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讀懂哲學經典》:約翰彌爾《論自由》——個人自由與國家秩序之間如何平衡?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彌爾說政治自由允許個人發展,呈現於社會實踐潛能,因為所有問題都開放辯論,因此社會及科學上的進展都更加容易推動,結論是生命中所有細節都有益於更大的自由。
文:湯姆・巴特勒-鮑登(Tom Butler-Bowdon)
《論自由》(On Liberty)
- 讓自由值得其名的方式,就是以自己的方式追尋幸福,前提是不刻意剝奪或阻攔他人獲得幸福。
- 個人的行為不需對社會大眾解釋,因為除了他自己,沒有人關心這些問題。如果他們認為自己的利益是必要的,他人的建議、指令、說服、廢止,都只是社會唯一能合法地表達不喜歡或不贊成個人行為的方法。
- 與性格發展成正比,每個人都會變得更有價值,因此能夠對他人更有價值。
總結一句:除非一個人的行為對他人造成直接傷害,那麼他就有絕對自由。任何開放社會必須賦予自由優先權,而不是標榜為人民利益的政策。
同場加映
- 傑瑞米.邊沁《論道德與立法的原則》
- 約翰.羅爾斯《正義論》
約翰.斯圖亞特.彌爾(John Stuart Mill)
個人自由與國家秩序之間如何平衡?約翰.斯圖亞特.彌爾寫於一八五九年,說這是「未來的問題」,直到現在,他對這個問題的想法仍至關重要。
彌爾知名著作《論自由》一開始,他控訴:「因為缺乏一個公認的普遍原則,自由經常被賦予在應該被扣留之處,又在應該扣留時,被賦予自由。」彌爾尋找能糾正這個錯誤的方式,而這本書也成為亞當.斯密(Adam Smith)《國富論》(Wealth of Nations)的政治對手,《國富論》描述個人自由的合理範圍及政府的權限。
彌爾的父親詹姆斯是傑瑞米.邊沁的追隨者,彌爾也在這樣的教育環境中成為效益主義者。彌爾三十歲時,他的父親與邊沁相繼逝世後,開始自由地探索自己的哲學思想。三十五歲時彌爾與哲學家哈莉特.泰勒(Harriet Taylor)相識,彌爾認為《論自由》應該是與她的「共同創作」。一八六九年彌爾著作《女權辯護:婦女的屈從地位》(The Subjection of Women)中,可見泰勒對彌爾的重大影響。在泰勒的丈夫過世後,他們熱烈且真摯的愛情也有了結果,兩人步入婚姻。
彌爾的思想中,個人的自由與政治上的自由有什麼關聯性?他說政治自由允許個人發展,呈現於社會實踐潛能,因為所有問題都開放辯論,因此社會及科學上的進展都更加容易推動,結論是生命中所有細節都有益於更大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
在彌爾寫作的時代,他認為只有相當少數的國家,可以被稱為民主國家,政府的架構不能保證真正的自由,因為當權者將成為與人民不同的另一種階級。此外,即使是民選政府,依然會壓迫社會中某些團體,也就是「多數暴力」,彌爾認為這可能是比一般政治迫害更糟糕的統治方式,這是社會暴力,強迫每個人依照「對」的方式行動,說到這部分,彌爾預言二十世紀的共產國家,不符合新的社會規範,必須被「再教育」,這樣的政權不僅奴役人的身體,更看重奴役人的心靈及靈魂。
民主社會中,最重要的問題是治理社會、個人思想與信仰自由之間,如何妥善設定界線,多數統治不能建立任何普遍道德,但這卻是上流階層的喜好表現。彌爾說,少數宗教團體知道他們不可能成為主流,於是努力爭取法律上的宗教自由,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實踐宗教自由。人類本性並不寬容,當太多互相競爭的宗教團體,互相不樂見對方成為主流團體時,就會順勢產生寬容的政策或法律。彌爾知名的保證自由、避免傷害的標準或原則,都是因這些發展出來的:
文明社會中,唯一能阻撓公民意志行使權力的理由,就是避免傷害他人。人的善,不管是實際或道德上的,都不足以成為藉口,不能理所當然地打著為你好的名義,或者為了讓你更快樂,被強迫或忍受強加於自己身上的行為,甚至只是在別人眼中看來,這麼做更為明智或更正確。
同理。政府或主流團體不能將法律強加於人們身上,理由只是「為了人們好」,反之卻將自由視為不好的事,除非公民行為顯然對他人不利,否則就應該有權為之。彌爾說:「只關心自己的部分,展現了他權力的獨立性,超越了自己,超越他的身體與心志,這個個體是至高無上的。」
特定自由
彌爾提出幾個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應該被視為基礎權利的個人自由:
- 意識自由
- 思想及感覺自由,包括「任何實際或推測、科學、道德、神學議題」
- 發表意見自由
- 嘗試或追求的自由,或者「制訂符合個人特質的人生計劃」
- 交際自由,以及以特定目的聚集人群的集會自由
彌爾提到,即使在一八五○年代的英國,人們仍會因宣布不信上帝而入獄,這些人甚至沒有權力為他們的「罪行」申辯,社會普遍接受將不同信仰的人排除於法律之外。
矯正思想及信仰是件蠢事,在蘇格拉底及耶穌受迫害的前例中就能知道,彌爾說,但現在他們是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當人人都看到那些曾被視為「邪惡」的人,如今都成為「偉大」的人,他們必須感知到現在的想法通常也有缺陷。彌爾說,歷史上無論什麼時候,社會或國家都會有不需爭辯的原則,避免討論大型議題,「我們不能期望找出歷史中某些非凡時期,普遍心理活動的規模」,一個國家會變得強大,不只是靠著強制秩序或權力,而是大膽放開手,了解藉由開放討論能得到的好處更多,確實,讓優秀的人盡情施展才華,就能有更大幅度的進步。
個人是良好社會的基礎
彌爾說,在個人發展方面,「異教徒的自我主張」與「基督徒的自我否定」一樣有效。一個人能對社會更有價值,與他們性格成熟成正比:「所有明智或傑出的事情,都必須來自個人;一般來說,首先來自一部分的個人。」
彌爾寫道,一個國家古怪行為的數量,會反映出其中的「天才、精神活力、道德勇氣」,英國維多莉亞時代以價值觀聞名,卻也是出了名的古怪時代。他說人就像植物:他們最大的不同,僅是讓他們蓬勃發展的需求不同。彌爾大膽地說,歐洲的成功是它養育且接納個人性格的成果,與中國或日本認為每個人都應該一致的觀點不同。
彌爾寫作時期剛好摩門教興起(就像是當時的山達基教),因為允許一夫多妻制,有位作者稱之為「退步的文明」,人們都想對它祭出禁令。雖然彌爾本身並不喜歡宗教,但他說:「我不知道有任何團體有權強迫別人變得文明。」如果社會中沒有其他人被他們直接傷害,就沒有理由以法律箝制它,彌爾以這個方式解決問題:
沒有人僅僅因為喝醉就該被處罰,但士兵或警察若在執行勤務時喝醉,就應該被處罰。簡單來說,只要有確切的傷害或造成傷害的風險,不管是對個人或大眾,就該被剝奪自由,以道德或法律論之。
但是,這種傷害必須是蓄意且清楚的,若非如此,人們應該要能毫無牽掛地跟隨他們的信仰、人生計劃、事業、興趣,而非法律。
運用原則
根據他的原則,彌爾用很長的章節討論政府政策的問題。舉例來說,自由社會中有沒有人能真正捍衛賣淫或賭博的禁令,人們應該可以在良心範圍內自由地買春或賭博,但「人們是否可以自由地為妓女招攬生意,或者開立賭場呢?」彌爾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但他重申政府的角色並不是為人們的「私利」制定法律,只是避免直接傷害;如果人們想要喝酒或賭博(或所有消極行為),那也是自己的選擇,政府只能透過稅金及頒布許可證,扮演避免傷害的角色,而彌爾同意提高酒稅,讓人們少喝一點。同時彌爾也支持政府要求想結婚的人們,提出他們有充足資源養育下一代的證明,避免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就因貧苦而過著悲慘的人生。
當風水成為我們的語言——跟著風水名師的腳步,重訪全球知名景點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無論古今中外,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天⼈地合⼀理念,觀察當地的環境與氣候、為了服務使⽤者的需求⽽建設。
江名萱老師深入研究風水的契機,可以說是因為旅行所帶來的啟發——在旅行至北京故宮的時候,對於整個建築群落的方位、形狀、位置等都遵循著青囊經的原理所設計,有著強烈的感觸。
因此,原本就熱愛旅行的江老師,帶著強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走訪世界,考察各地的建築物。他發現,能夠永傳不朽的建築物,除了奠基於各地深厚的文化底蘊和當時重要的哲學思考之外,其實也都依循著當地的環境與氣候、使用者的需求而建設,和江老師順應自然的風水概念不謀而合。例如巴黎的聖母院、印度的泰姬瑪哈陵等建築,都能在天人合一的設計下,達到一種平衡、和諧的效果,並且更好地利用自然的能量。
與天對話:巴黎聖母院
「建築物的存在,是要為裡面的人所服務。所以,所謂好的建築風水,其實是應天、應地、應時、應人制宜。」因此,雖然我們可以看到聖母院中央的玫瑰窗,是一個非常強大的風水符號,代表光明、能量和生命力;聖母院的塔尖,也象徵著穩定、領導力,以及上達天聽的請求。但更重要的是,屬於宗教建築物的聖母院,為所有信仰著神的人們,所帶來的莊嚴、平靜感受。「聖母院營造出非常強烈的和諧的氛圍,你可以想見當時的設計師,在設計這個建築物及其所創造出來的空間時,所有的考量都是為了讓人的內在可以安靜下來、與天/神對話。」江老師指出。

巴黎聖母院建築風格是哥德式建築,它的建造開始於1163年,耗時超過200年。教堂的尖頂屋頂,不只是融合了各種藝術風格的幾何美學,更代表著天地宇宙之間的聯繫。這種尖頂建築形式,在古代被視為智慧和神聖,有向上流動的能量。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連接聚集天地宇宙之間,讓整個建築物更加神聖,充滿生氣和活力,並為⼈們帶來好運和幸福。
在古代文化的哲學中,太陽代表著宇宙和自然界的秩序、生命和創造⼒、上帝神性力量等等。所以在建築的設計和規劃中,必須要考慮季節的變化,和太陽的位置,以確保光線在建築空間中,可以達到最佳的利用。聖母院的三扇玫瑰花窗,被認為是世界上 最美麗的玻璃藝術品之⼀,當你走進聖母院中,透過玫瑰花窗所照進來的彩色光芒,加上吟誦詩歌的聲音,還有焚燒香料所產生的煙霧,體現了像是引導人們的心靈,通往宇宙智慧神性的力量,彷彿可以治癒和平衡我們的身心。
「整體而言,巴黎聖母院的每一項設計、每一處細節,都讓人感到非常平靜。」江老師又補充道:「這就是好的風水,所帶來的能量。」
深埋於地的愛:泰姬瑪哈陵
談完了聖母院,江老師又繼續分享她在泰姬瑪哈陵的經歷。「如果聖母院是一棟與天對話的建築,那麼泰姬瑪哈陵想要傳達的,則是一份深埋於地的愛。」位於印度的泰姬瑪哈陵,不只是印度文化的代表性建築,也是世界文化遺產之一。泰姬瑪哈陵始建於1632年,耗時約22年完工,在建築風格上,它結合了印度傳統建築和伊斯蘭建築的元素,以白色大理石為主要建材,建築外牆有細密的浮雕和嵌花紋飾,表現了印度文化的細膩和精緻。在陽光照耀下,白色大理石的建築散發出耀眼的光芒,展現出浪漫、華麗的氣息,「但是當你走進泰姬瑪哈陵之後,除了感受到它的莊嚴、神聖之外,還有一份濃烈的愛情。」江老師說道。
蒙兀兒帝國的第五代皇帝沙賈汗,和他的妻子慕塔芝.瑪哈王后深深相愛,即使沙賈汗要前往戰爭的最前線,慕塔芝也會相伴在旁,兩人感情十分深厚。但令人惋惜的是,慕塔芝在1631 年的征戰途中難產而亡,沙賈汗在悲痛之餘,承諾為她建造天上人間、無與倫比的美麗陵墓——泰姬瑪哈陵。

這座象徵沙賈汗畢生激情和財富的美麗紀念物,每年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國內外遊客前來參觀,感受這份愛情的真切。「剛才講到聖母院有尖塔,我們可以注意到,泰姬瑪哈陵的屋頂也是尖頂,同樣象徵著天空和地球之間的聯繫。皇帝沙賈汗希望透過泰姬瑪哈陵向上連接,跟他⼼愛的瑪哈王后能夠永恆緊密在⼀起。」泰姬瑪哈陵在風水上還有一個特點,就是利用水池來達到陰陽平衡的作用。「水是陰性的象徵,而白色大理石所建造的陵墓則是陽性,因此,水池的存在可以平衡建築物和自然環境之間的陰陽能量,創造出和諧的能量和氛圍。」除此之外,江老師也認為在像印度這樣炎熱的地區,利用水池的清涼氣息,撫平人們的情緒、創造安定氛圍,進而幫助人們減輕壓力、放鬆身心。因此泰姬瑪哈陵也是一個「應天、應地、應時、應人而制宜」而建成的建築典範。
傳世六百年之作:北京紫禁城
紫禁城是中國古代明、清兩朝24位皇帝的居所,建於明成祖永樂4年(1406),於永樂20年(1420)完工。占地面積72萬平方公尺,建築面積約15萬平方公尺,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的宮殿型建築,整個建築群給人威嚴而神聖的感覺,是皇權的象徵。雖然紫禁城至今已有六百多年的歷史,但依然保持著它的輝煌和美麗,其中風水的佈局,是紫禁城能屹立不搖至今的重要因素之一。
當年永樂皇帝在建造紫禁城的時候,他要求紫禁城建築佈局形狀和方法,都要符合風水學中的宇宙觀,以及天地人萬物合一的理論。因此,紫禁城的主要建築,都建在南北的中軸線上,這代表著能夠吸收天地間的能量,東西方向的建築物較少,是為了可以利用南北向的通風和自然循環,達到環境的舒適感。
以紫禁城太和殿的設計為例,這個皇帝接近朝臣的宮殿,不僅考慮到太陽的位置、建築物的形狀、360度的方位等等,還有周遭的水源、水流、風向、陽光以及山水環境、生活機能等多個面向。例如太和殿的正門面向南方,就是為了要確保日照充足,可以為太和殿帶來更多的光線和暖氣。而在正午時分,陽光會直射在皇帝的龍椅上,讓這裡充分地接收滿滿的太陽能量。
青囊經中提到:「明地德,立人際,因變化,原始終,此謂之化成。」紫禁城風水設計,是創造出一個巨大的立體空間,裡面有陰陽、南北、前後、東西、左右、內外、動靜、虛實,是因為建築師/設計師能夠將這些元素完美的連結起來,因此成就了永垂不朽的紫禁城。而整個紫禁城的建築群,也因為與自然環境融為一體,呈現出一種高超的的藝術美感。
「如果我們回到600年前,紫禁城建造之初,想必是永樂皇帝將想法、理念,與設計者溝通之後,所誕生的結果。他們當初的偉大理想是什麼?風水方法又是什麼?在整個建造的過程中,永樂皇帝和設計者之間的信任也是非常的重要。作為皇帝,永樂皇帝必須展現領導者的遠見和決策力,但又必須給予設計者充分的自由和支持。讓他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和創造力。如此一來,才能共同完成這件舉世無雙的建築作品。」江老師補充道。
「風水的學問,是全世界共通的,我們東方有陰陽五行術數之源的《河圖洛書》,西方也有由四元素和以太所對應而形成的梅塔特隆立方體。」建築設計最精彩、也是最核心的表現,就在於它如何讓人心的空間、建築的空間、自然的空間、宇宙的空間,互相連結滲透,能量循環不已。對江老師來說,無論古今中外,這些能夠矗立千百年之久的建築物,都是能順應著自然的脈動、四季的變化,讓建築引導著宇宙、自然的能量,為身在其中的使用者所服務,同時創造出最適合使用者的安適環境,使用者自然能夠感到心神平靜,從而展現宏大的精神面貌。江老師也相信,風水的千年智慧,是值得我們現代人細細研究、推廣的一門學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