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桑奇的維基解密與特朗普「通俄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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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8年3月6日的起訴書中,美國指控阿桑奇犯下共謀入侵國家電腦的罪行。
文:Tessa Berenson
譯:劉松宏
維基解密(Wikileaks)是美國「通俄門」特別檢察官米勒(Robert Mueller)調查中主要問題的核心,包含參與特朗普(Donald Trump)總統競選團隊的成員,是否涉及協助該組織散布被駭客侵入的資料。但是,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的一項指控在其被捕後不久就公諸於世,然而這並沒有解釋這些問題抑或是更廣泛的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議題。
在2018年3月6日的起訴書中,美國指控阿桑奇犯下共謀入侵國家電腦的罪行。起訴書指控:「2010年3月,阿桑奇與美國陸軍前情報分析員曼寧(Chelsea Manning)密謀,並協助曼寧破解儲存在美國國防部電腦上的密碼,企圖連接到機密互連協議路由網(Secret Internet Protocol Network,SIPRNet),這是一個美國政府用於保存機密文件和通訊的網路。」
英國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教授、美國國土安全部前副助理部長羅森茨維格(Paul Rosenzweig)表示,密謀使用電腦入侵違反了《電腦詐欺和濫用法案》,是電腦犯罪界中最基本的罪行。羅森茨維格說道:「幾乎所有你看到被指控涉嫌某種類型電腦詐欺案的人,都會如同此案般被起訴。」
此案採用典型的公訴策略:先以較小較容易證明的罪狀起訴那些未來可能犯下更大罪行的人。密西根州立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電腦駭客專家霍特(Thomas Holt)表示:「組成該要件的陰謀要素其實相當容易證明,而且其中必然有某種程度上的協作和行動。所以陰謀算是一種方式……可視為一個非常容易解決的問題,透過電子郵件和其他通訊方式來證明他們在某種程度上產生了一致的結果。」
美國政府將對阿桑奇的起訴侷限在這單一罪狀,並沒有指控其從事間諜活動,也不考慮任何第一修正案所提出有關維基解密出版機密資料的問題。前聯邦檢察官馬里奧提(Renato Mariotti)在推特上寫道:「有很多人猜測美國會不會僅僅因為散布機密資料而起訴阿桑奇。你會聽到很多人關注這件事,而這是有其道理的。美國許多合法的新聞出版物有時會也會發布機密資料。」
2/ This indictment does not implicate press freedom in any way. It is a crime for any person, whether you sell hotdogs or write for newspapers, to agree to help someone hack into a protected computer server in the United States. I prosecuted non-journalists for that crime myself.
— Renato Mariotti (@renato_mariotti) 2019年4月11日
(推特譯文:這件起訴案並沒有以任何方式暗示新聞媒體言論自由。任何人——無論你是熱狗攤販還是報紙專欄作家——同意幫助某人入侵美國受保護的電腦伺服器,都是屬於違法的犯罪行為。我親自用這件事起訴了這位非新聞人士。)
3/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speculation that the U.S. would indict Assange merely for distributing classified material. You have heard a lot of concern about that, and it is justified. Many legitimate press publications in the U.S. distribute classified material at times.
— Renato Mariotti (@renato_mariotti) 2019年4月11日
(推特譯文:有很多人猜測美國會不會僅僅因為散布機密資料而起訴阿桑奇。你會聽到很多人關注這件事,而這是有其道理的。美國許多合法的新聞出版物有時會也會發布機密資料。)
但是這份起訴書並未指控阿桑奇犯下散布機密資料的相關罪行。羅森茨維格提出了這樣的對比:如果記者有自己的線人提供機密文件的話,記者就可以發布這些文件,而針對阿桑奇的起訴案則不符合這項條件。但如果線人告訴記者有秘密文件的消息,而後記者助其解密取得文件,那麼就構成了犯罪行為。羅森茨維格談到這起案件時說道:「他身為一名記者,卻已經偏離常規並涉及犯罪活動。」
接著米勒開始介入對俄羅斯的調查。2016年,美國政府認為一位受俄羅斯政府指使的駭客駭進了民主黨全國委員會和希拉莉(Hillary Clinton)競選團隊主席伯德斯塔(John Podesta)的信箱。維基解密也發布了一批被駭客攻擊的電子郵件。米勒起訴俄羅斯情報人員涉嫌參與此事件,卻沒有因而起訴阿桑奇。
米勒的調查中有兩個關鍵的相關問題:首先是被駭客入侵盜走的資料是如何從俄羅斯的網路研究機構,轉移到維基解密網站的?以及特朗普顧問史東(Roger Stone)或是其餘競選團隊的人員,是否都有受到監管?第二個相關問題是史東或競選團隊人員,是否有涉及協助駭客鎖定目標並掌握時機以散布其駭得之資料?(史東被指控對國會撒謊並干涉調查其與阿桑奇的通聯紀錄。特朗普前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也出面作證說曾出席2016年7月的通話:史東當時告訴特朗普阿桑奇正預謀發布被駭客入侵的民主黨電子郵件。)
正如羅森茨維格提出的對比,如果史東或其他競選團隊成員只是提前知道這些訊息,那麼可能還不構成犯罪。但如果他們共同密謀該起駭客事件,那麼就可能構成犯罪行為。
司法部長巴爾(William Barr)表示:米勒的調查並沒有證明特朗普的競選團隊中有任何人與俄羅斯串通以影響選舉走向。
就目前而言,這項針對阿桑奇9年前行動的一項指控,似乎與米勒調查中懸而未決的問題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米勒並沒有正式提出相關的其他起訴。但是阿桑奇和維基解密在米勒的調查中涉及多項層面,並且在巴爾發布該調查報告的刪減版之後幾天可能會有更多細節浮出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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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元祺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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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在台灣,等一項癌症救命新藥需要等上超過700天,而日本最快只需要60天!台灣人,你真的有「命」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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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項救命的藥物,需要多久時間?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健保正式給付生效,如癌症創新新藥等重大疾病藥物,平均需等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日本,則是60-90天內。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生了病,想要用到新研發的救命藥物,病人需耗時等待。台灣人,真的有「命」能等嗎?
2022年中,余苑綺因癌症過世,不僅讓演藝圈許多粉絲與親友不捨與難過,也讓許多同是癌症病友的患者與家屬,感到忐忑不安。余苑綺從2014年罹患直腸癌後,立委余天耗費數百萬就為替女兒挽命,甚至四處奔走希望爭取美國最新的抗癌藥物,可惜最終未能等到就已離世。
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救命新藥

事實上,類似遺憾在台灣時有所聞。即使國外屢有救命新藥問世,台灣人卻不一定能使用得到。根據數據顯示,在日、韓、以色列、加拿大等11個高所得國家中,台灣的肺癌存活率在高所得國家排名倒數第四,只有日本的一半;攝護腺癌存活率為倒數第一、乳癌倒數第二,胃癌則輸日本、韓國。若以平均餘命來看,台灣也比日本短少三年。
國人平均餘命、癌症存活率等指標,落後其他國家,健康投資不足也是一大原因。若與鄰近的日本比較,日本整體醫療支出佔整體GDP比例為11%、其中強制性醫療保險支出8.3%、藥費支出2.3%,而台灣則是6.1%、3.5%、1.2%,三者占比皆低於日本。
慢性病、罕見疾病甚至是現今新興癌症治療趨勢,如免疫療法、精準醫療等,亟具突破性、療效更佳的治療,在健保資源有限下,被限縮給付,導致病人只能自力救濟,自掏腰包使用。

為什麼新藥新科技導入台灣那麼難?

健保業務也包含引進新藥及新科技,但為什麼仍讓新藥新科技導入受阻?首要原因就是健保財源不足,進而排擠新藥引進。雖然每年的健保預算相較25年前開辦時的2000多億元,已成長到8000億元,但醫療費用年年成長,仍跟不上如雨後春筍增加的治療項目。台灣整體藥費支出早已偏低,新藥預算更是嚴重不足,不但零成長,甚至還負成長。
財務衝擊下,造成新藥給付審理流程頻頻卡關,許多國外原廠新藥因台灣議價空間小,使得引入時程拉長、健保給付條件越趨嚴格。許多效果良好的藥品,卻因支出費用高,在健保現有預算限制下,只得限縮藥品的給付範圍,讓可使用的病人族群也連帶限縮。
無法與國際治療標準接軌的台灣

新藥納入給付前都得先進行「醫療科技評估」(HTA),意即評估新藥引進是否具有成本效益,但常常因財務衝擊大,在醫療科技評估(HTA)這關就被擋了下來。依據2019年藥品查驗中心醫療科技評估(HTA)報告顯示,僅3成癌症患者所需用藥能獲得健保給付。
影響的不僅是個人減少延長生命機會,也讓台灣用藥標準大幅落後先進國家。根據統計,台灣新藥從申請日到入健保給付生效,如癌症等重大疾病創新藥物,平均審查需超過700天;而鄰近國家的日本,則是在60-90天內。
尤其,相較於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的藥品適應症,台灣健保給付的藥品適用範圍,因為預算相對限縮,僅部分適應症可以納入健保,未納保之適應症的病人必須自救苦等審核通過。換句話說,台灣人一旦患重大疾病,可能只有三個殘忍選擇:一是使用既有治療控制病情苦等新藥納保;二是賣車賣房自費使用藥品換取生命延續;三若金錢耗盡最後只能放棄治療。反觀日本,新藥給付不僅時間快速,甚至是依照仿單所有的適應症都給付,民眾可以使用到依照仿單給付的最新藥品。
環環相扣下,台灣標準治療早已和國際嚴重偏離。政府對於台灣醫療政策要有前瞻性的思考,應全面檢討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增加新藥預算以加速新藥新科技納入給付,為台灣民眾謀求新藥可近性及最佳醫療選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