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親密度》:BMW vs. 賓士汽車,兩家德國豪華車廠與消費者的關係有何差異?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們之所以選擇比較這兩個品牌,是因為兩者所建立的連結強度都能反映出產品和業績的歷久不墜、穩固及難以動搖的卓越表現,而這種親密水準從連結階段看得最清楚。
梅賽德斯和BMW這兩個品牌雖然都致力於成為信任的代名詞,但在探討汽車品牌的親密階段時,務必要好好斟酌安全問題。想想那些重大的品牌召回事件或是汽車可能會出現的安全疑慮:從豐田汽車(Toyota)問題車事件,乃至於福斯汽車(Volkswagen)出包的窘境,不管是安全問題還是產品召回都會大大衝擊消費者信心。品牌親密度不但難以達成,也不容易維持。品牌親密度就像人與人之間的連結一樣,需要持續不斷的努力與經營。一旦發生醜聞和災難事件,尤其是涉及到安全方面,一夕之間就能毀掉連結階段的典型特徵――信任與保證。
梅賽德斯和BMW雖然都有分享、連結和融合階段的親密顧客,但值得注意的是,BMW在三個階段的表現均優於梅賽德斯,也擁有較多的親密顧客。我們之所以選擇比較這兩個品牌,是因為兩者所建立的連結強度都能反映出產品和業績的歷久不墜、穩固及難以動搖的卓越表現,而這種親密水準從連結階段看得最清楚。有鑑於分享是最為普遍的狀態,同時也是親密關係最早的階段,而融合階段相對來講較為稀少,反映的是較少消費者會到達的親密水準,因此連結階段基本上就是品牌親密度的頂峰,擁有最大量的消費者。BMW和梅賽德斯都是具有強烈連結的親密品牌,這彰顯出兩者皆有能力與顧客建立緊密且強大的關係。
我們發現,最近有很多汽車品牌跟高度專業的小眾品牌攜手合作,讓自己在已經飽和又殺紅眼的豪華車市場中脫穎而出,這些小眾品牌的威力甚至不輸我們親密度研究裡的汽車品牌。這種異業結盟試圖結合高品質和稀有性,也就是以某種特別訂製但沒有多少人知道的東西來吸引消費者,高端買家尤其愛吃這一套。中階豪華車款也看得到小眾品牌的身影。富豪汽車(Volvo)就跟瑞典水晶工藝公司Orrefors簽約合作,為旗下的XC90休旅車以及2016年推出的S90轎車設計了水晶玻璃排檔桿。水晶製的排檔頭還刻上了水晶品牌的名字及「瑞典」字樣,向車廠皆樂於展現的民族自豪致敬。跟開發全新途徑的高成本比起來,聰明地跟小品牌合作反而更能有效率的轉換或增強消費者對汽車製造商的認知,或是提供消費者更加獨特又限量的物品。
科技的日新月異大幅促進汽車產業的發展,再加上汽車共享和自駕車興起的浪潮,每一家車廠無不受到影響,因此就長期而言,打造更加親密的品牌或許才是汽車品牌的根本之道。這番道理尤其適用於千禧世代的消費者,因為他們更樂於接受自駕車及汽車共享服務,如果成本增加或是能減少對環境的負擔,他們願意放棄擁有汽車的可能性是老一輩的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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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介紹
本文摘錄自《品牌親密度:6大原型×3大階段×3大層級,增強品牌與消費者互動與共鳴,圈粉又圈錢》,寶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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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里奧.納塔雷利(Mario Natarelli)、蕾娜.普拉派爾(Rina Plapler)
譯者:溫力秦
繪者:張巖
如何讓顧客不願和你「分手」——推坑造粉有何妙方?
想要提高績效、增加獲利,不能再用老套的理性策略解決未來的行銷問題,而是要掌握品牌的情感力量!
人所駕駛的汽車、喜愛的居家用品、吃進肚子裡的食物、身上穿的衣服、遊玩的景點、崇拜的名人偶像、信賴的企業公司、投票選出的政治人物⋯⋯日常生活中處處都與品牌緊緊相繫,人對品牌的依附其實遠超乎想像,更會在無形中左右你的各種選擇。
然而塑造品牌所用的途徑卻停滯不前,仍停留在過度注重理性思維的方法,若從神經科學與行為科學的角度來看,人有90%的決定都是由情感所驅使,在這個科技一日千里、產品和行銷手法都能被快速模仿與複製的時代,打造出獨特性以及更加注重情感要素,可能才是不落入式微命運、得以高唱凱旋之歌的致勝策略。
調研公司MBLM合夥人——馬里奧.納塔雷利和蕾娜.普拉派爾,花費十年進行質化與量化研究,針對美國、墨西哥、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日本和德國總計1萬2千名的消費者進行調查,橫跨15種產業、400個品牌,閱覽2萬多個質化品牌故事,並深度解讀10萬多筆量化品牌評價,將廣告、科技與行為科學的創新知識加以彙整,從卓越品牌的成功祕訣裡找出關鍵解方,透過培養品牌與顧客之間的親密情感連結,提升「品牌親密度」,便能打造出擁有死忠粉絲、觸動人心的的品牌。
六大原型・點出品牌與顧客關係的本質與特色
- 【滿足原型】亞馬遜→超出期待又可靠,不放過顧客購買商品的每一個環節
- 【認同原型】全食超市→具堅定目標或強大信念,幫助顧客表明價值觀與定義自我
- 【增強原型】蘋果→讓生活更輕鬆、更有效率,讓人變得更聰明、連結性更強
- 【儀式原型】星巴克→成為顧客例行公事的一部分,化渴望為需求
- 【懷舊原型】樂高→喚醒記憶裡的溫馨感受,掌握情感資本,強化正面聯想
- 【放縱原型】絲芙蘭→從奢侈中獲得療癒與寵愛自己的目的,滿足感官體驗
三大階段・界定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連結成熟度
- 【分享階段】當消費者與品牌雙雙投入並進行互動時,就會出現分享狀態。知識會共享,消費者得知品牌的種種,反之亦然。在這個階段,吸引力會透過互惠與保證而誕生。
- 【連結階段】當依附感產生且消費者與品牌之間的關係變得更深入、更堅定時,就會進入連結狀態。這是一個彼此接納、建立信賴感的階段。
- 【融合階段】當消費者跟品牌難分難捨又身為共同體時,就會進入融合階段。消費者和品牌的認同會在此階段逐漸合併,形成相互了解與表達的關係。
三大層級・塑造品牌的所有面向
- 【本質】從情感光譜著手來打造品牌的定位或承諾,強調品牌是誰(個性)、欲傳遞的精神(經驗)或品牌之所以存在及所作所為的終極原因(目的∕好處)。
- 【故事】將各種原型搭配出深入人心的組合,便可作為有效途徑,指出情感依據和內容的方向。故事扣人心弦的品牌,可促進更多的互動並且更貼近消費者。
- 【經驗】著眼於顧客旅程中的各個接觸點,以便藉由彙整過的計畫和舉措來落實精心安排的經驗,調配出更具個人色彩又特別的難忘時刻。
本書特色
- 本書提出的「品牌親密度」,是台灣品牌行銷類書籍中尚未引進的新概念。
- 以科學方法進行全球十五大產業知名品牌親密度的分析,案例豐富、故事生動,分析模型具說服力,可讀性極高。
- 本書善用圖表、標題、重點回顧、數據引用等方式,進行內文的補充與歸納,將品牌親密度的概念、定義、操作方法與實際案例,進行了引人入勝的說明。篇幅輕薄短小,相當適合時間瑣碎與生活緊湊的現代人閱讀。

責任編輯:翁世航
核稿編輯:丁肇九
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