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禁令的道德爭議:生命權和身體自主權孰輕孰重?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即使我們承認胚胎是一個人,這也不表示女性就不能墮胎,因為女性對自已的身體有自主權,而這個自主權,並不會因為我們承認胚胎是一個人,就可以剝奪走的。這個論證適用於所有在非自願情形下懷孕的孕婦,包括遭到性侵、或是節育失敗而懷孕的婦女。
文:李心文(美國德拉威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
近日美國阿拉巴馬州議院通過一項墮胎禁令,除非對孕婦身體健康有直接危害,否則全面禁止醫生協助孕婦墮胎。不罰孕婦、只罰醫生,而且是重罪(felony),最高可判處99年的徒刑。被強暴、或與近親發生關係的的婦女也不例外。[1]
這篇文章裡,我會摘要地分享一篇支持墮胎權利的文章:湯普森(Judith Jarvis Thomson) 的〈一個支持墮胎的論證〉(A Defense of Abortion. )。[2] 這篇文章的重要性不只是在支持婦女墮胎權利,也對各種權利概念、以及日後哲學思想實驗的發展,有深遠的影響。對墮胎議題及政治哲學有興趣的讀者都可以參考。
墮胎的道德問題很廣——男性是否能墮胎 (不要負擔生養教育的責任)? 要生孩子時,要有多時金錢、時間上的資產準備,才夠資格生? 單親媽媽生產之後如何邊帶小孩、邊工作養小孩? 小孩沒錢上學要找誰? 政府或是納稅義務人是否有義務協助?——這邊我無法討論所有生小孩相關的道德問題。這篇短文裡,我只針對相關的公共政策/立法問題做出討論。
孕婦是否能墮胎,主要會直接影響到母親身體自主權(right to bodily autonomy) 以及胚胎的生命權(right to life)。
墮胎之所以會產生道德問題,主要是因為胚胎 (fetus) 是否為「人」(human/person) 的爭議。支持婦女墮胎權利者們主張,由於胚胎不能算是一個「人」,因此,墮胎與殺人無關,也就沒有道德問題。另一方面,反對者主張,不論哪一個階段的胚胎——24小時大的受精卵、還是九個月大、快出生的胚胎——都是人,因此,也都擁有生命權。由於墮胎會造成胚胎的死亡,因此,墮胎就是殺人,就是不道德的。
文章一開頭,湯普森就先說明,她並不完全同意反對者們的前提。她認為,一顆「受精卵」,顯然不能算是一個人。儘管如此,她還是願意先接受反對者的前提,先假設胚胎就是一個人。她考慮的問題是:假設胚胎可以算是一個人好了,這就表示女性就沒有墮胎的權利嗎?
反對者主張,因為胚胎是人,所以他╱她有生命權。墮胎會影響胚胎的生命權,因此不應該墮胎。不能墮胎,並不會影響婦女的生命權,頂多影響到她們的身體自主權。生命權和身體自主權比起來,生命權更加重要。因此,我們應該禁止婦女墮胎。雖然會禁止婦女墮胎,會影響到她們的身體自主權,但是與生命權比起來,身體自主權並沒有那麼重要。
湯普森提出了幾個知名的思想實驗,來推翻「生命權比身體自主權重要」的這個論點。這邊介紹其中一個關於「知名小提琴家」(famous violinist)的思想實驗。請讀者們試著想像下面的情景:
有一位知名的小提琴家生病了,他需要輸血才能繼續活下去。但是,他血型特殊,不是每個人都能捐血救他。小提琴家的粉絲們不知從哪裡得知,你是唯一一個能輸血救他的人。於是,他們趁你熟睡的時候,綁架了你。醫生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把你放在他旁邊,讓你輸血給他。你醒來時,發現你正在輸血給小提琴家,維持他的生命。這時候,你有權利可以離開,不要救小提琴家嗎?
你一離開,小提琴家沒有你的血,他就會死。他有權利要求你留下來嗎?
讀者可以先想一下自已的答案,再繼續看下去。

一般來說,絕大多數讀者的反應是,你有權利離開。雖然小提琴家是個人、也有生命權,但是,他並沒有權利可以要求你不能離開。你有人身自由權,你沒有欠小提琴家什麼,你不願意留下來,大家不能說你違反小提琴家的權利。如果你願意留下來,那大家會稱讚你真是個慈悲的大善人。
換句話說,即使一個人有生命權、或是「活下去的權利」,這並不代表他就能限制他的人身體自主權。
如果你覺得你有權利可以離開、沒有義務要留下來,小提琴家沒有權利要求你留下來的話,這表示你並不相信「生命權大於身體自主權」。
也就是說,即使我們承認胚胎是一個人,這也不表示女性就不能墮胎,因為女性對自已的身體有自主權,而這個自主權,並不會因為我們承認胚胎是一個人,就可以剝奪走的。
這個論證適用於所有在非自願情形下懷孕的孕婦,包括遭到性侵、或是節育失敗而懷孕的婦女。
延伸閱讀
註釋
[1] “Alabama Governor Signs Abortion Ban Into Law,” NPR, May 14, 2019. Accessed 05/17/2019.
[2] Judith Jarvis Thomson, “A Defense of Abortion,” Philosophy and Public Affairs, Vol. 1, No.1 (Autumn, 1971), pp. 47-66.
責任編輯:潘柏翰
核稿編輯:翁世航
響應永續與健康住宅趨勢,藍圖營造邀請一同實現美好生活藍圖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地球暖化直接威脅人類生存,建築作為主要居住和活動場域,如何應變並尋求改變成為關鍵課題。甫在台中梧棲推出新建案的藍圖營造,便展現領先思維與前瞻視野,堅持申請綠建築及健康建築雙重認證,確保住戶享有與環境共好共榮的永續未來。
全球各國視「2050淨零排放」為共同目標之際,訴求節能減廢、生態共生、永續循環的生活趨勢,正在重新定義建築設計與建築價值,例如台灣內政部在既有綠建築標章體系下,已新增「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ERS,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期許藉由明確的係數轉換和標示制度,協助改善台灣建築能源使用效率。
同時民間業者響應國際發展趨勢,也積極導入低碳永續住宅認證機制,包括關注綠化量、基地保水、水資源、日常節能、二氧化碳減量、廢棄物減量、污水垃圾改善、生物多樣性及室內環境等九大核心指標的「綠建築標章」,以及採用提倡健康飲食、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凝聚社區健康意識、療癒住戶心靈、重視住戶安全、全齡與通用設計、提升住戶運動動機等七大評鑑指標的「Fitwel健康建築認證」。
綠建築與健康建築雙指標,兼顧環境友善與生活品質
由於兩大機制從不同角度審視建物的節能設施與環境品質,結合在一起更能涵蓋永續生活的完整面向,所以藍圖營造基於「承擔社會責任、回應社會需求」企業經營信念,即使為了符合綠建築及健康建築的嚴謹標準,勢必衍生額外營建成本造成綠色溢價,仍堅持替位在梧棲的新建案申請雙重認證,確保住戶享有值得信賴的生活品質與永續未來。

藍圖營造建設部總經理賴以軒表示:「以前建築與營造業只談價值工程,普遍重視成本控制,如今積極打造綠建築與健康建築,是因為每間房子的生命週期,長達10、20年甚至更久,需要能夠永續傳承,讓使用者住得安心又放心」,於是決定回歸人本價值,鏈結環境生態、城市美學、資源循環等多重思考面向,興建全台中第三座住宅類Fitwel健康建築。
從藍圖營造梧棲新案基地約870坪,但大幅降低建蔽率僅34%,確實感受到重視整體環境的相互依存關係,尤其主建物退縮創造了大尺度棟距,讓112戶住家能夠不受屏蔽,享有絕佳通風採光及景觀視野,並隨著留設300多坪開放式公園與行人徒步空間,等於在密集街廓中創造難能可貴的綠地與呼吸空間,可作為營造私密性的中介轉化地帶,又符合提升綠覆率、維護生物多樣性等綠建築規範。
推動梧棲「方舟計畫」 ,打造以人為本的永續住宅
接著,訴求全齡化與通用化的設計,有諸多務實機能巧藏其中,像是展現白派美學的15層樓外觀,由白色、淺灰與深灰鋪陳淨雅立面,再搭配簡練俐落線條構成,緩減建築量體帶來的視覺壓迫感,而整體外觀僅頂樓賦予特殊結構造型,也加以妥善利用安裝太陽能板,希望增加綠電自發自用比例,公共梯廳感應式燈具、電梯動力回生系統、基地保水滲透功能等規劃,提升能源使用效率。並於建築整體規劃戶戶開窗及地下室天井設計,保持空氣流通,替住戶節省能源的消耗。

當然選用的建材一樣兼顧低碳與美學兩大訴求,可以看見開放空間與行人步道舖設的淺色面飾材,具有美觀大方裝飾性之外,表面平滑不易風化有助於降低後續維護成本,鋁窗採用日系品牌氣密窗並增添5+5雙層膠合玻璃,提供防風、防噪等多重作用,加上錯層陽台設計等細節層次,兼具隔熱與調節效果,以及營造細節層次的深色或淺色磁磚,也具有隔熱、防水與呼吸調節等效果,能夠被動式(passive)替住戶節省空調能耗,讓家成為足以面對未來環境變化的永續載體。
藍圖營造建設部副總經理呂嘉哲強調:「這是一個以永續為核心的『方舟計劃』,我們邀請認同綠建築與健康建築價值的消費者,一起啟動全方位生活轉型。」
尤其梧棲往來市區的交通網絡已然完善便捷,又被台中港特區、台中精密園區、台中科學園區所圍繞,除了高產值的電子與半導體產業蓬勃發展,新興的風電產業也在地化形成供應鏈聚落,等於生活、環境與經濟的永續性都令人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