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罷工第15日:公司提出7大「和平義務」,恐將「拔掉工會所有牙齒」

長榮罷工第15日:公司提出7大「和平義務」,恐將「拔掉工會所有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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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認為長榮航空在團體協約中提出的「和平義務」太過嚴苛,意圖限縮工會和個人的言論自由,是拿「和平協議之名,行秋後算帳之實」。

長榮罷工今(4)日進行到第15天,雖然勞資雙方在6月29日、7月2日兩度協商,對於團體協約內容仍無法達成共識,遲遲未能簽成,罷工難以收場。工會今日召開記者會,認為雙方對和平義務的認知差異甚大,長榮公司提出的和平義務條件相當嚴格,萬一簽下恐對工會不利。

長榮勞資雙方日前針對6項訴求進行協商,若協商順利可簽下團體協約,不過雙方卻在第一條「不秋後算帳」上就觸礁,導致第一次協商破局。第二次協商雙方於「不秋後算帳」達成初步共識,昨日也在勞動部的安排下針對團體協約的法律文字交換意見。

為什麼要簽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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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指出,為加速日後協商進行,工會同意遵守《團體協約法》第23條規定,在約定期間內,不會針對這次罷工提出的訴求再提起罷工,也釋出善意,同意離島航線不罷工,降低對離島航線的影響。

不過,工會認為長榮航空在團體協約中提出的「和平義務」太過嚴苛,意圖限縮工會和個人的言論自由,是拿「和平協議之名,行秋後算帳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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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會提供長榮航空公司的「和平協議」,一共有7點:

  1. 工會確認「和平期間」不得發動任何爭議行為(不得罷工)
  2. 工會同意若於「和平期間」過後有發動罷工爭議行為之必要,至遲應於開始罷工(包括但不限於宣布、發起或執行罷工)之30日前,對公司、全台旅行社及相關公部門書面通知預告事項,否則應就因其未預告罷工而有損害之人,負擔ㄧ切、刑事責任。
  3. 不得對公司員工有任何霸凌、歧視、貶抑或其他任何違法或不當之言行
  4. 不得發表汙衊、詆毀公司、公司經營階層及其員工、股東的不實言論。如違反約定,工會應按所屬成員及會員的違約行為,按次數支付公司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50萬元。
  5. 工會同意離島航線(台灣本島來往澎湖、金馬或馬組織航線)不得罷工
  6. 工會同意就本協約簽定前對於公司之爭議權均予拋棄,工會就爭議事項不得於和平期間再行主張及請求
  7. 若先前雙方就爭議事項簽訂文件和本協約不一致,以本協約之效力為優先

「絕對性」和平義務,等同拔光工會所有牙齒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於臉書上表示,長榮航空這次提出的「和平協議」,宛如滿清末年的不平等條約再現。邱駿彥指出,和平義務有2種,一種是「相對性」的和平義務,指的是在團體協約有效期限內(最長3年),不得再透過罷工變更協約內所定事項,至於不在協約內所定事項,工會仍有再提起爭議的權利。

不過長榮航空的和平義務,要求工會在「和平期間」不得發動任何罷工,邱駿彥指這是「絕對性」的和平義務,通常是資方在團體協約裡同意給予勞方相當程度的好處後才會訂定,因為絕對的和平義務條款「等同於拔掉了工會的牙齒、廢除了工會的所有武功」。

除此以外,長榮提出的和平義務還有2點不合理之處。

想讓工會「永久」預告罷工期,為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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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駿彥認為,長榮航空公司在這條義務上,想要一次解決往後的罷工爭議,永久拘束工會不能罷工。不過這樣的要求,在法律上沒有效力。邱駿彥解釋,團體協約的有效期最長只有3年,因為勞動條件會隨時間改變,3年到了通常就要重新談判。長榮就算規定和平期間過後罷工還要先預告,其實於法無效,因為和平義務的效力還是要受團體協約3年的法律期限所限制。

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也反對這條義務規定罷工要有預告期。他指出德國工會有罷工預告,是因為德國罷工法令程序相對簡單,台灣的罷工程序需要經過法定流程,是世界上數一數二嚴苛,為何還要告知什麼時候要罷工、罷工什麼時候結束?

禁止工會發表散播「不當」言論,哪裡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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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條約定,邱駿彥和周聖凱都指出,何為「不實」言論?該由誰來定義?這項約定恐將違反《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另外,團體協約的內容,最後會落實到勞動契約,每個會員都要遵守,怎麼能在在勞動契約簽屬這樣侵害自由的約定?無疑是一種針對工會的箝制。另外工會有幾千名會員勞工,要是誰不小心違反了,工會若要負責每次賠50萬元,這種規定無異是打壓工會的一種手段。

長榮航空:工會3年內罷工2次,需制定「公益性」條款

和平協議內容遭質疑,長榮航空稍早發布新聞稿,表示長榮航空認同勞動權益的提升是公司永續經營的碁石,也致力於提供給員工一個舒適、安穩的職場環境,因此堅持將「反霸凌條款」落實於團體協約之中,希望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在團體協約中承諾,不因員工是否加入該工會,而有任何霸凌、歧視、貶抑或其他違法及不當之言行。

長榮航空表示,桃空職工在3年內罷工2次, 極大化犧牲旅客權益來成全工會自身利益,造成社會動盪,長榮航空無法苟同,且罷工不應該忽視公眾利益,所以必須要有公益性條款。因此長榮航空除了要求桃空職工考量離島航線具有高度公益性而絕對不得罷工之外,也應在日後給予公司及主管機關合理之罷工預告通知,方可確保無辜旅客權益。

長榮罷工邁向第2周,創下台灣航空史工運上時間最長、影響範圍最大的紀錄,工會副秘書長周聖凱受訪表示,其實長榮航空虧損的金額,早已超過罷工要爭取的福利,他表示雖然已有113名空服員停止罷工回去值勤,但仍有2000個空服員輪值,不放棄罷工。

「很多會員必須罷工的原因,甚至是動力,都是公司太蠻橫。」周聖凱表示。

而工會也指出,長榮航空部放下威權、不放下棍子,寧願燒錢也要打擊工會的態度,超出勞資對決的範疇,為了保持工會仍能在企業內有制衡的力量,免於被打壓、消滅的恐懼,工會預計自明日清晨5點,從桃園南崁步行前往總統府,希望用苦行的方式,表達空服員團結堅持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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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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