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傳式電影《Funny People》,看Adam Sandler的喜劇生涯困境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Adam Sandler喜劇模式到了全球化時代,似乎漸漸失靈。以片量來說,他的產量算是很多,但近10年的票房卻奇差無比──這是為什麼?
喜劇這件事,雖則形式有別,但基本上可分成兩種:一個是由喜劇演員主導一切的發展,一如所有喊得出名字的喜劇演員主演的電影,如豬哥亮、許不了。另一種則是不以演員為主,而以各種具有笑點的情境,來達到喜劇效果,如《Jackass》或《Epic Movie》。而劇情通常都不是重點,只需有基本邏輯,前後呼應即可。當然如果出現劇本精緻、演員傑出,並具有哲學意涵的喜劇,就必然是經典,如卓別靈的多部電影。兩大分類,以喜劇演員為最大宗。
知名的喜劇演員,必有其獨特之處。以美國知名的喜劇演員為例,羅賓威廉斯(Robin Williams)擅走會心一笑的溫馨路線,愛迪梅菲(Eddie Murphy)以聲音與模仿取勝,賓史迪拿(Ben Stiller)以惡作劇為優點,史提夫馬丁(Stephen Martin)、標梅利(Bill Murray)以都會型嘲諷為其路線,而麥克邁爾斯以表情與惡搞的幽默獨樹一格。不管是哪個喜劇巨星,都是以形象與專長,來定義自己的喜劇位置。

相對來說,不同時代也會產生不同的風格類型的喜劇演員。其中少數絕無僅有的天才,例如卓別靈、安迪考夫曼(Andy Kaufman)、占基利(Jim Carrey)、許不了等人,全都是天生即具有喜感,能夠不以技巧、笑梗、情節、笑話,而以渾然天成的存在感,就達到喜劇效果。而大多數喜劇演員,通常只能在框架之下,試圖獲得喜劇上的成功。
以美國近20年來的風潮,天才型的喜劇演員已然式微。在網路世代興起的同時,出現的除了傳統型喜劇演員之外,泰半都是以中產階級都會階層的形象為主。黑人有其以各式笑話為主的族群特色,而白人則幾乎都以一種魯蛇式的非英雄形象為主,大概在占基利之後,就沒有英雄式的人物。白人的典範大概與前行代的史提夫馬丁等路線相同,以賓史迪拿、阿當桑迪拿(Adam Sandler)、薛夫洛根(Seth Rogen)、史提夫加維(Steve Carell)、勞勃許奈德(Rob Schneider)等人為其代表。
這個類型的喜劇演員能夠脫穎而出,大半都是在脫口秀中,以其機智和構思中產階級式的笑話,而獲得此階層觀眾的喜愛。他們真正好笑的地方都不在於愛迪梅菲那種天生的口條與表情、動作,而是一種情境。將其發揮到極致的,就是傑瑞賽菲爾德。
這種演員的問題在於,他們無法挑戰超越自己形象之外的喜劇類型。以《老友記》(Friends)為例,裡面的演員即使用演技挑戰大螢幕,只要是喜劇,所扮演的一樣都是都會人式,無法跳脫刻板印象,存在感也很低。
而因為時代因素崛起的喜劇演員當中,值得一提的是阿當桑迪拿這個人。
阿當桑迪拿的路線相當一致,他的每一部片總是在講一個被輕視的中產階級小民,偶而會扮演底層民眾(勞勃許奈德則因為外型,一直都是底層),他的喜劇模式就是透過種種溫馨式的歷險,讓一個具有異能(很會打高爾夫球或是橄欖球)但沒機會成名的小人物,偶然之下發光發熱,中途產生不少笑料。

這個模式讓阿當桑迪拿成為喜劇巨星,因為他可以藉此獲得全世界廣大中產階級的認同。他的喜劇梗全都放在日常生活中的幽默,而迴避了惡搞式的情節。後繼者有賽斯羅根這類型的演員,其路線也從「小人物的成功」轉向為「魯蛇的自嘲」,這基本上反映了資本主義全球化的時代風貌。
之所以談阿當桑迪拿,是因為他的喜劇模式到了全球化時代似乎漸漸失靈。以片量來說,他的產量算是很多,但近10年的票房卻是奇差無比,多部電影連成本都無法回收,最後淪落到去拍攝電視劇。
這個窘境來自於兩個問題。一個是他本來就缺乏天才型喜劇演員的能力,其次就是時代品味的演進太快,在缺乏純粹喜劇感的情況下,他就只是被淘汰而已。而像史提夫加維這種路線更限縮的演員,就更快被遺忘。
在2010年時,經歷多部電影票房失利後,阿當桑迪拿推出了《命運好好笑》(Funny People)這部片。故事很簡單,講述一個喜劇巨星,在事業巔峰時,被診斷出絕症。他開始反省人生,跟默默無名的脫口秀演員合作,想排除寂寞,又回頭尋找真愛,結果卻失敗的一個故事。
以喜劇來說,本片走的是希臘悲喜劇的路線,搞笑並非重點,全片壟罩了一層悲觀的氣氛,大半時間都在呈現一個喜劇演員失落的狀態。這是所有喜劇演員都會面臨的狀況。只要是偉大的喜劇演員就一定會質疑自己,因為好不好笑並非由自己決定,喜劇的原則是建立在與觀眾的互動上。能像安迪考夫曼那樣看透一切反過來嘲諷觀眾的天才相當的少,更多是像羅賓威廉斯與傑瑞賽菲爾德,不斷質疑自己到底好不好笑並為此感到焦慮。

越厲害的喜劇演員越容易出現憂鬱的狀況。喜劇永遠是跟悲劇呈現一種對立且補的狀態。以奇雲哈特(Kevin Hart)為例,他所有好笑的笑話全部來自自己的糗事,但那些糗事都出自於他破碎家庭的黑暗面,他必須用幽默來面對人生才走得出來,而過程中卻又犯下許多大錯讓自己的家庭破裂,然後重新站起。
《命運好好笑》就在講這個設定。片中的主角就是阿當桑迪拿的化身。他拍過暢銷電影,但其實他自己也知道不好笑。片中一句他人的台詞:「你本人講話很好笑,怎麼電影卻不好笑?」就是一個註解。因為他沒有令人光看到他就會發笑的純粹喜感,一旦劇情與笑點重複老套,或與時代脫節,他僅存的就只有名氣。電影當中透過亞當與賽斯羅根飾演的沒名脫口秀演員的對手戲,不斷地在辯證這個過程。而阿當桑迪拿在現實當中的自我質疑,與他面臨的憂鬱沮喪,全都在電影中展露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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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過時法規又一例?遺產捐贈公益社團法人要課稅!超過7成民眾認為不合理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愛心公益是否該被差別待遇?過時的法令讓社團法人受贈的善款縮水,不僅影響了遺贈者的心願,更截斷了社福團體的募款來源。針對遺產捐贈需課稅的問題,法規該如何調整才能完善遺贈者的善意呢?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這句話是許多國外觀光客來台灣旅遊時所給予的盛讚,但你知道嗎?台灣人的良善,卻因過時的法規要求,導致許多社福團體被阻擋在愛心捐款的門外!
原因為何?關鍵在於當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明文要求,捐贈給財團法人得以「免」課遺產稅1 ;但是,同屬公益性質的社團法人卻被排除在外,例如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荒野保護協會等組織,若收到一筆遺產捐贈,是「無法」享有免課稅的福利。等於社團法人受贈遺產時,硬是比財團法人多被扒了一層皮,這無疑是政府用國家力量引導資源的走向。
你覺得,這項法規在現今公民運動已屬成熟的社會當下,合理嗎?
民眾的遺愛被打折,一億元遺產損失6,283萬社會投資報酬價值
社團法人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以下稱聯合勸募協會)分享一個案例,一名長期熱心公益的捐款人在身故後,遺囑指定捐贈市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的遺產,由於聯合勸募協會屬社團法人組織,設算後須先扣除遺產稅金高達1,366萬元,若以聯合勸募所導入的SROI值計算,每投入1元,可產生4.6元社會價值,等同流失創造6,283萬元社會價值的機會。
只因為聯合勸募屬社團法人,遺贈人必須繳納這筆遺產稅金,讓原本可以造福更多其他社會弱勢的善心,流失真正有意義的價值。
另一方面,由於少子化與單身人口逐年增高的趨勢,越來越多人打算將遺產捐贈給公益團體遺愛人間。從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遺產捐市場調查」 2結果發現,便有26.4%受訪者願意捐出繼承遺產作公益,願捐出個人遺產者則有30.9%,但約1/4民眾會因得知要課稅而改變心意不願捐贈。
超過7成認同!公益社團法人排除免課遺產稅「不合理」
從「遺產捐市場調查」可以觀察到,有74.1%的受訪者認為現有法條將社團法人排除免課徵遺產稅的群體之外,相當「不合理」,進一步探究原因,「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對社團法人公益團體不夠友善」皆超過5成比例的支持度。
如果交叉比對受訪族群,發現年齡越高者,越認同「無法捐贈給真正需要的團體」;年收入較高的族群,則更贊同不合理「限制了公益捐贈的範圍」。至於表達有捐贈遺產意願的受訪者也抱持「較高」比率認為此項課稅規定不合理,將對公益捐贈帶來限制及困難。

在願意捐贈者中,交叉分析收入分布,年收100萬元到250萬元者意願顯著高於群體,達4到5成。至於捐贈原因,捐贈繼承遺產者有81.4%盼幫助弱勢族群,33%是受信仰或民間功德觀念影響;捐贈個人遺產者,有78%盼愛心化為實際祝福遺留人間,46%盼支持特定團體。
接著調查進一步詢問,如果遺產捐贈給社團法人能夠免課遺產稅,是否會提高受訪者的捐贈意願?有34.4%本無意願捐贈者表示會考慮捐贈。至於捐贈意願提高的動機,「可以藉此節稅」(72.4%)為主因;另外抱持「讓受贈的公益團體獲得更多」想法也有43.1%比例。

另外,原有意捐贈遺產者,因須課遺產稅而改變意願不捐贈者有24.9%,進一步分析,發現以年收60萬元以上者改變意願的比率略高於群體,這對於平日仰賴小額捐款的社團法人來說,可能因此流失了四分之一的遺贈人的善款。
從上述調查結果可推論出,節稅優惠是捐助公益的重要動力,而本身有考慮捐贈遺產者,可能有自己既有想支持的社團法人慈善團體,也期待款項能全數贈與給相關組織。顯然,若是遺產稅的稅法規範對於社團法人更為合理,確實能帶動部分民眾捐贈遺產的意願。
回顧〈遺產及贈與稅法〉從民國62年制定,雖經歷幾次修法,捐贈予「公益社團法人」的財產至今仍未納入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群體,當年的立法背景與現今的社會工作與公民社會已大相逕庭,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在公益事務上的貢獻不相上下;再者,台灣的公益捐款一直有過度集中的現象,一般民眾與企業都傾向將資源投注於大型財團法人,此過時法令的規定,無疑加劇此一失衡狀況。
一個國家的偉大,不在於國土面積、人口多寡、國防強弱,更重視是社會的文明程度。其中,對均衡弱勢的關懷,以及法律規範能否跟上時代進步,即是重要的觀察指標。遺產法規該如何實現遺贈人的慈善意願,讓真正需要的人獲得幫助,是時候該被好好檢討了!
[1] 備註1:有關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相關租稅減免優惠,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3款,遺產捐贈給已依法登記設立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
[2] 備註2:遺產捐市場調查的總樣本數共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