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伸手,他會在這裡躺多久?》:社工人力非常吃緊,我們只能讓個案「不要死」而已

《你不伸手,他會在這裡躺多久?》:社工人力非常吃緊,我們只能讓個案「不要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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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沒有人好好陪伴他,了解他心裡的洞,刺激他產生行為改變的動機,陪他走過辛苦的過渡期,想辦法連結更多社區支持,讓他回歸社會,重新站穩,那麼,我們只是不斷在做重複的事情而已。

文:李佳庭

我們只能一直讓個案不要死而已

在新北地區,處理遊民的社工人力非常吃緊。

三個社工要跑整個新北市,還要加上主動來機構求助的個案們,我們根本連出辦公室都很難。所以,如果接到民眾陳情某處有遊民,我們會先請轄區派出所,幫我們查人籍資料,是不是我們服務過的個案,然後抽空過去看他,協助他醫療、安置,或是找工作之類。

不過,大部分的時間光是坐辦公桌接電話就忙不完了。剛到職時的三個月,我都還沒有機會在上班時間去街頭上主動發掘遊民。以我們的人力編制,只能被動的應付前來求助的個案。

可是真正弱勢的個案,可能連走進來我們機構的能力都沒有。他可能不知道有這個資源,或他可能連走都走不動。

還好機構有夜訪志工,每週都會去公園的訪視路線找遊民,給他們熱食,還有我們中心的資訊,讓他知道有需要的時候,可以來找我們。

於是外展社工就會在辦公室接到各式各樣的案子,例如:真正在街頭上的遊民;沒錢繳房租,快變成遊民的貧窮族;出了監獄,沒地方去的更生人;去公園喝酒,有家不回去,被當成遊民的社區民眾;想來吃免費食物的附近居民等。

而光「誰是遊民」,就可以吵很久。

剛被房東趕出來一天,算遊民嗎?睡在議員辦公處門口四個小時,算遊民嗎?六十五歲,有身心障礙手冊的遊民,該由老人課、身障課,還是我們遊民外展中心處理?更生人出獄後,沒地方住,算遊民嗎?女性被家暴,從家裡被趕出來一天,算遊民嗎?如果在街頭的,通通算遊民,我們三個社工有辦法接下整個新北市街頭的人嗎?

林萬億教授畫了一條清楚的線,「遊民定義為經常性露宿,超過兩週者。」但當一個在外頭睡了三天,虛弱來求助的個案站在你面前,你真的能硬下心來說:「你沒睡街頭兩週,不是遊民。」這種話嗎?

其實,露宿愈短的個案,反而愈好處理。等習慣街頭文化之後,要回到一般人的定居型生活就很難了,於是外展社工還是會看情形收案,但收了之後,往往會被後端的工作人員抱怨:「你們不是常常說案量很大嗎?這種明明就不符合收案標準的,為什麼要收?」

但是當個案站到他們面前陳情或投訴時,他們還不是一樣會收。差別就在於個案有沒有站在你面前而已。


案量多,就算了,因為在社福領域裡,每個社工的案量都超級多的,所以我也覺得還好。但令人困擾的是,就算我們幫個案申請到身障、老人或低收入戶等福利身分,個案卻還是轉不出去,因為光是現有的案量,就把社工的時間都榨光了。

以前我一直覺得這是新北市的問題,但參加了「全國遊民研討會」之後,發現根本全台灣都是這樣。我們新北市雖然經費少,但機構多,已經算幸福的了。

這陣子,我在做方案核銷,我發現主管單位給我們的經費,大多都是熱食或衣服等等物資的錢。

「我們為什麼不多申請一點人事費啊?說是輔導方案,但通通都是便當錢,至少該要個輔導的人力吧?」

「有申請啊,但他們不會給啊。」

這三個月,我發現,其實個案們缺的並不是物資。物資很好處理,發泡麵、給毛巾、提供洗澡的地方。募集這些物資容易,又有業績。

但他們吃完泡麵、洗完澡之後呢?還是沒有穩定工作,還是沒有家庭支持,還是沒有人生目標啊。

很多住在安置機構的遊民,我們把他身體養好了,存好錢了,讓他出去了,但他過了幾個月,又喝酒喝到路倒送醫。

一切從頭歸零。

如果沒有人好好陪伴他,了解他心裡的洞,刺激他產生行為改變的動機,陪他走過辛苦的過渡期,想辦法連結更多社區支持,讓他回歸社會,重新站穩,那麼,我們只是不斷在做重複的事情而已。

這些都需要時間,而以目前的人力編制,我們根本很難做到深入的服務。我們只能讓遊民不要死在路上而已。

但如果你是民眾,你會讓你的捐款成為機構的人事費用?還是看得見的毛巾、泡麵、寒冬暖暖的外套?

大家都希望是後者,所以我們只能一直讓個案不要死而已。

我們把社會安全網補好,好嗎?

以前在做遊民外展服務的時候,我的工作之一就是想辦法安置路上的街友。有些街友會對天空喃喃自語、咆哮,讓路過的人感到很害怕,於是民眾就會打一九九九,請社工到現場處理。

我不是神,也不會心靈控制術,如果遊民不想去看醫生,不想接受安置,我也不能拿他怎麼辦。

民眾問我為什麼不帶遊民去看醫生。但遊民說,他不想去呀。民眾會說:「你們應該強制他去啊。萬一他砍人,怎麼辦?」

社工沒有強制遊民就醫的權力,不過,我們可以辦聯合會勘,請警消、里長,還有衛生所的公衛護士,到場評估。

只是,能夠在外露宿長久的疑似精障者,在沒有攻擊別人與傷害自己,只是喃喃自語或對空氣謾罵的個案,通常公衛護士都會說:「他沒有自傷傷人之虞。」因此無法強制就醫。然後民眾一直通報,我們也只能寫上「無安置意願」來回覆陳情,然後再繼續面對每天無止境的個案。

整個遊民外展服務只有三名第一線社工、一名督導,加上一名主任,卻要應付整個新北市,包含金山、萬里、深坑、石門、淡水的街頭遊民與疑似街友。

如果可以不用考慮社工建立關係的那一套,而我能以影分身之術,複製一千個社工的話,應該就可以吧。

雖然我自己也不喜歡強迫別人去做他不喜歡做的事,但如果一直被重複通報同一個案件,我也會覺得自己很無能,沒把事情做好。