同居生活。

同居沒多久後,A女懷孕了,當然希望B男能夠娶她,名正言順留在美國,然而,美國人好像不太信仰「奉子成婚」那套,就這樣拖著拖著,孩子生下來了。

到處都有壞男人,當然白種男也不例外,不知是對A女厭煩了,還是天性本就如此,B男和A女同居不久後就常對A女拳腳相向,但在沒有其他退路之下,A女還是「不離不棄」地跟著他。

大概芭樂噁爛劇情看太多,A女還是抱著一絲微弱希望,期待小孩出生後,B男看到可愛的寶寶就能立刻浪子回頭、行為有所收斂,當然,能夠娶她是最好,從此一家和樂、幸福美滿住在洛杉磯。

然而,真實世界根本不是如此運作的,孩子出生後,B男反而更變本加厲地日夜家暴,A女怕他傷害小孩,只好偷偷藏了把刀在自己的枕頭底下自保(A女和B男住不同房間),這個動作也造就了A女日後的悲劇。

B男知道了A女藏刀之事後立刻報警處理,大批警察重重包圍家裡,A女雖然試圖解釋,但英文實在太破,最後竟被以意圖傷害小孩移送法辦,不但被判決禁止接觸小孩,還在監獄蹲了一年。

我碰到A女時,她剛出獄沒多久,正準備透過當地的法律扶助律師和B男打監護權訴訟,這還是善心獄友熱心指點,她才知道如何尋求協助,不然喔,唉。

我並不是說CCR的下場都不好,一如人生百態,過得很幸福的當然也不少,不過我所知道的正面案例,幾乎都有個共同特點,雙方要能夠良好溝通,兩個人在一起,總不可能靠body language一輩子的,是吧。

而且,不管是身處台灣或是國外,不論是否是異國戀情,絕不要忘了,人生和時間的主導權,一定要在自己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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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楊士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