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院線】《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寫下10年完美句號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復仇者聯盟4:終局之戰》是一部靠著以往21部影片牽引出情緒發酵而成的電影,超過60位的超級英雄全體回歸!
當《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片尾跑出長達12分鐘的字幕時,許多人的心中也充滿了無奈愁悵與惘然。10年了,是一個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的時間,可以讓小女孩變成美少女、中年人開始步入衰老,而漫威則成功打造了一個電影世界「Marvel Cinematic Universe」(MCU)漫威電影宇宙,讓不是漫威動畫迷因為電影也成為粉絲,更開啟了所有人漫威電影的旅程。
本文盡量不要爆雷,雖然外面已經雷聲隆隆。片中所有演員都完美詮釋了角色,導演羅素兄弟將電影拍攝得非常出色,導演與編劇的巧妙安排讓人讚嘆,儘管片長3小時卻不會讓人感到冷場,反而會覺得時間過得好快,總認為應該還要再多一倍長度才夠看。
羅素兄弟(Anthony Russo, Joe Russo)操縱情緒的能力神乎其技,非常懂得如何讓觀眾熱血沸騰,以及出乎意料的驚愕,只能說漫威能找到羅素兄弟執導,絕對是很正確又明智的決定。
《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是一部靠著以往21部影片牽引出情緒發酵而成的電影,故事延續《復仇者聯盟:無限之戰》,包括鐵甲奇俠、美國隊長、雷神索爾、黑寡婦、變形俠醫、奇異博士、蜘蛛俠、黑豹,還有廣受歡迎的《銀河守護隊》的星爵、火箭浣熊、格魯特、毀滅者德克斯、葛摩菈、涅布拉等,超過60位超級英雄全體回歸,連前一集未出現的鷹眼、蟻俠、黃蜂女、女武神及新角色驚奇隊長,也都加入戰場。
集大成於一身的《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匯聚了許多故事的情緒,巧妙融合了前面系列的創作,回味了許多以往的哏點,是將超級英雄們成功集合在一部電影裡的經典之作,更是部沒有一個場景是多餘的超級強片。
MCU每部電影都有追的人,看到《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的劇情應該會很驚喜與感動,非常多的致敬彩蛋,好多片段是整個影院全場都在拍手大笑,有種只有「你懂的」共鳴默契感,充滿替往事歲月乾杯、功成身退,狂歡在辦慶功宴的意味。
《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絕非只是敷衍隨便地將所有角色與過往故事塞進劇情。電影開場以文戲的溫火慢慢蘊釀,英雄身上的責任更譜出了血淚交融的情感,勾勒出超級英雄們心中的哀慟,重現理念不合、針鋒相對的橋段,熟悉的人物與滋味,提醒了大家復仇者聯盟內心的小劇場仍未走遠。
英雄們一路從戰友變成家人,再從家人變成最重要的人,雙方能互相欣賞、輕鬆玩笑,也能燃燒自己、犧牲小我照亮彼此,讓人忍不住落淚。
前段敘述的部分較多,但也交代了世界狀況與各個英雄的去向與變化,隨著劇情攀升,醞釀起來的故事就在某個時間點瞬間引爆,最後就真的是滿心的感動。情節安排不意外又很具巧思,不僅是表面上交代人物的後續,也代表一個系列的電影最終告一段落了,10年來的舖成,到這一刻已經不只是興奮與激動,而是內心滿滿的感動與期待。
整部片敘事既輕鬆又沉重,透過精思巧妙的設計,以時空旅行展開一段段與以往情節相關的旅程,帶領所有粉絲推進熟悉的場景、懷念的人物、隱密的細節與經典的畫面,穿梭在精彩的情節中,重現曾經的出生入死、擁抱缺憾的美好記憶、感慨擦身而逝的歉意、眾志成城的挺身浩瀚與關鍵時刻的義無反顧⋯⋯原來這些充滿溫度的超級英雄們一直與大家一同成長。

比起《復仇者聯盟》1-3集,《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更像是粉絲導向的電影,片中的每分每秒幾乎都能勾起以往21部電影的每個回憶。雖然全片的笑點很多,但仍然無法改變悲傷的調性。整部片有太多精彩的畫面,好幾幕的場景美如詩畫,最感動也最熱血的場面應該是結尾復仇者大軍現身時,幾乎所有超級英雄同時出現,雙方對決排開與士兵匯集一起大戰的那一幕,讓人聯想到《魔戒3》甘道夫帶著援軍超大規模出現的戰爭場景,可說是史詩級的壯闊場景,將會成為影史上的經典畫面。
《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精心規劃這部重頭戲,前後呼應以往的各種致敬,儘管是在殘酷無情的大戰,所有曾在漫威史上留下燦爛頁面的英雄逐一登場,每位角色、每個場景、每種招式、每句台詞都激起了你我心中的洶湧澎湃,不只演員們費盡心力獻出最燦爛的成績,更讓觀眾投入的情感引導出強大回響,感動、難過、嚇到、震撼等各種情緒都被挑起淚腺,讓人感觸很深,足以讓各英雄們的支持者獲得最大的滿足。

「I am Iron man!」
從《鐵甲奇俠》開始一直到《驚奇隊長》,漫威電影片尾至少會有一段彩蛋,21部電影始終維持這個傳統,但《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卻破天荒沒有彩蛋。
片尾字幕第一段五分鐘是主要導演、編劇、製片等工作人員名單,接著是大字卡介紹演員名單,先從客串演員、配角演員,壓軸才是鷹眼、黑寡婦、變形俠醫、雷神索爾、美國隊長、鐵甲奇俠等「元老六英雄」,導演羅素兄弟曾透露這集是這些角色的最終章與大結局,結合前面的電影內容,採不同的介紹方式,讓粉絲充滿感動。
漫威電影宇宙從開頭的第一部影片就成功,連續每一集的劇情與角色,終於在最後一部《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做了圓滿成功的收尾,有種將電影操作成影集化的感覺。從鐵甲奇俠開始,從鐵甲奇俠結束,也是漫威一個紀元的開端與結束,做為10年來漫威電影系列階段性最後一部,導演明顯把力道著重在收線這部份,重要的坑也都填補了,因此雖然是帶著遺憾的感動,卻是療癒的圓滿,每個角色的安排與細節,成全了大家的願望與定位。
成功擺脫DC的漫威,自2008年角色形塑成為超級英雄電影典範的《鐵甲奇俠》三部曲,充滿驚喜感的《復仇者聯盟》,打破固有框架走向政治驚悚的《美國隊長2:寒冬戰士》,及《黑豹》、《蜘蛛俠》、《奇異博士》、《雷神索爾》、《驚奇隊長》、《蟻俠與黃蜂女》等獨立角色電影,無論在創造性、獨特性、可塑性、話題性、深植人心的形象、影片精采度與賣座的票房,漫威電影宇宙都為商業電影立下了超高標。
做為整個漫威電影宇宙的關鍵作品,本片有感人點、有笑點、有動作、有大場景、有特效、有超強卡司、有漂亮的成果,加上設計精密的鏡頭、流暢的打鬥場景、統合的戰爭畫面、精彩細膩的情境,搭配舞蹈般流暢的攝影運作,羅素兄弟的場面調度與運鏡功力相當完美,都將《復仇者聯盟:終局之戰》推向歷史新猷的地位。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