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防止網路散播恐怖主義內容審查草案》︰反恐抑或限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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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德在歐盟議會提出《防止網路散播恐怖主義內容審查草案》,規定網站內容如果經警方提報為「恐怖主義內容」,即使警方沒有事先取得法官授權,網站業者仍須於1小時內刪除該則內容,否則將處以罰款。
恐怖襲擊已成為歐洲嚴重的社會問題,儘管歐洲許多國家反恐經驗相當豐富,但多數政府並未將此列入政策目標,使得反恐行動至今仍處於危機驅動模式,缺乏主動介入的措施。2018年,法國與德國首度於歐盟議會提出《防止網絡散播恐怖主義內容審查草案》(Anti-Terrorism Censorship Regulation),規定每週7天、每天24小時,網站內容如果經警方提報為「恐怖主義內容」,即使警方沒有事先取得法官授權,網站業者仍須於1小時內刪除該則內容,否則將處以網站收入4%的罰款。此外,警方也可能會使用自動過濾工具來快速偵測網絡上的非法內容。
無論從技術、經濟或營運者的角度來看,只有少數網站有能力遵守如此嚴苛的規定。在緊迫的時間限制和巨額罰款的雙重壓力下,許多網站只能關閉或是被迫使用Google及Facebook自2015年起因應歐盟委員會要求而開發的審查工具。在現今政策與科技的發展趨勢下,Google及Facebook等科技巨擘將主導網際網絡內容審查權,過去網際網絡豐富多樣的內容及分散性特色將逐漸消失。

歐洲的法律對「罪行」的概念可說是相當廣泛,像「海盜灣」(The Pirate Bay)或大規模破壞財產等意圖影響政治決策或破壞政府機構穩定性的行為都算在內。但把恐怖主義內容的判斷權交給警察的做法,省略了法律程序,以行政力量控制人民也有違民眾意願,容易讓網絡審查淪為打擊社會運動或政治對手的工具。歐盟祭出嚴厲罰款的積極措施,等於鼓勵網站營運者擴大對恐怖主義內容的認定,以避免任何可能產生的巨額罰款。
這類法令以打擊恐怖主義為目標,但可能不易達成。反恐怖主義內容審查無法防止伊斯蘭國或蓋達組織把消息傳播給已被恐怖主義誘惑的信奉者。網際網絡有一項很大的特色,就是對任何有動機的人來說,尋找替代方案來規避法規限制並不困難。這類法規反而會造成附帶傷害,讓大眾無法知悉哪些資訊被過度遮蔽。
今年3月,歐盟內部市場與消費者保護委員會(IMCO)針對《防止網絡散播恐怖主義內容審查草》提出說明:雖然允許歐洲成員國政府不需要獨立的司法機構授權,就可以命令刪除任何被視為恐怖主義的網站內容,但同時也要求這類政府命令接受司法審查(judicial review)。
舉例來說,法國是歐盟少數率先實施反恐怖主義內容審查的國家,法國政府的這項命令也受到國內司法審查,法官有權評估所有刪除命令。此方法立意良善,然而法國至今只有1件刪除命令送交法官評估,而且即使法官最終判決此刪除命令違法,判決時間距離命令下達時間已長達1年半;這段期間,法國政府仍持續執行各項反恐怖主義內容刪除命令。
這份草案還容許歐盟成員國直接對其他成員國下令刪除內容,這與各國司法管轄權牴觸,跨國執行他國警察的刪除命令可能面臨複雜行政程序,執行時也容易產生爭議。

歐盟《防止網絡散播恐怖主義內容審查草案》雖然面臨許多反對意見,但反恐逐漸成為歐洲社會的重要議題,並且在法國及德國強力主導下,持續在歐盟議會中得到討論。草案提出的1小時刪除期限受到很大的質疑,因此今年歐盟議會把刪除期限修改為8小時,但多數網絡營運者仍難以在有限的時間內刪除內容。新草案為了在罰款方面舒緩產業的反對壓力,對主機託管業者(hosting provider)的罰款修改為其營業額的1%至4%。
歐盟議會今年仍會持續討論並表決這份草案,如果通過,或許能使政府更有效地控制恐怖主義內容。但如何避免網絡被政府過度干預,同時保障民眾免受恐怖主義內容影響,在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取得最佳平衡,是值得思考的議題。政府、公民、產業等多方利害關係人需要建立更健康的對話機制,並建構合理的政策制定程序,才能達到符合民意的結果。
本文獲《科學人雜誌》、《科學人粉絲團》授權刊登,原文刊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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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彭振宣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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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x數位,科技助攻水產養殖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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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產養殖結合太陽光電是一種創新的經營模式,讓漁場除了既有的漁獲外,更能提供綠電創造額外收益,國內更有漁場順勢導入數位工具管理養殖環境,持續提升水產質量。我們可以看到,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正在養殖漁業發生。
糧食生產是農漁業的主要功能,順應環境選擇不同的作物與耕種策略,是農漁民智慧的累積,臺灣的農漁業實力更是享譽國際。然而,由於整體產業結構轉型、生活型態轉變,傳統看天吃飯的一級產業,較不容易成為新世代就業的優先選項,如何在現有產業基礎上創造新商機、吸引年輕人返鄉,是各界都在思考的課題。
近年來,各國政府致力推動再生能源以實踐減碳,在不同場域、建物等結合光電開發的複合式發展模式,成為兼顧空間利用效率、提高單位面積產值的創新解決方案,這樣的趨勢正在農漁業現場發生。
農漁業結合光電創造附加價值
農電共生可提供自給自足的再生能源,還能保護農作物免受極端天氣影響,提高生產韌性,多餘的電力也可以躉售,提升農民收入。著眼於光電帶來的附加價值,越來越多國家看好農業結合太陽光電的發展潛力,德國、日本已有多個果園結合太陽光電從事農電共生,法國也實驗在成列的葡萄藤上安裝太陽光電模組。
不只農業,國際也開始出現結合水產養殖與太陽光電的漁電共生。例如美國切薩皮克灣(Chesapeake Bay)發展出太陽能牡蠣生產系統,不僅實現綠電自發自用,漁產收穫量更高達傳統養殖場的45倍;而在養蝦大國越南,也開始執行養蝦場結合太陽能發電的漁電共生計畫,為養殖場提供穩定電力並帶來漁獲,一舉兩得。

數位轉型為漁電共生添助力
漁電共生是利用漁業養殖場域結合太陽光電設置,期能改善生產環境、增加漁民收益,創造土地多元利用,是臺灣積極推動的重要政策方向之一。不過其他國家與臺灣的漁電共生開發型態不太一樣,其他國家多以沿海鋪設水面型光電為主,臺灣的漁電共生則採用室內養殖場搭配屋頂型光電,或室外魚塭搭配立柱型/水面型/塭堤型光電設備,近年來在許多漁民與光電業者的努力合作下,這樣的複合式土地利用模式逐漸展現效益。
不同養殖物種的環境需求不一,漁電共生導入的過程須經磨合,運用魚塭上方架設太陽能板,冬天防寒害、夏天助降溫,並配合不同物種的習性調整投料策略,同時結合數位環境監控系統調節養殖環境,進而達到提高漁獲收益之積極目的。

光電開發帶來的效益,也讓原本衰頹的產業地景重現生機,例如位於臺南七股的日運案場,原本是高鹽度的廢棄魚塭地,在養殖專家與在地青年的協力下,透過微生物、益生菌來控制池水,搭配AI數位化儀器監控養殖過程,持續累積養殖數據建立資料庫,烏魚、虱目魚、白蝦的混養模式已多次收成;四鯤鯓漁電共生案場過去同樣是廢棄魚塭,改建為室內型漁電共生案場後,能精準控制環境變數以從事精緻養殖,已成功育成一尾重達30克以上的白蝦。
由於漁電共生帶來的效益逐漸獲得認同,有別於過去多為光電業者發起的開發模式,最近也出現由漁民發起的漁電共生規劃,例如茄萣區不少養殖戶視漁電共生為吸引青農返鄉的契機,積極爭取納入漁電共生先行區;目前採用塭堤型與立柱型的光電設施,養殖的虱目魚也已開始收成。

養殖漁業正在實現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
數十年來漁民的養殖專業與經營視野,讓臺灣水產養殖產業在國際上向來有一席之地,但近年來確實也面臨產業結構轉型、從業人口老化凋零的挑戰;如今結合光電的漁電共生模式,讓原本看似傳統的一級產業開始蛻變,養殖模式、經營模式、商業模式不斷創新,也吸引更多青年關注與投入;臺灣養殖王國的美名,相信在不久的未來,將藉由數位與能源的雙軸轉型,再次展現耀眼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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