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盧梭《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現代自然權與君權神授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我們看見盧梭先討論同時代重要哲學家的觀點,以及學者所做的觀察,最後才提出自己新的解釋和新的假說。這篇《二論》完全將盧梭帶入人文科學與哲學的殿堂。
文:布雷思.巴霍芬(Blaise Bachofen)
發表機緣
盧梭的第一部哲學著作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與基礎》(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撰寫於1754年,1755年作者四十三歲時出版,這是盧梭的第一本重要哲學著作。這個時間點上的盧梭,已經不是四十歲前那個到處尋找機會的異鄉客,身無恆產,沒沒無名,空有一身抱負。他在音樂界已經小有成就,1752年還在法王面前搬演過一齣自己的歌劇《鄉村占卜師》。更重要的是,他已經以《論科學與藝術》(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 亦作《一論》)在1750年獲得第戎學院首獎,使他以哲學家的地位享譽歐洲。
不過,《論不平等》(亦作《二論》)才是盧梭首度以深入且論證的方式進行批判,在《一論》裡的批判,大多是挑釁式、雄辯式的。盧梭在《懺悔錄》裡寫道:
不久我就有機會在一部至關重要的作品裡將我這些原理作徹底的發揮;因為,我記得,就在1753這一年,第戎學院公布了以人類之間不平等的起源為題的徵文活動。我被這個重大的題目震懾到,很驚訝這間學院居然敢提出這樣一個問題。不過既然他們有膽提,我自然也有勇氣接招,於是我著手開始寫作。
在開始介紹《二論》裡盧梭所呈現的思考新向度之前,我們不妨先花一點時間認識這部作品的撰寫背景。
第戎學院
盧梭已經有按照第戎學院(Académie de Dijon) 訂立的題目撰寫論文的經驗,《論科學與藝術》就是如此。這間學院其實跟法蘭西學院(Académie française) 沒有一點關係。第戎學院是一間私立機構,1725年由第戎最高法院的一位法官捐出一部分個人資產所成立的。學院主要的活動是在創辨人宅邸裡集結勃艮第的學者與文史學家,鼓吹、宣揚啟蒙思想。實際上,一直到1759年進行改革後,學院裡才終於激盪出一些學術火花(伏爾泰後來也成為榮譽會員),在此之前,這裡不過是一群學養平庸的名流們的聚會場所,這些人靠著學院的名義沽名釣譽,享受由創辨人遺囑賦予的特殊待遇。
1750年將大獎頒給盧梭《論科學與藝術》的「院士」們,顯然並不十分意識到這篇被他們嘉許的文章,本身有多少價值和原創性。這些書讀不多,教養得宜,循規蹈矩的基督徒,從這篇論文裡主要看到它諄諄告誡求知慾和文學中危險的吸引力,這類勸誡十足迎合了外鄉人的保守性格。
因此不應該把第戎學院的比賽看得太過重要,雖然1750年的大獎的確幫助盧梭走出陰霾,一掃他過去懷才不遇之憾。這個獎不僅為他帶來一筆獎金,更重要的是,它能確保為得獎者帶來一定名氣。《法蘭西信使》、《學者期刊》等雜誌會將獲獎人報導給巴黎文化圈,出版社也可能出版得獎作品,《論科學與藝術》獲得的待遇便是如此。不過,盧梭這部作品引起的暢銷無疑是空前的,狄德羅便形容:「真是直衝九霄;這樣的成功還沒有前例呢」。盧梭引發的轟動不單單是獲獎所能解釋的,獲獎頂多是個觸媒,並不是每個學院獎的得主都能享有跟盧梭相同的殊榮。
《論不平等》更證實了這點。這本書的讀者比一論更多,沒多久就被譯為德文、英文、俄文,也立即獲得多次再版,外加不少盜版。但是這部著作並沒有獲得第戎學院獎,評審委員們甚至因為篇幅太長沒有讀完。不過,不用為盧梭抱屈:1750年的盧梭的確渴望得獎;1754年的盧梭,僅僅把學院的徵文比賽當成一個撰文藉口。他主要是利用這個機會發揮和詳述自己的原理與論證,在《論科學與藝術》以及後來他針對其反對意見所回應的文章裡,這些原理與論證已大致勾勒出。他對既有寫作成規的蔑視皆出於有意,他措詞強烈,刻意跟學院規矩格格不入。
寫作《論不平等》的盧梭完全抱著另一重野心,目標早已不放在得獎,他訴求的是另一批群眾。盧梭後來寫道:「它原是為著參加比賽而寫的,我就把它寄出去了,但我早已預料它不會得獎,我深知學院獎的設置,絕對不是為了徵求以這種材料裁出的作品的」。《論科學與藝術》的前言是題獻給學院院士;《論不平等》的獻辭與前言,對象是日內瓦公民,以及整體人類。
「這個重大的問題」
不過這間所謂的學院,至少提出了一個盧梭形容的「重大的問題」。第戎學院原本的徵文題目是(盧梭後來做了些許更動):人類之間不平等的來源是什麼?它是自然法授權的嗎?(Quelle est la source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 et si elle est autorisée par la loi naturelle?)「不平等」一詞並不是指人類之間因為天生差異所造成的尊卑貴賤,而是指「體制」的不平等,也就是社會所形成的不平等:權利、義務的不平等,政治地位與政治角色的不平等,此外還有財富的不平等,物質生存條件的不平等。至於「自然法」,係泛指放諸四海皆準、可藉此來判斷個別體制具不具有合法性的規則——我們後面會再討論這一點。第戎學院的題目呼應了啟蒙時代那些令人熟悉的辯論,這個時代關於君主體制與貴族階級的合法性越來越常被質疑,卻也被容許了一定程度的言論自由。
君主體制的基礎,也就是特權體系和世襲制度的不平等,可以公開作為徵文題目,畢竟仍令人驚訝,盧梭也注意到了。不過我們也會發現,從這個問題未必會帶出革命性的答案,反而有可能倒過來幫政治與社會的不平等說話。事實上,就是這類論點獲得了1754年的第戎學院獎。由此可以推論,大革命前的君主體制,特別是十八世紀的舊政體,是不應和專制政體混為一談的,也絕不是二十世紀所認知的「極權」政體。不過審查制度還是存在的:狄德羅曾在《論盲人書簡》裡因過分逾越言論自由的尺度,於1749年鋃鐺入獄。盧梭也在1762年出版《愛彌兒》後,被迫流亡外國以逃避拘捕。但大部分時候,多虧一些異議分子的存在,以及權力圈裡受人敬重、鼓勵哲學思辨的主事者(例如馬勒澤布,在他任職期間被伏爾泰形容為作家的「黃金年代」),只要作者不刻意越界,言論審查實際上執行得相當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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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加味菸成菸害防制破口?菸防團體與立委籲伸張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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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期待的菸害防治法新法上路,其主要目的是禁電子煙和納管加熱菸,以保障國人身心健康。然而,在新法實施兩個月後,其是否有效執行、法規是否存在漏洞,以及政府的風險評估機制是否準備好了等問題,都遭到反菸團體及立委的質疑。
5月31日將迎來世界無菸日,而台灣菸害防制法新法甫於今年3月22日上路施行,正式禁止電子煙與未經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新法迄今推動超過2個月,爭議卻不斷,不只跨黨派立委、民間菸害防制聯盟及家長與教育團體等,皆質疑為何違法新興菸品仍在實體與網路商店上隨處可見,就連國健署也於日前坦承,違規件數並未因新法上路而明確下降,且稽查懲處對象有相當高比例是未成年人。此外,儘管違法攜帶加熱菸入境最高可罰500萬元,關務署卻發現走私情形異常熱絡,光今年1到4月海關就一共查獲違法菸品1055件,也逼得國健署不斷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
但這些亂象並非就地合法就能解決,民間菸防團體直言,加味菸禁令至今不見蹤影,以及國健署審查指定菸品之辦法名稱具誤導性、亦無明確機制,皆讓人懷疑本應保障國人,特別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新法,是否真能達到修法初衷、落實執法?立委們也表達擔憂,認為違法菸品四處流竄,國健署與地方衛生局是否有稽查人力與資源不足,導致取締準則混亂的情形發生?
因此董氏基金會、台灣菸害防制暨戒菸衛教學會、愛兒親師家長協會、全國家長會長會長聯盟等「台灣拒菸聯盟」團體代表,日前出席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召開的「亂象頻傳?法規漏洞?審查黑箱?拒絕護航加熱菸成『健康菸』」記者會,即提出請求衛環委員會吳玉琴、邱泰源兩位召委,將已經公告的加熱菸上市評估辦法備查案排入審查,才有機會為守護台灣年輕人的健康進行亡羊補牢、並立即公告實施加味菸禁止條例等訴求。
新興菸品違法交易頻傳?家長團體:稽查成效不彰,罔顧青少年健康
在落實執法方面,立委林為洲指出,現行法規中明確規範,任何未經健康風險評估的產品都屬於違法,不能進行銷售或宣傳。然而,目前政府的取締行動僅止於象徵性地針對幾個大型網路平台。台灣拒菸聯盟指出,目前在實體店、代購網站及個人平台等處,依然可以看到相當熱絡的違法電子煙與加熱菸交易。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表示:「人力不足,是導致取締與稽查成效不彰的原因之一,建議可考慮採用鼓勵民眾檢舉的方法,例如給予檢舉獎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信全民都會願意一起為防止電子煙違法交易、保護我們的青少年而努力。」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則認為,既然新興菸品管理現在依法有據,問題就落在國健署是否嚴格執法?鑒於新興菸品使用者以年輕族群為大宗,是否有與教育部、學校攜手合作,落實新興菸品菸害防制的教育宣傳?
加味菸禁令為菸商預留漏洞?立委、民團齊聲呼籲國健署應清楚說明
反菸團體抨擊國健署為開放加熱菸,不只使用嚴重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一詞,連在禁止加味菸上,也僅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等四種口味,但根據國健署在108年公布的資料指出,菸商申請菸品添加口味已達1200餘種。對此,立委林為洲質疑是否為菸商預留漏洞?台灣拒菸聯盟也質疑,為何加味菸禁令特別給予業者18個月的緩衝期,明顯有別於母法規定,有違反程序正義之嫌。
林為洲也在記者會上點出,新興菸品最吸引年輕族群的地方,就是口味新穎,現在國健署說加熱菸已可送指定菸品風險評估審查,又遲遲不肯公告加味菸禁令,是不是要讓加熱菸的加味菸彈有可趁之機?他呼籲國健署應明確承諾,加味菸禁令公布前或公布後的緩衝期間,都拒審加味加熱菸彈。陳椒華在受訪時則表示,國健署應該檢討為何加味菸緩衝期一事,受到各方反彈?堅持18個月,是有什麼特別考量?為什麼不能跟菸品包裝警示圖文的緩衝期一樣,公告後1年上路?她表示將去文國健署,要求說明。

菸防法配套尚不齊備,有賴社會大眾、菸防團體、立院共同監督
菸防團體不只擔憂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審查不完備,黃正銘理事長更在記者會中強調,早已多次要求中央一定要盡快啟動新興菸品的吸菸行為及公共衛生影響之本土研究與追蹤資料,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回應,讓人相當憂心。立委陳椒華也認為,既然決定開放加熱菸,政府應該積極投入相關研究,以利進行指定菸品的風險評估,建議衛福部可以和國衛院展開研究計畫的合作。
菸防法既已上路,又該如何監督?反菸團體認為,立委們可依據立院職權行使法,將有違反或牴觸法律規定疑慮的指定菸品審查辦法,由立院備審改為送交衛環委員會審查,而非便宜行事、讓漏洞百出的制度默默運行下去。針對爭議法規、行政命令,台灣過去就有類似做法,像是2020年開放萊豬的行政命令,就由備審改為朝野聯席審查、2022年兵役延長案,也有由從查照改為審查的呼聲。
身為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副總召的陳椒華也提到,近期的再生醫療法,也是因為醫療改革、病友權益團體、醫學法規學界、在野黨團齊聲表達疑慮,才讓政府暫緩表決,顯見法律就算通過,不代表社會各界就應停止關注議題。她很感謝民團一直代替國健署來謹慎把關菸防法,時代力量也會持續關心執法情形,並要求衛福部建置菸品相關之流行病學調查資料庫。她認為,「只有當民眾真正理解菸品對健康的危害,我們才能從源頭降低國人對菸的需求,從而達到防治菸害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