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票日倒數 倒數
0
23
11
50

前往選舉專區

專訪政治難民燕鵬:「以為台灣是民主國家,卻讓我掉回惡夢中」

專訪政治難民燕鵬:「以為台灣是民主國家,卻讓我掉回惡夢中」
Ph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 / 李修慧 攝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6月,香港修改《逃犯條例》,不少民眾擔心香港的自由和民主將蕩然無存,因此希望來台尋求政治庇護。但2004年就來台的「逃難前輩」燕鵬卻說,來到台灣,像是掉進一場惡夢。

6月間,香港因為修改《逃犯條例》引發超過200萬人上街抗議,不少香港民眾擔心《逃犯條例》通過後,香港從2012年習近平上台後就每況愈下的自由和民主將會蕩然無存,「出走來台」成了許多香港人考量的選項。但其實,早被集權統治的中國(不含香港及澳門的中國領土)已經有許多維權人士逃來台灣,2004年逃難來台的燕鵬就是其中之一,原以為,逃來台灣能讓他脫離被中國公安盯哨的惡夢,他卻說,來到台灣,像是掉進「另一場惡夢」裡。

投奔自由卻變街友,「來台灣,讓我再次回到惡夢中」

燕鵬出身山東的官員家庭,六四事件時,當年26歲的他和朋友號召兩、三百人罷工聲援,事件過後,他因為家中關係免於被關,但繼續靠投資經商資助共同參與六四事件的夥伴,甚至在創業開設電腦公司時,建立了「中國民主牆」網站,教出獄的朋友寫文章,把維權人士的聲音,透過無國界的網路,發送到世界各地。

燕鵬這樣肆無忌憚的維權運動,觸動了中國官方的敏感神經,他說,至少從1997年開始,他就被公安全天候監控,「他在我家不到十公尺的地方,蓋了個木屋,我去哪就跟著。」2001年,燕鵬打算從廣西逃往越南,但還沒出境就被抓回青島,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年6個月。2004年6月,他被放出來「交保候審」,「交保候審就是隨時可能會抓回去,一定會抓、肯定會抓回去,像我們這號人物,沒有第二次第三次(被抓回去)的很少。」

為了逃離牢獄,他逃到廈門,雇了艘小船,逃往金門。途中還被官方得知行蹤,搭船追上來。後有追兵的情況下,從小生於山東青島、深諳水性的他,棄船一路游到金門,在軍事重地「大膽島」上岸,面對金門守軍一字排開戒備,中國警方才訕訕離去。

「那時以為台灣是民主國家嘛,以為是從惡夢中醒過來,但是沒想掉再次回到惡夢中。」

燕鵬以為來到了自由民主的台灣,但迎接他的,卻是十年「沒有身份」的生活。

由於從金門游上岸,即便身為中國有名的維權人士,燕鵬還是因非法入境,被送到宜蘭專門收容「偷渡客」的移民署收容所拘留了7個半月,直到人權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請律師替燕鵬爭取到緩起訴,他才得以離開收容所。但才剛踏出收容所,大陸委員會就要求燕鵬簽訂「切結書」,在台灣不能工作、不能接受媒體採訪、沒有健保、沒有自由遷徙移動的權利,想到外縣市要報備,「每個月有人專門要跟我談話」。

燕鵬在宜蘭一家天主教教堂暫居4個月後,來到台北討生活,沒有身份、無法工作、難以租屋的狀況下,燕鵬甚至曾經歷4個月「流落街頭」的日子,那時,「我白天在大安森林公園的長椅上睡覺,到黃昏夜市、早市、大賣場試吃,晚上到誠品書店看書,洗澡就到公廁裡。」雖然陸委會每個月會發給燕鵬5000元零用金,但這金額根本不足與讓他在台北安身落地,「1個月光打長途電話(回中國)至少要2000塊。」

父親、姐姐都是高官,「根紅苗正」的逆子

當時,曾有記者報導他的處境,但他千叮萬囑,千萬不可以把流落街頭的事報導出去,「當時被報導,我怕我的家人朋友看到會擔憂嘛。」燕鵬說。

談起家人,燕鵬的語速慢下來。來到台灣前,燕鵬除了一妻一女,還有一對放不下的父母。

燕鵬出身山東青島,據《公視PNN議題中心》報導,燕鵬的父親是青島「國營紡織廠」的工會主席,地位等同廠長,燕鵬的大姐則在青島市府擔任要職。燕鵬參加六四運動前,就在父親的紡織廠工作,事件爆發之後,燕鵬之所以沒有馬上獲罪入獄,也是因為父親的關係,於是只給他個警告,要求「留廠教育」。

燕鵬的父親雖然位居政府要職,但非常開明。燕鵬2001年在中國獲罪入獄,一年半的牢獄期間,他的哥哥姐姐都急著與他劃清關係、未曾去探望他,出獄後,父親找他談話,只說,「我替你哥、你姐向你道個歉,我請你們吃頓飯,你能不能原諒他們。」燕鵬回憶,他一到台灣,第一件事情就是打電話給父親,他為自己離開家鄉,隻身逃來這麼遠的地方,向父親道歉,電話那頭的父親卻說:「兒子,千萬別這麼說,是老爸對不起你,都是我把你教成這樣。」

回憶起這些往事,燕鵬直說,「真的很難得」,「我父親是個比較開明的人,他一直都沒有責備我。而我媽是個非常溫柔的一個女性,我媽沒有罵我、沒有打我,從來都不會抱怨。」談起自己高官的家世,燕鵬自稱是「逆子」,父親的官職雖然不受影響,但他的姐姐卻因為他,官位在六四事件後就無法再往上升,直到退休都停留在同一個職位。

被問到來到台灣,最煎熬的時刻,燕鵬的回答不是被關在宜蘭收容所的7個月,也不是流落街頭的4個月,而是2012年和2016年,分別透過越洋電話,得知父母在中國過世的時候,「你知道,那是無法再彌補了。」

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才能居留,「難道被槍殺過沒死成才叫『傑出』?」

其實,台灣不是沒有讓政治人士申請庇護、取得居留身份的方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規定【注1】,內政部可以用「專案許可」的方式,讓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長期居留。條例的細則【注2】更明文規定:「領導民主運動有傑出表現之具體事實及受迫害之立即危險」,內政部可以用專案方式給與長期居留。

然而,當時陸委會對政治庇護的態度非常消極,燕鵬說,時任陸委會法政處處長楊家駿曾親口告訴他,「你不夠有名,所以不能給你(長期居留)。」他激動道:「所以什麼才叫『傑出』?難道被槍殺過,沒死成,才叫傑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