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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改會建議未涵蓋所有偷拍,更未有針對其他「影像性暴力」

法改會建議未涵蓋所有偷拍,更未有針對其他「影像性暴力」
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 / 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偷拍是犯事者展開侵犯的開端,具傷害性的行為還包括後續的威脅及散佈行為,所以我們認為「散佈私密影像」的行為同樣需要立法規管。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協會)一直倡議法律改革,以保障更多性暴力受害人。對於法律改革委員會(法改會)在4月30日發表的《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1],協會感到令人鼓舞及對報告書表示支持,同時期望有關建議能儘快通過及立法,以填補法律漏洞。

儘管如此,我們認為報告書之建議修訂仍有進步空間,協會及團體代表在5月3日的記者招待會「回應法改會《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暨展開『偷拍+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調查」(見圖)指出法改會的建議未能涵蓋同樣普遍的針對女性胸部之偷拍行為(俗稱「高炒胸部(down-blousing)」)。另一個我們關注的情況是,法改會的建議未能涵蓋其他類型的「影像性暴力(image-based sexual abuse)」行為,尤其是未經同意下散佈私密影像、以私密影像要脅或勒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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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由作者提供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的記者招待會「回應法改會《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暨展開『偷拍+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調查」

「風雨蘭」自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共跟進了23宗影像性暴力求助個案。主要的性暴力類型包括偷拍性愛過程和裸照、被對方威脅散佈性愛影像、私密影像在未取得同意下被上載、散佈或分享給第三者。受害者的年齡介乎18至35歲,侵犯者於他們的的關係高達95%是認識的人,包括伴侶、網友;只有一個個案是「陌生人」。對方之所以施行上述的性暴力,目的是要恐嚇對方、要脅發生性行為、勒索金錢及分手後報復。受害者中,高達70%有報警求助,但至今未有案件有起訴的結果。

事實上,偷拍是犯事者展開侵犯的開端,具傷害性的行為還包括後續的威脅及散佈行為,所以我們認為「散佈私密影像」的行為同樣需要立法規管。

立法規管有兩個作用︰第一,可以明確地向公眾傳遞「這些行徑是屬於犯罪且不可以接受」的訊息,令他們知道有後果需要承擔,遏止風氣。第二,鼓勵受害人求助,因為在沒有法例的情況下,受害人不肯定對方做這些行為是錯的,以致他們十分猶豫應否去報警或求助。

英格蘭及威爾斯、蘇格蘭、澳洲其實已經有法例規管散佈及威脅的行為,我們促請香港仿效這些國家,儘快研究立法。澳洲的昆士蘭在今年2月19日通過法案:任何人在未經對方同意下散佈其私密影像,將會觸犯刑事法例,並面臨最高三年的監禁。該法案還允許法院作出「糾正令」——要求犯事者刪除或移除影像,否則要多面臨兩年的監禁。[2]

英格蘭及威爾斯的Criminal Justice Act 2015的第33條列明在無取得對方的同意並有意造成對方困擾的情況下,向他人展示其私密照片或影片屬犯罪;「展示」的意思包括發送短訊給朋友而裡面包含私密影像,以及在互聯網上載或者印刷影像。[3] 而蘇格蘭在2017年7月正式立例規管「威脅公佈和未經同意下公佈私密相片或影片」的行為,無論犯事者的目的是為了令對方感到驚恐、還是使他/她受侮辱。[4]

鑑於影像性暴力愈趨普遍,協會在今年5月至10月期間進行「偷拍+未經同意發佈私密影像」經驗調查,以收集遭受影像性暴力人士的經驗。以下是問卷調查的詳情,歡迎公眾人士參與調查:

  • 調查對象:在過去三年內,曾經遭遇以下情況:偷窺、偷拍、發現隱藏鏡頭、未經同意下被散佈私密影像、樣子被「移花接木」至色情影像、被對方威脅或勒索、對方在未經同意下獲得自己的私密影像。
  • 調查目的:了解本港遭受上述性暴力人士的經驗;倡議立法保障影像性暴力受害者
  • 發佈數據時間:2019年11月
  • 方法:填寫網上問卷(https://rainlily.org.hk/survey);電話訪談(25661997)

無論受害人想告訴我們他/她的經驗,還是想要進一步諮詢可轉介的服務,歡迎致電25661997,逢星期一至五下午2點至晚上10點會有專人接聽。

參考資料︰

  1. 《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報告書)
  2. ‘Revenge porn’ now a criminal offence (Queensland Government)
  3. Criminal Justice and Courts Act 2015
  4. Sharing images without consent (Scottish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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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tnlhk
核稿編輯︰黎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